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2月22日向县妇幼保健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和县委巡察有关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了整改工作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支部会议,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领导,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清单
反馈会后,县妇幼保健院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把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具体到科室、到人。每个问题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清单、对账销号,做到件件问题有人抓、条条措施有人落实。
(三)加强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
先后召开五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研究整改推进工作,研究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召集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任务交办、方案细化、整改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跟踪督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妇幼保健领域的新部署新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以新思想引领人口发展工作理念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专题学习。3月26日、4月9日组织全院职工、院务会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列入第一议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3月1日在院宣传栏更新了一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3月8日院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福建育儿假来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版全文公布”、4月10日以来在院门诊楼一层LED显示屏广泛宣传三孩生育政策标语。三是形成发展规划。3月26日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探讨妇幼保健院发展措施。3月以来组织办公室、信息科、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科室对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摸底,结合妇幼保健院实际情况,5月13日制定了《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五年发展规划(试行)》。
(2)针对以新要求谋划发展干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进修培训。今年来共选派2名护理、1名药剂人员到泉州市儿童医院、福建省武警总队医院进修康复、药剂、护理,不断加强人才培训。与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沟通,5月17日邀请上级专家到我院进行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培训。二是制定创建方案。3月15日以来组织办公室、医务科等科室深入学习《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细化创建目标,5月13日制定了《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规划方案(试行)》。三是组织参观学习。5月11日由院长带队,办公室、医务科、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科室人员到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参观学习。
(3)针对以“新两纲”指导妇幼保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3月21日组织院务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二是纳入工作计划。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新任务、新指标纳入《永春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工作计划》。三是拓宽宣传渠道。2023年12月以来婚检科人员到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现场、留安山公园、永春县人民公园开展婚前、孕前优生等相关宣传活动。1月、5月在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发布“倡导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地中海贫血知识科普篇”等,3月11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爱情告白,婚检来助力!”,通过多方面的婚育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婚前保健知晓率、参与率。四是加强反馈、通报。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并及时通报婚检完成情况。5月6日形成永春县第一季度婚前医学检查完成情况的通报,进一步促进婚检率提高。2024年第一季度我县婚检率45.01%,同比有所提升。
2.关于执行上级关于妇幼保健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用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学习培训。1-5月婚检、优测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7次, 2月26日组织绩效考核成员参加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视频培训会,提高专业技能。5月17日邀请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二是着力宣传指导。3月8日结合三八妇女节到民政服务中心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今年来累计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指导104例。三是规范咨询服务。1月以来已完成一人一档,规范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四是调整小组成员。2月29日调整充实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考核分工,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加强指标完成力度。五是对比分析、查缺补漏。3月15日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针对2021、2022年绩效考核主要扣分指标与2023年完成情况进行对比,查缺补漏,部署绩效考核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4月9日已将机构数据、佐证材料和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上传至绩效考核系统。
(2)针对提供全程生育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做好人才储备。5月9日经院务会讨论决定6月选派1名主任医师到省妇幼保健院宫颈科进修,为拓展妇科小手术做好人才储备。二是开展儿科诊疗。3月26日完成儿科门诊挂牌,选派2名副主任医师等开展儿科门诊工作。选派1名医师开展儿童口腔医疗服务,已完成口腔科根管消毒材料、水门汀、抑菌糊剂等耗材采购,正在申请增加口腔诊疗科目。三是强化督导培训。1月30 日-2月2日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艾梅乙专项下乡督导,提高全县艾梅乙工作管理质量。4月29日组织开展全县三网监测、艾梅乙母婴阻断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共97人参加培训。四是完善资金利用。进一步充分利用“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项目资金,为亲子活动室添置电脑桌1张、折叠椅1张,文件柜1组,电脑1台、打印机1台,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量表工具箱5个、儿童口腔科改造等。
(3)针对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和为民办实事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升宣传力度。3月1日、4月1日在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乳腺癌科学预防必读》《关注女性、关注健康-2024年免费两癌筛查开始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乳腺癌”的防范意识,促进“两癌”筛查工作完成。二是改进随访管理。3月27日建立“永春县两癌筛查项目群”,每季度对异常或可疑异常人员名单进行造册,联合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促进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5月14日院领导、“两癌”项目负责人加强与医保局沟通,追踪随访宫颈癌、乳腺癌的检查、治疗信息数据。今年来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618例,未发现宫颈癌,发现乳腺癌1例。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反馈。每月10号前对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住院分娩产妇392人,孕产期接受乙肝、梅毒、艾滋病检测率均达到100%。
(4)针对督导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技术培育。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4月29日组织开展全县相关医务人员孕产保健知识培训,培训人数155人。二是强化下乡督导。1月30日-2月2日组织开展全县基公卫孕产保健规范性管理的下乡督导,4月8-12日、4月22-29日,由县卫健局牵头抽调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第一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督促辖区26家医疗机构对69个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进一步提高监测率和访视率。三是督促落实整改。今年来我院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形成通报。5月6日下发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情况的通报,进行系统内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强化整改提高。
3.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规矩意识不强,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分工文件。3月15日院务会讨论通过《关于调整永春县妇幼保健院院领导工作分工的提议》,重新修订分工文件。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并于3月15日通过院务会讨论通过。三是规范研究会议。3月以来召开5次“三重一大”会议,严格按会议记录格式如实准确记录会议讨论的意见及结果,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逐一记录表态发言过程。
(2)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挖现有人才服务能力,发展妇幼特色业务。3月25日在门诊4楼增设男科门诊,住院部2楼增设更年期门诊、青春期门诊。二是利用“两癌筛查”“优生检测”等公卫服务项目人群,大力发展孕产期保健、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3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11日制定《永春县妇幼保健院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是指定专人报告,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开展行风整治。3月1日完成2022年县卫健局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进度、督导检查、工作总结相关材料补充。结合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整治工作,3月以来共召开1次职工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观看惩处医疗贪污腐败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1次,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廉洁从业。二是开展自我剖析。3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院领导针对“一稿用多年”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大对员工工作表现的监督。
2.关于落实卫生惠民、便民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点免费筛查项目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健全数据管理。今年来“两癌、优测、地贫”项目配齐了身份信息读取设备,指定专人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截至3月30日,已健全完善2019-2023年永春县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人员信息数据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3月30日调整和完善“查重”流程及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易联众系统“查重”功能避免出现重复筛查。三是退还不符合资金。3月20日已退回不符合条件的“两癌”筛查项目、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地贫筛查项目资金。四是加强批评改进。3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开展便民服务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改进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婚检、优检、地贫筛查一站式服务流程,3月28日院微信公众号增设科室预约功能,方便服务对象安排时间,减少等待,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提高婚前检查服务对象同时参加优生健康检查的比率,至4月底该比率已达到87.7%。二是组织深入学习。3月20日组织财务科等学习《泉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及泉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三是完善制度建设。3月15日制定了《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确保今后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文件及时更新。四是退回不符合收费。对产生乱收费的问题2项(巨细胞病毒抗体检测、风疹病毒抗体检测),于4月23日上缴县财政局国库。五是举一反三,3月11日完成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金额进行再梳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评标专家协商评分,评标结果不公正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县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投标过程全程监督。二是完善制定建设。3月19日完善了《永春县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强化廉洁教育。3月26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深度剖析医药腐败重灾区》《医疗反腐标志案件》2个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队伍廉洁教育。四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采购合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细则学习。4月23日组织采购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条款。二是健全规章制定。3月19日健全完善《永春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内控制度》,遵守设备交付先验收再付款的顺序。三是查找原因,追缴资金。对15个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对延期交付的6个项目逐一核对查找原因,其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3个项目因妇幼保健院新院未完成建设,未达到设备进场条件至延期交付;围产营养规范化门诊建设相关设备、超声骨密度仪及口腔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相关设备、感统训练和亲子活动室相关设备3个项目延期交付,至5月11日已追回违约金。四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3月19日完成《永春县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制度》《永春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内控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规范采购审核。二是加强采购审核。3月以来采购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盆底康复室、内科、儿科门诊改造,办公用消耗品、日常用品采购等12个项目通过“企查查”APP等方式对投标企业资质以及管理人员关联情况审核,杜绝企业串通投标的风险。
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资产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调整科室人员。3月21日康复中心调整1名医务人员,加大开展盆底康复医技力量。二是加强科普宣传。3月6日、5月9日,通过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宫颈息肉知多少”“关爱女性健康,从盆底康复开始”进行妇科知识科普,盆底康复优点、适用人群宣传。三是强化专科培训。4月24日组织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进行妇产科相关疾病中国专家共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目前妇科门诊已具备开展输卵管通水、宫颈息肉摘除等妇科门诊小手术能力。今年来开展放取环、取皮埋、人工流产、宫颈息肉摘除、子宫内膜诊刮、盆底康复等业务。四是强化监督管理。3月25日制定《永春县妇幼保健院科室设备使用情况表》,对手术室、盆底康复、检验科、超声科等设备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对比数据分析,强化督导。
(2)针对药品耗材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完善管理制度。3月21日院务会通过《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领用制度》《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接受捐赠物资管理规定》《医用耗材管理流程》,5月17日院务会通过《借药管理制度》,严格药品耗材出入库制度,药房严禁受理职工个人药物借出。二是加强耗材管理。3月30日组织药房人员学习《药品供应过程中质量管理制度》,对疫情防控期间接受捐赠的口罩、帽子等物资进一步完善出入库登记,加强了药品耗材管理。三是增强督导检查。4月19日院领导对药品质量管理、采购管理等业务开展方面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公务用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3月26日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单》《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通知单》《非定点单位维修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填写审批,加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管理。二是按程序申请报废。3月15日院务会研究讨论公务用车闽C750KP报废处理事宜,4月25日县总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关于对妇幼保健分院公务用车(闽C750KP)进行报废处理的申请》,5月6日县总院党委会已通过报废申请。
(4)针对专项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全面学习。3月26日组织财务科、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科室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6号)《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泉卫财函〔2023〕19号)文件精神。二是强化财务培训。3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财务知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列支。
5.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项目超工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深入学习。3月20日组织项目建设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内容。二是调整充实人员。3月20日调整充实项目建设组人员,由副院长牵头监督,并严格要求今后加强施工过程中做好工序衔接,避免施工超合同工期。三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超合同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增强系统学习。3月20日组织项目建设组成员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条款、永春县国库支付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支出审核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梳理拨付情况。3月20日梳理完成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主体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节点和工程进度情况。三是提高把关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意识,熟练掌握财务制度,加强合同审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8日局挂钩领导对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院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党建主责意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3月15日完成对2020-2023年度永春县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进行整理归档。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3月15日完成了2020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测评情况自查整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3月5-16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并整理归档。3月15日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各项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回顾与审视,对部分存在不足的材料予以退回,相关责任人重新攥写2022年度发言提纲,如实报告该年度个人重大事项。二是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19日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进行了深刻且真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程序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梳理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主动查摆问题,会后形成个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3)针对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完善公开内容。3月15日完成党务公开的内容细化和明确,并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登记台账,对各项事宜进行了逐项登记,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据可查。二是动态透明公开。3月以来根据实际将党务工作,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及时在公开栏更新公示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换届选举、党员受处分、党员推优等情况,做到常态化党务信息公示。4月8日完成对第一季度党务公开工作。
(4)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党费知识学习。3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提升党费管理水平。3月15日支部党费具体经办人自主加强学习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内容,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党费管理业务水平。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针对违规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深度学习。2月7日、3月4日组织婚检、优测人员认真学习解读《永春县婚前医学检查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等文件,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规范检查流程。二是健全数据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健全优生健康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对项目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至3月12日已建立2017-2023年孕前优生检查名单,并在易联众系统上完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孕前优生检查服务的数据,并持续录入和完善管理。三是加强批评改进。3月28日院主要领导对管理不力的副院长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院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2月1日、4月25日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6人次。二是强化廉政压力传导。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案例学习,强化压力传导。将“一岗双责”责任制纳入院务会、支部会议重要议事日程。4月30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围绕“识别岗位风险,做好细节防范”进行交流研讨,并开展“五一”、端午节前教育。5月6日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案鉴》。
3.关于干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前启动筛查。3月4日制定2024年“两癌”筛查年度工作计划,3月28日启动“两癌”筛查项目,截至5月20日已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618例。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宫颈癌”“乳腺癌”“优测”“地贫”等项目由专人负责,每月跟踪分析筛查项目数据,确保按时序安排完成目标任务。
(2)针对人均业务收入少,人浮于事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拓展宣传覆盖。今年来共举办讲座、义诊咨询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等宣传9篇,院宣传栏发布健康宣传5期,多方式引导育龄妇女、孕产妇主动接受孕期保健、产后保健。二是优化人员配置。重新评估和调整医务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3月4日调整孕产保健部2名相关人员兼职开展“两癌”筛查工作,3月21日康复中心调整1名医务人员,加大开展盆底康复医技力量。进一步增强门诊四楼围产期营养门诊、孕期心理门诊建设,4月以来累计开展门诊咨询5人次。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健全管理制度。3月15日院务会研究讨论制定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3月18日印发《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3月26日组织全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干〔2010〕7号)、《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及《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永春县妇幼保健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二是全面自查自纠。4月15日编制《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自查情况表》对全院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持证情况及集中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全院干部职工共66人,参与自查自纠66人,按规定收缴管理。
(4)针对临时工聘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深入研讨。3月15日院务会成员学习《关于印发<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永人社〔2022〕16号)《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永卫〔2023〕13号)。二是梳理人员情况。3月20日查阅全院临时人员聘用合同,涉及超龄人员4人,其中保安2人,保洁1人,厨师1人。三是开展清退工作。4月9日,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待物业服务到位后完成保安、保洁等编外人员清退。4月23日完成第一轮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社会公开询价,因符合采购条件的报价公司未达到3家,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社会公开询价。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拓展学习覆盖。3月26日组织中层干部学习《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相关工作的通知》(永卫函〔2021〕9号)、《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利用资金。充分利用“艾梅乙”“三网监测”等卫生专项资金,今年来开展相关宣传、培训、随访等工作。三是辞退编外人员。4月9日结合清退编外人员工作,经院务会讨论通过,辞退编外人员12名。四是加强监督提醒。3月28日局挂钩领导对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下一步整改措施: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提升职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进修报销费用,制定评先评优方案,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22日。
(二)针对临时工聘用不合规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需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过程需要一段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紧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公开询价,及时向县总医院、县总院党委会提交申请,通过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投标。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2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院将在县委巡察组的继续指导和帮助下,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妇幼保健发展。一是坚持思想不松,深化后续整改。我院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持之以恒深入整改,紧盯不放,锲而不舍深化后续整改,一一对应销号。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化后续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妇幼保健院各项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系统避免重复出现巡视反馈的问题,确保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助力妇幼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等结合起来,使问题整改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的动力,实现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99359;通信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社山社区598号,邮政编码:362621;电子邮箱:ycfysbgs@163.com。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