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16 17:46:22    来源: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县委巡察二组对县计生协会开展巡察,并于2月22日向县计生协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于2024年2月23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巡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主要领导于2024年3月11日参加县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汇报整改反馈意见及相应整改举措。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相应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从本级、本人抓起,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协会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由领导小组牵头,认真组织分管股室逐项研究本领域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于2024年3月7日形成《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永春县计生协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永计生协〔2024〕2号)。领导班子成员于2024年3月21日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发言提纲。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生及人口持续发展政策不够主动的问题

(1)针对线上线下宣传优生优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3月11日召开机关办公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并立足工作实际,围绕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两大主题,就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地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强化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协会工作业务群等载体持续发布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解读文章和《育儿小课堂》系列视频18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理念和科学养育方法,实现早教资源零门槛、普惠性共享。三是强化阵地建设,针对早教阵地类型较为单一的问题,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托育园等创建2个“向日葵亲子小屋”,积极开展“家长课堂”、入户访视和亲子活动,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科学全面的早教服务。四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设计发布新型婚育文化原创公益广告,并在八角亭、行政服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处的户外屏幕滚动播放,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弘扬婚育新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2.关于履职尽责服务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未组织学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全体协会干部学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并做好贯彻落实,推进计生协机构改革向基层延伸,落实好相关制度,打造服务阵地,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完善计生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二是于2024年3月18日印发《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转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永计生协〔2024〕3号),并组织各镇、村级计生协会人员、会员学习。

(2)针对未落实计生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4年5月10日印发《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和骨干会员结对帮扶制度的通知》(永计生协〔2024〕14号),一是明确了会员联系户制度的目的与意义、联系对象、联系方式与频率、服务内容等,鼓励会员按就近、自愿的原则联系1-3户育龄群众。二是明确了骨干会员结对帮扶制度的目的与意义、结对帮扶对象、帮扶方式与内容、联系方式与频率等,指导骨干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选择2-5户计生特殊家庭、低保计生家庭、重大病灾计生家庭、残疾计生家庭等重点家庭作为帮扶对象。骨干会员帮扶对象花名册已收齐。

(3)针对未能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上级要求,把计生协会工作有机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更好服务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广大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的作用,推动新型婚育文化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4月16日印发《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推动村级计生协会人员兼任网格员的通知》(永计生协〔2024〕9号),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级协会人员兼任网格员。目前已有52名村级会长、118名副会长、56名秘书长、179名理事、170名小组长、143名会员兼任网格员,各村(社区)计生协会将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进一步融入我县乡村振兴、健康永春建设大局。二是于2024年3月22日印发《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修订完善人口计生村规民约的通知》(永计生协〔2024〕6号),在全县开展修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计生协会将新型婚育文化、三孩政策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目前所有村(社区)均已完成。三是县计生协会于2023年11月印制了一批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海报,并张贴于各乡镇、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及宣传阵地。

(4)针对未能按照改革转型发展意见对计生协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进行强化,未对乡镇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的综合业务培训,2020年至巡察期间仅于2021年5月开展1次业务培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计生协会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各乡镇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协会改革发展意见和协会综合业务。二是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的通知》(永计生协〔2024〕11号),明确了协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内容、方式以及“层级管理”办法等。三是积极组织各级计生协会干部参加国家、省、市计生协会开展的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协会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3.关于发挥职能为民服务用心不足的问题

(1)针对未结合省计生协会“三说两访”要求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维权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泉州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说两访”活动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召开会议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于2024年4月、5月份分别组织各乡镇计生协会集中开展计生群众法律援助入户访视活动,宣传法律维权相关知识,重点摸排计生协会矛盾纠纷案例。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于2024年1月23日参加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三下乡宣传活动,联合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开展法律维权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维权等相关法治知识,并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2)针对幸福工程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幸福工程福建省管理办法》(闽计生协〔2022〕6号),对计生家庭帮扶基地的帮扶模式予以重点研究和探讨,深入了解掌握其帮扶条件、帮扶对象、帮扶形式等内容,扎实推进项目运作。二是2024年3月26至29日,组织工作人员到介福、苏坑等乡镇,深入了解申报合作社或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项目筹备进展及拟挂钩帮扶的计生母亲家庭生活、经济收入等情况,严格把关审核,切实发挥基地的帮扶作用。三是于2024年3月11日对项目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剖析问题原因,完善项目运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委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强调,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于2024年3月1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相关资讯。三是于2024年3月1日修订完善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作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会议上组织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全体协会干部学习《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生育关怀项目及协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计生协〔2021〕16号),详细解读专项资金项目情况、申报程序与审核、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资金跟踪和绩效评价等,并要求: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审批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将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好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二是对履职不到位的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审批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将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好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针对生育关怀补助资金救助对象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关于扩大“生育关怀行动”的享受对象范围的通知》(永计生协〔2012〕7号)文件规定:经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年元月起,扩大“生育关怀行动”享受对象范围,其中包括:凡农村“双女”户、独女户家庭,有男到女家落户的,县计生协会一次性奖励1000元,作为结婚贺礼。横口乡郭某系农村“双女”户,因此符合生育关怀补助资金救助对象范围。严格把关审核生育关怀补助资金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各类补助对象,并将补助对象类型标识清楚。

6.关于惠民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未能根据实际情况精准识别、分类指导致富工程的资格申请和资金发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幸福工程福建省管理办法》(闽计生协〔2022〕6号),深入讨论幸福工程“小额资助,精准到人”的帮扶模式,强化项目运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帮扶对象的筛选和项目的实施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帮扶形式雷同的问题。二是于2024年3月26至29日,组织人员深入全县22个乡镇实地走访,在镇村初步摸底筛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收入、项目需求、技能水平等各方面情况,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三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引导申报对象发展“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效益高”的项目,并适时提供相应的业务咨询服务和项目指导,丰富帮扶形式,做到精准识别、分类指导,切实提升帮扶质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1)针对对党的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单位领导积极发挥“头雁”作用,于2024年4月1日带头参与共建社区卧龙社区“大党委”议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社区议事、创城创卫等服务活动。二是拓展和创新党群工作载体,依托桃溪社区“党建+生育关怀”邻里中心服务点,广泛开展早教活动、青春健康讲座、生育关怀等服务活动,推进资源共享、活动共联、平台共建。由桃溪社区“党建+生育关怀”邻里中心牵头,红玫瑰早教承办,在桃溪临江经典小区于每周末定期开展早教服务活动。三是主要领导于2024年4月下旬到挂钩村夹际村开展走访活动,加强对村级安居、幸福工程、家庭健康促进、早教服务活动等工作的指导,发挥乡村振兴导师作用。

8.关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低的问题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对2021、2022年度未按时参与党支部党日活动的党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所有党员于4月30日撰写党员承诺书时,将“及时、主动参与党支部党日活动”事项纳入其中。三是指定党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员参与党支部活动情况,负责及时记录、汇总本单位党员参与党支部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全员参与。四是县计生协会于4月23日向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提交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于4月24日批复同意县计生协会成立党支部,县计生协会于4月29日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9.关于党员“承诺”走过场的问题

(1)针对党员承诺内容虚空不实,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对涉及党员干部年度承诺书承诺内容雷同、内容虚空等相关党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于2024年4月29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并在党员大会上对全体党员承诺书撰写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每位党员的承诺书内容均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党支部,坚决杜绝内容雷同、虚空不实等情况,确保承诺事项贴合工作实际。三是所有党员于2024年4月30日撰写党员承诺书,并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核后签字。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0.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会议召开类型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足工作实际需要,经过前期充分讨论,于2024年3月11日印发《永春县计生协会机关规章制度》,对其中的会议制度予以修订完善,精简会议形式,实行机关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就会议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方面予以重新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召开相应会议,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针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县计生协会各相关股室及相关责任人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县计生协会将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推进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头雁”作用,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和省、市计生协会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倡导新婚育政策,发挥计生协会群团力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举措,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坚持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规范制定各相关制度。对出台的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凝心聚力,务求工作实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计生协会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努力开创县计生协会工作新局面。

永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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