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3-17 15:00:00    来源:中共永春县水利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抓好抓紧巡察整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盘诚恳接受县委巡察二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三是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3.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针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细化4个方面38项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单位)和责任股室(单位),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4.深化成果运用。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党组对标找差,举一反三,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16项,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水利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够深入全面的问题

(1)针对新时代治水方针理解把握不够深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想及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永春实际,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逐步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二是完成《永春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永春县“一镇一库一村一塘”工作方案》,谋划圳尾水库、墘溪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开展一都苏合水库、下洋北苏坂水库、桂洋暗坑水库、呈祥珩坂水库、坑仔口荷殊水库等水库建设,完成达埔溪源中型水库可研方案编制,积极推动溪源水库列入“十五五”实施计划。三是对现有的《永春县水资源配置规划报告》进行修编,立足晋江源头实际,突出服务下游大泉州发展的战略目标定位,提高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对策,进一步优化全县水资源空间调配。

(2)针对农业用水节水保障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桃溪、五一、大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项目会商调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灌区建成后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可从0.61提高至0.67,目前桃溪中型灌区已完成20条渠道建设,五一、大边中型灌区完成10条渠道建设。二是结合灌区建设进度,推进灌区信息化平台建设,4个损坏的用水量测设施已更换完成。三是花石社区下圳渠道延长段已完成施工,发挥工程效益。四是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积极发挥镇村力量,调动当地村民参与管理,落实保护责任,共同做好已建水渠后续管理。

(3)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水资源费未征收到位的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通过局党组统一调度,约谈部分欠费大户,上门引导和催收等追缴工作,收取水资源费346.3万元。二是2024年12月起,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制度,目前正在与税务部门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三是对辖区内企业自备水源全面走访排查,引导2家自备水源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水资源管理意识,明确告知企业取水许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是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以水兴城”激活水经济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桃溪水利风景区石鼓段,结合“一县一溪一特色”项目建设,打造田美、街美、水美的“十里桃源长廊”,并通过水文化激活老醋产业、乡愁文化、千年古渡口等资源,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盘活涉水工程项目的闲置空间及设施。二是着力解决“重建轻管,建后失管”问题,积极争取落实外山溪、一都溪、霞陵溪和湖洋溪等建后管护资金60万元,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做好桃城镇花石片区水美乡村项目和一都溪横口段、石鼓吾江溪等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后维护管理工作。三是联合东关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东关水电站渗水墙体及漆面掉落墙体粉刷,并对吊顶脱落部分重新安装并加固。

2.关于一体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水资源集约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一镇一库、一村一塘”蓄水储能工作方案》,分类指导水资源调配,提高全县人均库容量,完善全县水资源空间布局。二是对拟新建水库、山塘及急需除险加固的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列出项目清单、计划实施年度等,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分批进行项目实施。三是桃溪灌区已完成取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2)针对水土保持工作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制度,对马跳水库供水工程厂区部分、泉南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扩连接线工程、国省干线横七线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道路工程等涉水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边坡苫盖不全、截排水不完善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共开展生产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坑仔口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90%,综合治理措施面积1169.12公顷。三是针对水土保持工作落得不够实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落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永春县县域水质综合评价方案(试行)》,每月对全县42个断面进行取水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并推动完成整改。二是出台《永春县河道专管员巡河上报事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三是发现河湖四乱等问题622个,及时通报相关乡镇并督促完成整改。四是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长日”“生态日”等,充分借助LED屏、横幅等媒介,多形式推广宣传,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联合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开展6次巡河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水生态文明馆开展水文化研学活动。

(4)针对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全县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县河流防洪标准进行梳理复核,分条制定河道防洪治理措施,形成项目库,分年度推进。二是加快推进达埔楚安溪、下洋岐兜溪、蓬壶都溪、高丽溪等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综合治理河道19.3公里,新建堤防11.1公里,将原河道“5年一遇”防洪标准提升至“10年一遇”,消除防洪安全隐患。三是对存在山洪灾害隐患的河流进行摸排复核,推进外山溪、吾峰侯龙溪、蓬壶西昌溪和达埔延清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已完成外山溪及吾峰侯龙溪山洪沟方案编制。

3.关于围绕中心大局,推动重点项目实施用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备用水源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红五一供水工程已作为县级应急备用水源,并将该项目列入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二是水厂综合体完成基础开挖。

(2)针对统筹重点项目建设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调度会督促马跳公司等参建单位加大机械、班组人员的投入,加快主体建设。二是县道改建工程、供水工程完成财审最高控制价。三是省水利厅完成移民安置规划批复,通过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终验),下闸蓄水。

(3)针对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还需加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逐个过细,抢抓建设。以“抢时间,加速干,争前列”为目标,对2025年度计划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再勘察,再座谈,对具备一定施工基础的项目,先行开展三通一平、配水管网铺设等前期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强化统筹调度,清单式管理、节点式推进,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目前51个供水子项目方案已批复22个,已评审在修编18个,11个初稿已编制完成,启动21处供水工程建设和供水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完成管道铺设485公里。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8月1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加强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二是全面自查自纠,相关干部重新撰写2022-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补充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在今后的干部考察材料撰写时,严格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制定《中共永春县水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单位机房已于9月份按照等保二级标准完成改造建设工作,建立《永春县水利局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2)针对阵地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文件,严格执行事前审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三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巡察反馈后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消防大队有关同志授课,均按要求事先向县委宣传部报备。三是全面自查自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各宣传阵地的排查,拆除老旧、过时的宣传板3块信息,及时进行更换、更新6处,并加强日常监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逐步开展49个行政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建设,通过单村供水工程建设或镇区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解决供水不足的问题,完善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将城区管网工程延伸至五里街大羽城区,将吾东、吾边纳入红五一供水工程供区范围,加快管网铺设,加快推动桃城上沙村供水工程、外邱村纳入桃城镇洋上村供水工程开工建设。三是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快对下洋镇水厂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施工、水厂设备采购等进展,已完成90%的工程量。

(2)针对库区移民后扶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产业扶持,根据我县移民村实际情况,谋划生成五里街镇蒋溪吾边片区水渠建设工程、东关镇移民村排洪沟修筑工程、东关镇东关桥文化园项目等一批强农助农、助力乡村旅游的项目,加强农田水利灌溉,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旅游业发展,促进农村移民增产增收。二是加强移民实用技术培训,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等形式,在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的情况下,针对我县在家常住移民年龄结构较老、劳动力分散等特点,以芦柑种植、番茄大棚种植、韭菜种植、蔬菜烹饪等课程为主,开展我县水库移民实用技术培训。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水政执法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综合执法要素保障、行政执法质效、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措施。二是局党组抽调11名执法人员,成立执法工作专班,明确专班工作职责,选聘执法工作经验丰富的8名执法人员下沉桃城、五里街、蓬壶、下洋四个执法片区,加强和乡镇执法人员沟通,强化执法工作实务的业务指导。三是对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和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促进乡镇执法办案水平专业化、规范化。四是强化地下水执法监管,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和无证取水的行为,坚持有案必立,设立单位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利用永春河长公众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针对外包项目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永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工作制度》,针对水库考核工作细则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在年度考核、每季度考核表中体现具体考核扣分项,与考核分数一一对应。二是每年、每季度对永春县水库物业化管理公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三是针对2024年1-4月永春县水库物业化管理公司考核不合格问题,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针对防汛物资仓库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查自纠,物资管理第三方公司收回30匹冲锋舟外挂机1台、汽油发电机1台。二是印发《永春县防汛仓库管理办法》,明确日常保养、出入库登记、入库验收、定期盘点等相关制度,规范防汛物资使用流程,提高抗洪救灾质量和效率。三是再次对第三方管理机构防汛仓库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确保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务用车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完善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情形,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按要求填写用车审批单逐级报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针对公务用车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超标准设置奖励、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收回2022年党的二十大登山比赛纪念品购买费用600元、参观古田会址超标餐费360元。二是组织学习《永春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三是针对超标准设置奖励、报销费用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补贴发放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水土保持工作站收回重复发放的驻村生活补贴。二是五一水库对误算多预提的1个月生活补贴进行账务调整。三是强化财务管理流程,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并定期检查津补贴发放情况,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控制措施,定期进行监督和内审,及时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审核账务及相关报销票据。五是针对补贴发放审核不严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采购审核,深入的核查供货商的法人身份,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甄别询价对象是否有关联。二是加强对供货商资质的审查,确保供货商符合采购要求。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四是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对壁柜、监控设备等资产因按修缮名录入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对达到报废条件未能使用的78项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三是加强局机关与水土保持工作站办公资源整合,对办公室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优化办公环境。

(4)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工程进度和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前期费用、民事征迁费用、工程建设费用等。二是全力推进施工,督促参建单位配足人员队伍,施工机械,强化时间节点安排,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对下拨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5.关于工程领域仍需加强监管的问题

(1)针对水利项目建设跟踪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令桃溪(东关镇)安全生态水系、桂洋镇茂春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增加人员及机械班组,按时间节点抓紧施工。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对接,确保晋江东溪桃溪新琼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2)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前期设计审核和指导,督促设计单位切实开展实地踏勘,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措施,提高设计质量。二是强化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学习《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控制工程变更及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三是完成外山乡美墘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外山山洪沟水毁部分修复等整改工作,督促桃城镇抓紧完成桃城镇花石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四是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项目验收、结算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石鼓镇吾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排水沟和青石板步行道、夹际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连通步道,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完成整改;东关镇莲内路东东线白改黑工程排水沟一侧施工会影响山体稳定,已由东关镇组织参建单位现场核对并取消该侧水泥砌筑,核减相应工程量。二是强化工程验收管理,已完成呈祥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夹际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验收。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同时督促业主单位抓紧完成坑仔口镇项目区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财政结算审核。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员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员管理工作,重新整理支部党员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党员基本信息、奖惩情况等动态变化,特别是新进入支部的党员,督促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对于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按相关要求评议等次。三是加强党务业务学习,在党支部组织学习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和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环节工作。四是对31张选票进行归档,今后将规范党务工作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相关过程资料及时收集归档。五是针对党员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授课,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突出责任担当,增强政治引领力。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进行廉政谈话17人次,着力解决责任落实逐级递减的问题。

(3)针对落实派驻监督责任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聚焦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的民生实事,加强监督执纪,推动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70%。二是督促县水利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9月份以来累计列席参加县水利局党组会议4次,对会上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明确提出要依法依规办理,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参加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水利项目及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及问题线索排查力度。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永春县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界定标准,规范议题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班子成员准备充分后再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三是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及有关参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后,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末位表态。四是规范会议记录方式,明确记录参会人员会上发表意见及表决情况。

(2)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加强内部工作交流,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在起草党建工作要点时,充分征求其他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意见,将“一镇一库、一村一塘”等水利重点、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二是按照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的工作要求,针对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并写进年度述职报告。三是在支委会、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指派本支部党员对支委会会议进行记录。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征求其他单位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认领其他单位反馈的关于执法队伍改革建议3条,并按程序将会议材料送指导单位审阅,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以党小组形式(分3个小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并在党小组记录本中记录。三是紧密结合时政热点并遵照各级工作要点,制定党组、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组织研讨交流。

(4)针对选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促进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范有序。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对党组织选举工作认真把关,确保程序合规,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干部人事部门沟通,完成执法队伍改革及机构设置有关工作,并重新核对各单位股级干部职数。二是严肃干部选任程序,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股级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三是对拟任免的同志,事前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编制调整事宜。四是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严肃的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单位干部持有证照等证件情况,目前所有符合登记要求的10名干部有关证件已全部统一管理并报送组织部备案。二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建立健全《永春县水利局出入境证照管理制度》,明确证照申用时限,掌握去向动态,对于逾期未归还的进行通报,并视情况限制其申用,进一步加强证照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定期梳理是否存在未备案的情况。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上一届巡察反馈竣工验收、结算不及时的项目,持续紧盯“历史旧账”,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加强与有关部门、乡镇及项目参建各方的沟通协调,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申请问题了结并转入长效整改。二是加强排查梳理,对于2020—2023年竣工未验收、验收未结算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分类制定推进措施,已再完成2个项目验收、1个项目结算。三是强化工程验收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整编,已完工项目抓紧进行完工验收。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业主单位对已验收的项目抓紧送财政结算审核。

2.关于小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19座小水电站完成用地手续补办、17座小水电站完成用林手续补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5名(17人次)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项目34个,正在整改的项目有4个,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具体如下:

(一)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缺位的问题。目前仍有15.13万元水资源费未征收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剩余9家未完成水资源费缴纳,其中4家因经营困难暂未缴纳,5家因股权纠纷或交费主体问题,待理清后补缴。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跟进催收水资源费,通过电话告知、上门催收、发送催缴函等方式,对欠费企业进行催缴,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二是与税务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推动水资源费改税有关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二)针对项目验收、结算把关不严的问题。坑仔口镇项目区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还未完成。

未完成整改原因:坑仔口镇项目区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业主等参建单位工程结算资料尚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业主等参建单位尽快完善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送财政进行结算审核。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结算审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0—2023年目前尚有6个完工未验收,8个已验收未结算。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0—2023年涉及项目较多,因相关内业资料未完善。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整编,抓紧进行完工验收、送财政结算审核。二是持续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结算审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关于小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不彻底的问题。尚有64座小水电站需补充用地手续,26座需补办用林手续。

未完成整改原因:1987年以后建设的电站目前尚无补办用地手续的相关政策,涉林的电站尚无补办林业手续的相关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沟通对接相关政策,督促可补办手续的电站业主抓紧资料整编并送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审批。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县水利局党组取得较为明显的巡察整改成效。下一步,县水利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持续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新思想来指导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大力度持续整改。针对未全面整改完成的4个问题、4项措施,持续加大攻坚力度、盯紧抓实,相关带头抓整改、抓落实,靠前指导、跟踪推进,全力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倒排时间、倒逼进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加快突破,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直至问题全面整改完成。

三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奋力推进“一镇一库一村一塘”工作,实现以整改推动改革发展,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质与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永春实践提供坚实的水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447;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23882447@163.com。

中共永春县水利局党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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