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城建集团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6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接到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总支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以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为组长,集团党总支委员、运营总监为副组长,集团各党支部书记、各部室及一级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以及检查督促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永春县城建集团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单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整改时限,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集团先后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各整改责任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最新进展情况,遇到问题或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整改质效。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治标、治本两手抓,坚持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种台账。巡察整改以来,已建立资产出租管理台账、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健全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债务风险防控台账,对潜在债务风险进行监控跟踪,增强资金风险预警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各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切实保障整改工作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3月26日经财税系统党委会批复成立集团党总支,6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并选举产生党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成立以来严格落实集团党总支前置研究讨论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会议6次,前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2项,扎实履行党组织的把关定向职责。
(2)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工作,待明确集团职工代表董事提议人选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集团职工代表董事1名。二是根据《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试行)》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配齐配强经理层管理人员。三是自2024年6月24日巡察反馈会后,每次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监事均有列席参会,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6月28日召开监事会以投票的方式通过《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纳入议事规则。
(3)针对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深化原有服务根基的基础下,积极响应社会需求,逐步整合资源,拓宽业务范围,承接代建工程业务、涉足新能源行业。权属企业大鹏城建公司承接政府代建工程业务;永源公司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禹投资公司推进充电桩项目;通盛公司增加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等。
2.关于推动权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发展战略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自身国有企业的优势,对集团所涉行业进行整合规划,持续优化经营服务,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推进集团信用评级事项,同时多与银行接洽,拓宽融资渠道。二是集团结合权属公司经营特性,推动权属企业提高自主造血能力,通盛公司增加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团队先后入驻智能电子科创产业园、盛福新苑小区公租房、金榜嘉苑等小区;国投公司推动黄沙水泥厂招租;闽业燃料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将闲置的资产发布公告进行招租;桃溪水利公司立足水利领域项目基础建设,对下属福建省山歌小镇旅游有限公司、永春县恒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整合,积极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建设苏合水库、珩坂水库等项目,并以下属环禹公司为平台,发展充电桩停车场项目,积极投标流域河道生态整治项目,对县域内河道进行保护修复建设,通过清淤疏浚砂石创造收益等。
(2)针对职能职责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制定《城建集团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试行)》,明确与县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督办落实交接事项。二是象山寨道路工程项目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将关于移交象山寨道路工程的请示批复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等材料移交给县城管局,现该道路已由城管局管理维护。三是于2024年8月形成《人工湖闸坝、桃联橡胶坝及崇华橡胶坝放水审批流程》,与县水利局积极沟通协调。
(3)针对人力资源未有效整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城建集团立足“城市建设综合运营服务商”的核心定位,以全业态、全链条商业模式,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服务城市发展。二是加强集团文化建设,集团主要领导带领集团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项目、锦斗互通项目参观学习,提振员工精气神,凝聚员工共识;集团工会于9月13—14日组织开展2024年迎国庆、庆中秋职工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互动;3月以来开展职工技能培训5次,培训职工122人次,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通过集团统筹调配,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有4名专业技术人员抽调到权属企业任职。
(4)针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注重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于2024年8—9月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投融资制度》《固定资产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政规〔2023〕3号)并按文件规定执行。二是逐步完善集团及相关权属企业薪酬制度,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特性,指导永源公司制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薪酬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三是集团严格梳理人事关系,及时迁转被调动人员的工资关系,原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6月28日正式调入大鹏城建公司并迁转其工资关系。
3.关于履行核心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个别重点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项目协调会议,要求2024年重点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按年度建设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把握时间节点,同时提前梳理项目的难点、痛点,并给予解决。现已摸排项目18个,梳理难点、痛点3个,顺利推动项目进展。二是针对相关建设进度缓慢的重点项目,全力协调解决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永春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加大人员设备投入。现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约7500万元,永春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约4100万元,按时序推进中;针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公路复建工程C标段因路线等问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进展,相关单位正在逐步推进项目线杆迁移等事项。
(2)针对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小组对闲置资产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建立资产台账。二是集团根据各权属企业资产情况,已督促各权属企业制定2024年闲置资产出清任务计划表,定人定责,持续推进。三是集团指导各权属企业根据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针对商品房、商场、车位等剩余闲置资产通过公开招租、拍卖、安置、抵押等方式分类进行盘活:至信保安公司于8月底将其公司823中路6号房产建筑物对外发布招商引资公告;大鹏城建公司于2024年3月向公共事业公司出售184套住宅,2024年4月根据2024县第一批人才房工作需求提供100套人才房用于选房,已出售60套,2024年5月岵山镇根据安置需要回购安置房120套;2024年5月已将临江经典、中州嘉园两个商场出租;2024年6月根据2024县第二批人才房工作需求提供100套人才房用于选房并出售24套,2024年7月根据桃城镇实验幼儿园安置项目需要提供42套住宅,2024年3—11月出租三宗房产。
(3)针对资产出租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已建立资产出租管理台账,加强资产出租管理。二是博发生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与泉州市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问题,于8月6日向法院起诉,9月27日开庭审理,力求妥善解决欠款回收事宜。
(4)针对部分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小组对欠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资产处置欠款明细表。二是督促权属企业查清欠款原因,建立健全欠费催缴机制:永源公司通过张贴温馨提醒通知单、微信公众号推送、电话、短信等办法进行催缴,目前已追回拖欠款项35.07万元。
4.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风险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融资潜力不足,整体债务风险增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构建系统性的还本付息监控框架,通过实时更新债务风险防控台账,对潜在债务风险进行监控跟踪,增强资金风险预警能力。二是对AA主体信用等级进行续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对接光大银行、海峡银行、华夏银行、厦门国际信托等金融机构,采取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制定融资计划,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
(2)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团及权属企业于2024年8月分别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明确集团及权属企业安全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召开安全教育会议,于2024年8月制定《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项目、权属公司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常态化,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至信保安公司已于8月5日完善值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对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至信保安公司主要负责人在职工大会上对值班不到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至信保安服务押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溪夏电站聘请技师对机组故障进行处理,并结合电站的实际工作需要,计划在2024年末的年度检修中开展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工作,集团分管领导对溪夏电站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自来水公司于6月27日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别成立以集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委员会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二是集团党总支委员会于7月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事项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薄弱环节。三是制定出台《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督促集团三部一室及权属企业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2)针对宣传阵地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在集团二楼设立实体信息公开栏,对工作内容、公示信息进行定期更新。二是持续深化与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合作,借助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进一步宣传集团重点项目建设及资产运营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充分展示集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在各类平台发布宣传信息63篇次。三是督促至信保安公司、西山殡仪公司、永源公司等权属企业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明确各权属企业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责任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日组织各权属公司民事办理业务人员学习12345平台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采取不定期抽查民事工作办理完成情况及服务热线接听情况。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12345办理流程,对接收的诉求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对12345诉求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督促各经办部门、经办人员履职,确保按时回复群众诉求。二是自来水公司加强停水通知工作管理,通过短信、永春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告知居民停水原因、时间以及预计恢复供水的时间。制定《永春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诉求件处理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投诉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开通968812服务热线,拓宽投诉渠道,今年2月份以来,收到的诉求件均按时完成答复。三是永源公司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永春智慧停车管理制度》,督促组建人工客服专班,组织客服专班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深化服务群众思维,设立新的客服电话和手机号码,在停车位旁新设立指示牌,拓宽群众反映渠道,针对地磁信号弱的问题,协调电信公司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监管。四是大鹏城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上述问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子公司永源公司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差旅费相关规定。二是明确差旅费的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差旅费用限额支出,要求集团“三部一室”及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三是督促水力发电公司收回出差横口勘测现场工作人员超标的伙食补助费,并安排各权属企业开展排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针对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落实《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岗位分工、资金审批流程及资金审批权限。二是于2024年2月6日召开城建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培训会议,会议要求各权属企业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让收支更具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大鹏城建公司于8月5日将榜头小区项目施工单位技术员履职不到位违约金上缴至城建集团账户,由大鹏城建公司主要领导对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小组督促各权属企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将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水力发电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将办公桌椅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公共事业公司于2024年5月将购入的办公用品完成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通过权属企业定期自查、集团不定期抽查,严格落实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动态管理资产,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
(4)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6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和采购管理制度培训会议,强调采购原则,规范采购报批程序,加强采购监督。二是全员深入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三是规范开展招投标,严格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参与投标的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5)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收集集团各权属企业的开户清单,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严格控制银行账户数。二是集团督促权属企业及时注销久悬账户:大鹏城建公司已于2024年7月16日向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申请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已办结。
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工程验收、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以项目运营总监为组长,工程管理部员工及各权属企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程项目监管工作小组,对集团工程验收、结算不及时项目进行监管,于2024年8月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二是8月16日再次召开工程验收、结算部署会议,强调部署工程验收、结算等工作。三是8月21日建立工程验收、结算不及时的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工程验收、结算工作,已整改完成完工未验收项目4个,验收未结算项目14个。
(2)针对工程设计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图审等单位沟通。二是督促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加强与设计、地勘单位的沟通。召开真武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方案论证会论证建设方案,把关工程设计,严控项目变更。组织各权属企业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三是全面摸排现有工程设计把关不严格情况,并及时纠正,堵住漏洞,严格把关工程设计事项当作常态化工作贯彻执行,及时查缺补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以集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委员会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集团党总支委员会于2024年7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布置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集团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集团分管领导对分管部(室)及权属公司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共开展廉政谈话25人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集团党总支书记于6月7日为全体党员作《坚持“学”在先、“践”在实以严明纪律引领和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7月1日组织集团党总支全体党员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8月8日组织集团“三部一办”、项目负责人、各权属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参加永春国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专题警示教育。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永春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2024年4月针对各部室、各权属企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7月针对集团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88个、制定防控措施88条。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签证规范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严格规范项目工程管理各个流程手续办理,工程各关键环节需由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
(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自6月28日巡察反馈会后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集团监事列席,并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表决,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会议记录完整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完整体现会议议事过程。
(4)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文件要求,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按照《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巡察以来,集团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事列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监事会监督。
(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发挥“探头”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内会议,增强对派驻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城建集团做好沟通对接,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时间及有关事项,指定专人参加会议,对会议研究事项做好记录,列入工作台账。2024年8月8日组织县属国企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加强派驻监督,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纪法底线。
2.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成立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3月26日成立集团党总支并于6月7日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成员。二是6月20日经财审系统党委会批复同意对下设党支部进行调整,形成9个下设党支部:保留水力发电公司党支部、龙门滩三级电站党支部、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撤销溪夏电站党支部;成立集团机关党支部、桃溪水利公司党支部、公共事业公司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6个新成立党支部于6月27—28日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并完成选举工作。三是2024年6—7月完成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转入67人,做到应转尽转,截至9月集团党总支党员总数共120人。
(2)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7月23—24日组织集团党总支及下设9个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共计10人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各党支部8月6—9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三是集团党总支于8月12—14日组织到下设9个党支部开展党务检查工作,通报提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前置讨论研究等7条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四是集团党总支组织下设9个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开展2020年以来党费收缴自查、补缴工作,从7月起按照规定重新测算党费并规范缴交,确保党费缴交及时、足额。五是集团党总支分管领导于8月16日对未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水力发电公司党支部书记、龙门滩三级电站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党支部选举(换届)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对(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材料整理归档、会议记录等进行培训。二是集团党总支于8月12—14日组织到下设9个党支部开展党务检查工作,并于9月初对新成立6个党支部选举材料进行调阅检查,提出换届选举材料不齐全、会议记录不规范等3条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集团及权属企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才进行梳理,经统计共计57人:主要是水利水电类25人,工程类17人,财务类6人等,计划通过培训、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快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定2025年度培训计划。二是积极组织员工培训,为提高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于6月1日至7月15日组织永春垃圾焚烧发电厂20名职工到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培训。8月2日组织11名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前往泉州黎明大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集团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5月19日组织水力发电公司、龙门滩三级电站公司、溪夏电站公司共计91人参加中级电工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通过考核认定并取证77人,进一步加强电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综合办公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监督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监督制度,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学习,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三是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规范执行,按规定对拟任职人员展开考察,待考察合格后进行任前公示,最后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正式履职。
(3)针对破解人才引进难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招聘前根据工作岗位特点,经过多轮讨论,合理设置招聘条件,调整招聘要求,避免设置过高或过低的门槛。至9月7日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人员招聘录用共计48人。二是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和能力,提升现有人才队伍素质。同时,为员工提供培训能吸引寻求职业成长和发展空间的优秀人才。永源公司于2024年6月1日—7月15日组织永春垃圾焚烧发电厂20名职工到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培训。
4.关于队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人员兼职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集团员工兼职情况,于9月4日分别免去3家公司3名人员兼职职务。二是经梳理各权属企业人员缺口情况,制定招聘计划,通盛公司目前已有2名物业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公司运营需求。
(2)针对权属公司人员管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权属企业法人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程序报国资委审批,至信保安公司已于4月份完成法人变更手续。二是严格要求集团各权属企业按照《永春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属国有企业招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永国资〔2022〕2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团及权属企业于2024年8月14日起开展证件管理内部摸排工作,健全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二是进行证件的分层统一管理,其中一级权属企业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及集团本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证件上交集团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一、二级权属企业工作人员的证件统一上交至各一级权属企业办公室统一管理,集团本部集中管理证件18份,桃溪水利公司、大鹏城建公司等5家一级子公司集中管理证件共74份。三是督促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员工严格落实证件使用审批制度,建立人员出国(境)证件使用登记表,规范证件领取、收回。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抓巡察成果运用和建章立制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登记出入库制度》。二是集团已督促闽业燃料公司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燃料公司于2024年6月将此前未纳入登记管理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西山殡仪公司于7月补齐物资采购相关手续。四是龙门滩三级电站于7月收回超标准报支会议餐费。五是集团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安排财务人员对权属子公司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抽检,并加强财务人员对此方面制度进行学习,确保资金、资产有据可循。六是由集团分管领导对龙门滩三级电站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西山殡仪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成立中共永春县西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并于6月27日选举产生支委会成员。二是西山殡仪公司党支部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生活制度,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集团当前所承担的项目大多为公益性质,且受经济环境的不利波动的影响,在业务推进和资金流动性方面遇到了一定困难,影响营收能力的快速提升。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例如项目代建、充电桩运营、水库项目、固定资产常态化盘活(招租)等,后续根据项目推进及市场需求,发展相关业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二)针对部分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欠款多为散户,且欠款均属小额多笔,目前无强制性措施,催缴难度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张贴温馨提醒通知单,加大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推送频率,寻求交警大队支持,对于沟通后拒交的欠费车主,依法提起法律诉讼。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三)针对融资潜力不足,整体债务风险增大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大额流动资金贷款难度大,子公司营业收入低、现金流少,无法融到大额流动资金贷款。二是目前城建集团承接项目多为公益性质,难以从银行融资。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推进融资进度,对接各大金融机构。定期更新债务风险防控台账,对债款进行监控跟踪。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四)针对工程验收、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完成项目结算5个,整改时限尚未到期,正按时序推进工作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工程验收、结算不及时的项目整改工作,督促其工程验收、结算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五)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职工董事人选暂未明确。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人选。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担当,主体责任再压实。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集团党总支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将个人职责与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久久为功,持续整改再推进。持续深化整改工作。集团党总支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整改完成的,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持续跟踪问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未完成的,持续做好跟踪、督促落实、检查指导等工作,坚决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行动地推动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应。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再提升。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再提升、再提速、再加强。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治根本管长远的内控管理;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抓紧优化完善,着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集团各项业务在制度化轨道上规范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68089928;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cjjt@163.com。
中共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