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3-17 15:07:00    来源: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2024年9月4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2024年9月以来,召开5次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和推动落实整改。2024年9月22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委按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组织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5次,做好巡察整改的部署、督办和落实工作。2024年9月24日,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

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进、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整改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在集中整改期间,制定《永春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12项,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2024年9月以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15次,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思想上坚决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同时,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将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并纳入县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立足我县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梳理编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将“十大行动”各项工作具体细化为39项重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5月以来,共推进全县整改安全隐患1172条,其中重大隐患122条,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三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深刻吸取2023年2月内蒙古一露天煤矿坍塌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和上级要求有序落实复工复产、防汛备汛、地采矿山顶板、机电运输、火灾、重大隐患、长期停产停建等专项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性,同时对2020年至2023年相关监管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2024年5月以来,共对现有10家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执法检查17矿次,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88条,全年矿山安全形势平稳,无发生事故。

(2)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预案编制。由局党委牵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全要素调研收集资料,与上级预案相衔接,组织编制了《永春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永春县烟花爆竹专项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二是修订完善预案。压实各相关股室责任,重新评估修订了《永春县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永春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永春县工贸行业应急预案》《永春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5个预案。

(3)针对执法改革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修订完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试行)》,落实每年至少组织各乡镇安办人员参加1次安全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相关制度要求。2024年9月25日,组织22个乡镇执法人员到永春巨泰雨具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现场观摩执法模拟暨执法程序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执法的职能作用。二是强化执法过程指导。加强乡镇承接安全生产执法事项的日常监督指导,2024年8月以来,每月安排执法人员参与一次乡镇连片联合执法,对发现企业违反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的违法行为,指导苏坑、达埔、石鼓、桃城等乡镇对4起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增强执法调度指挥。对乡镇委托执法进行规范指导和统一调度,每月通过提示告知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质量和水平。2024年5月以来,各乡镇共现场检查329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343个,立案查处330起,曝光典型案例278 起。同时对2022年9月以来负责执法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构建“大应急”格局不够完善,推动形成协调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安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月通报”制度,提升监督质效。县安委办印发《永春县安全生产通报制度》,每月初就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进行通报,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责任,完成一轮标准化监督检查覆盖。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督促完成标准化评审达标企业41家。二是推行“清单化”管理,闭环销号隐患。县安委办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四项清单”,明确整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强化11个督导组落实“回头看”,推进隐患闭环管理,切实将“问题清单”变成“效果清单”。截至12月5日,县安委会11个督导组共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3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5)针对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局党委坚定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核心领导,深入调研指导,强化项目管理,努力协调解决建设经费不足、施工方积极性不高等难题,有效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地实施。二是完成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按照《永春县应急管理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已完成一楼应急指挥中心一期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建设标准,划分好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室、联勤值班室、机房设备间、控制室等功能区间,2024年7月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应对第3号台风“格美”等防台风防汛调度指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完成应急广播体系项目建设。2024年6月7日经公开招标,由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中标承建。2024年11月20日,该项目建设完成,经调试运行,基本实现了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快速高效对接。

(6)针对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2024年5月以来,局党委加强领导,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各乡镇、村(社区)衔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58个、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22个,推动各乡镇、村(社区)开展各类演练312场。试点推行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建成蓬壶镇、下洋镇、介福乡、岵山镇等4个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形成了“试点建设、辐射周边”的快速响应和应急指挥能力,并计划将其纳入《永春县“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内容,力争在2027年底前,按照县域片区划分建设10个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形成“跨镇联建、逐年推进、辐射覆盖”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党政同责”监管体系。县安委办督促横口、锦斗、呈祥、介福、吾峰、东平、岵山7个乡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调整工作分工。2024年10月21日,7个乡镇已全部明确指定由党政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乡镇应急管理机构运行。已督促22个乡镇按照应急管理职责,统筹应急管理资源队伍,相应配备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履行好工作职责,形成县乡两级应急响应同频共振。至2024年10月20日,22个乡镇共配有“大应急”专(兼)职人员162人,成立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议事协调机构,有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各类专业、半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60支共2678人。

3.关于推进“大安全”监管不够有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7)针对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思考谋划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监管体系。2024年9月2日和11月1日,县安委会分别印发了《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补充通知》和《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建筑保温材料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补充了县直12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建筑保温材料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景区景点玻璃栈道等20项新行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分工。二是明确监管职责。及时对接市安委办,梳理外卖配送和农家乐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点对点提醒,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2024年8月27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会商调度会议纪要》明确,外卖配送等同城快送人员安全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县交警部门配合。2023年1月2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家乐中从事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新业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

(8)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力量。2024年9月,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切实强化局党委对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领导和决策执行力。二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针对不适宜回采销库的2座尾矿库,全面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常态化增加安全巡查频次。2024年5月以来,开展6次安全检查活动,督促2座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尾矿库始终处于安全状态。三是落实醋企辨识。截至2024年11月20日,已完成对全县醋企排查摸底,建立8家醋企的监管台账,组织局业务骨干、属地乡镇(园区)干部、专家等对其余7家醋企进行有限空间辨识,督促醋企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9)针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执法约束保障。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领域,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率。二是加强督导考核考评。县安委办于2024年8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聘请专家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进行晾晒通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截至2024年12月5日,全县共新摸排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122条,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加强矿山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10月16日-18日组织3名矿山监管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5月以来,共聘请矿山专家10人次参与5矿次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家会诊等隐患排查,提高隐患发现率,提升检查质量,已排查出重大隐患3条。四是召开执法警示教育会。2024年10月28日,局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执法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规范》,观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方式,开展交流研讨,分析执法中存在不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尽职尽责,担当作为,依法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作风漂浮、失责弃守、表面化、随意化、选择化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4.关于谋划“大减灾”工作不够科学,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0)针对地震预警终端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预警终端监管。将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定期发送工作提醒函提醒各乡镇关注不在线终端。同时,制定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月通报机制,督促在线率较低的蓬壶镇、吾峰镇、桃城镇及时整改,目前三个乡镇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分别为100%、94.12%、87.5%,均已达到85%以上。二是加强联动管理督促。县地震办与县教育局、乡镇协作,梳理不在线情况,实行一终端一分析,及时查明不在线原因,制定对应方案。联合县教育局发文提醒学校提高在线率;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召开工作协调会,梳理不在线情况,敦促其及时关注在线率,目前全县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达95.62%。三是提升终端普及率。在机关单位、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装地震预警终端,提高覆盖范围。目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新安装地震预警终端设备6台,进一步扩大地震预警终端覆盖人群范围。

(11)针对防灾减灾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学习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警示会,借助新媒体,向县域企业推送、转发各类警示案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4500余条。组织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32支宣传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分发宣传材料78500余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海报1250份,累计接待企业员工1000多人次参观安全主题公园,把安全知识送进企业生产一线,覆盖列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1134家企业,有效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从业人员,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截至2024年12月5日,全县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91场4886人次、开展配套文件宣传解读55场2821人次。三是筑牢森林“防火墙”。2024年10月22日,县森防灭办组织开展永春县“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生态安全”宣传月主题日活动,进一步掀起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热潮。同时,督促林业部门做好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督促全县124名巡山护林员落实责任、到岗到位,加大巡山护林力度,重要时段常态化在148个进山入林路口、57个祭祀活动路口、70个人为活动路口,设置159个检查站对进山入林祭祀活动进行设卡检查,严禁带火种上山,组织排查整改森林火灾隐患270处。督促农业部门做好农事用火的审批及火源的管控,严格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办法的通知》,切实抓好农事用火宣传、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共发布森林禁火令3次,审批野外用火119次,成功处置森林火情18起。

(12)针对应急保障无法满足现实需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到龄退出机制。每年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应急救援队员实行退出机制,并补充加入年富力强的以退伍军人为主的年轻队员,逐步优化救援队伍结构。2024年以来,已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6名队员办理转岗并补充录用6名新队员。二是加强演练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专业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培训和联合演练,不断强化各类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2024年以来共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4次,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3次,其中,3月15日举行了永春县2024年森林防灭火应急综合演练;6月26日举行了2024年防汛应急抢险救援综合演练;11月6日,联合坑仔口镇政府举办了2024年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三是持续配强专业用具。投入124.72万元采购一批先进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并配发至全县森林消防队使用,提升应对大面积森林灭火保障能力。四是依企构建救灾力量。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全县矿山企业与泉州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截至12月5日,辖区7家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均与泉州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并利用自身的人机优势,组建了兼职救护队,每家企业有队员8-10人。我局因势利导,加强统筹管理和支持,以泉州市矿山救护队和各矿山兼职救护队为主力,及时将这两方面力量纳为我县首支地灾和矿山灾害救援队伍。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要求、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局班子成员分别分析汇报了各自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2024年度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4次,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性和精准性。二是完善应对机制。在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及办法,推动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组织专题培训。2024年1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政治和舆情风险意识,提升网络舆情研判能力和处置能力。四是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对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严的问题

(1)针对案件适用法律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10月28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三项执法制度解读》,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案件审核。修订完善《永春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局法制审核员作用,明确法审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审查。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10月28日,召开危险化学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对3件行政执法程序适用不精准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研讨,提升执法人员案件查办能力。同时对3件案件现场经办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执法取证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能力提升。2024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新修订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包含行政处罚证据收集相关的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取证能力。二是强化证据审查。2024年8月底,调入一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局法制审核员,进一步强化执法过程中的法制审核,特别是对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充分性等审核。

(3)针对行政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执法能力。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专项执法监管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纪意识和执法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日常内部执法监督和全过程法制审核,进一步组织学习《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制定的《永春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等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督促局监管股室和执法机构严格案件办理程序,做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及时立案,依法严格查处、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并及时立卷归案。二是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直管行业领域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5月以来,全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61次,行政立案查处64件,上报典型案例7起,较好地促进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汲取执法反面教训。2024年10月28日,由局党委书记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通报了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剖析执法人员存在问题,明确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等3个方面工作要求。

2.关于采购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4)针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完善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修订完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教育。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把福建开明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资金经办采购的家具、电脑设备、电器及多媒体音视频系统设备等办公设备,纳入局固定资产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交接、处置报废流程,实现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堵塞漏洞。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已督促国资管理使用单位、责任人做好物资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物资设备台账,确保相关物资装备充分发挥效率。局监管人员已开展督导检查1次并将常态化督导,以确保物资设备有效管理,账物相符。

(5)针对未严格落实采购服务质量监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每月组织人员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服务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10月22日、11月21日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服务队进行监督检查,并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一次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培训,做好档案管理。二是开展综合评估。修订完善评估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监测,对中标单位提供的队伍人员到位情况、响应速度、应急处置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评估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24年11月20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强化财经制度执行纪律。二是完善制度。根据最新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永春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从严管理。认真执行培训费管理等制度规定,从严管控,建立财务人员监督机制,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初步设计项目超出资质范围设计问题,2024年9月上旬,已督促原设计单位组织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公司,对该初步设计中涉及建筑工程设计部分的内容补充审查,并在设计图纸上加盖了公司“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弥补了设计上的安全缺陷。二是吸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要深入了解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设计方案能够满足要求。三是健全机制。建立《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设计管理,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设计方案进行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中的不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纠错追责。由局党委专题研究,配强党务工作专门人员,规范支委会召开程序,至少1月召开1次。对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负责党务工作的相关责任人、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负责党务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以案示警。二是规范党建工作。调整成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修订完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截至2024年12月5日,局党委已定期听取分析研究党建工作2次。2024年10月份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增强党建领航。开展书记领航行动,坚持党员联企挂区(小区)、下沉一线、帮扶安全。2024年5月以来,局党委书记积极协助石鼓镇达利雅箱包厂、永春县铅坑石灰岩矿、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湖美邮电小区,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管理缺失和办证难等难点堵点问题4个,推动党建工作与应急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同向发力。有序推进第3个村级(岵山镇茂霞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实施完成第3年度“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4个子项目建设。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制度。2024年10月21日召开党委会,对新修订的《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送审稿)》进行重新讨论修订、审核通过,增补完善事前告知、事后备案以及邀请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议事决策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制度。二是增强党委议事规矩意识。2024年10月21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中共永春县纪委 永春县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新修订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集体研究通过并下发执行。三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2024年5月以来,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8次,均按规定提前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材料报送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做好事前报告及事后报备工作,并邀请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3)针对发展党员不够规范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强调,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并做好工作对接,2024年5月27日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1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2024年5月29日县政府办系统党委会批准该名预备党员转正。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流程,确保今后程序规范,归档及时。同时,对负责党务工作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4)针对支部换届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对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和规范性进行强调。二是完善记录。2023年支部换届时有按照要求履行工作程序,但未能按照要求全面做好会议记录及签名;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补充完善相关记录。三是压实责任。完善支委会内部分工,明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职责分工,确保党务工作“项项有人负责”“事事落实到位”。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5)针对党委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机构。通过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调入指标,2024年5月以来,已调入、招录紧缺专业人才6名,现在编人数已达28名,并于2024年11月初向县委组织部报送2025年春季招录缺编参公工作人员2名,届时我局人员将达30名,可逐步缓解缺编问题。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实施师徒结对青蓝工程,以分管领导为直接帮带人,对3名30岁以下年轻干部进行“一对一”帮带培养,使新入职、新到岗年轻干部尽快熟悉工作流程、掌握专业技能,加快成长速度,尽快融入应急大家庭。三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发挥年轻同志专业专长,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职称评聘,及时推荐任用,2024年8月以来,我局共5名同志获得了职称晋级聘任。同时,局机关工会积极筹划组织,落实年度体检、文体活动开展及法定节假日各项福利待遇发放。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心理援助体验活动,缓解疏导工作压力,及时慰问生病住院干部职工,协助解决家庭困难,以组织的温暖和厚爱,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四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对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从严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的通知》的运用,及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2024年9月以来,共交流轮岗10人。

(6)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干部专业素养。立足实际,加强现有火灾灾害应急抢险、工贸行业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2024年5月以来,局相关股室人员共参加上级及本级组织的火灾灾害应急抢险培训3场6人次,参加上级及本级组织的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培训6场12人次。二是补充专业紧缺人员。科学设置招调人员专业,加强紧缺专业人才的补充,2024年5月以来,招调的6名人员专业涉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工程管理等专业,均为我局急需紧缺专业。三是强化技术力量支撑。建立健全紧缺人才专家库,以安委办名义特聘了64名涉及森林安全、工贸安全的专家人才,并纳入永春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2024年5月以来,我局聘请专家69人次检查企业36家次、培训1场次,通过购买技术服务和专家帮代指导,缓解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不足,也提升了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7)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2024年10月23日,选派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组工竞航”干部政策业务培训,较好强化了党务领导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文件的学习掌握。二是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2024年9月,重新调整任命了3名股级干部,均严格规范党委会召开规定,按程序步骤召开研究讨论推荐股级干部初步人选、集体研究提出股级干部初步人选建议及考察结束后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等议程。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8)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10月23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时补充传达2024年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压实党建责任。2024年9月26日制定印发《2024年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和班子成员的责任。2024年9月29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各班子成员按规定汇报各自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排查廉政风险。2024年10月21日,针对班子调整后情况,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岗位风险再次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精准制定防控措施。2024年9月以来,共对全局37名干部职工按职责分工进行重新梳理和精准定位,增加廉政风险数据和防控措施数据各25条。

(9)针对警示教育“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案中品、交流学”等形式,丰富纪法教育、正面引导、岗位案例剖析等警示教育,多维度强化警示教育实效性。2024年5月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家风家训馆,邀请驻县检察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警示谈话,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底线》等纪法警示教育片,并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流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24年9月29日,局党委还专门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上廉政教育党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情况进行通报,每位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提交心得体会,强化入心入脑。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朵、扯袖子,从严教育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监督干部。2024年以来,局主要领导与5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5名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1人次。

(10)针对驻纪检组主动靠前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驻探头作用。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指导县应急局党委及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督促推动整改;2024年9月24日列席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监督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现场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见实效。2024年9月以来,已列席县应急局党委会2次,对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2024年9月29日列席县应急局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3次参加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危化品监管、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2024年9月以来,已对1名违纪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应急管理局内设纪检机构履职担当的支持、监督和指导,经常性、集中性、专项性组织纪法业务联学、联商、联研,强化内部督促和外部监督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机制优势,形成内外叠加最大监督治理效能。督促局党委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对党内监督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找出了问题根源,列入本轮整改清单中,与本次反馈问题进行一并整改、逐项销号,实现全面整改目标。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全域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5月以来,全县累计检查企业2649家,发现隐患1171个,立案808起,曝光472起。三是完成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通过强化项目工作专班力量,加强协调推动,县级应急信息化指挥中心已于2024年7月投入使用,构建了一个集应急指挥、会议会商、值班值守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指挥平台。

2.关于督促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干部工作作风。对部分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二是抓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已督促达埔镇达德村于2024年6月将3台松下空调及25套枕芯棉被归位到避灾点。2023年7月1日补增固定资产13.885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8.848万元。2022年列支3名工会会员家属住院慰问金合计1500元,已于2023年7月20日退还至县应急局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工会会计制度》,2023年开始进行会计账核算,同时补充做好2022年记账凭证和账套。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2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以往工作中隐藏的问题得到集中梳理和有效整改,为应急管理局集中精力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进行了一次“补钙”和“强基”。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作风、强化制度、落实责任,推动相关成果发挥长久作用。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全面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履职工作,促使全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巩固整改整治成果。完成集中整改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结合确定的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组织各股室对落实整改情况、进度和效果进行“回头看”,一旦发现差距,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此次巡察集中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得到完善的党建、财务、行政执法等各项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决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用成果推动实际工作。今后的工作中,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进一步引导全局党员与县委及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教育,进一步明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县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96967;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下州路69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safety@126.com。

中共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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