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县总医院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谨的作风,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整改自觉。总医院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2024年2月22日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总医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持续推动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总医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医院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115项。总医院党委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不断压实责任,促进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依据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对每项整改问题按照“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的分工模式推进落实,坚决做到不漏一项、不少一条、不偏一点、严格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四)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坚持严字当头,确保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在对巡察反馈的点上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与当前总医院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分析研究,摸清症结根源,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促进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已新建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4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全县医疗发展和规划整合前瞻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总医院党委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县医院十大中心已完成九大中心建设,运动康复中心正在按项目计划推进。临床检验中心经审批2024年新增九项检测项目。三是加强县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县医院骨科2024年被泉州市卫健委确定为2023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定期邀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内科开展帮扶;儿科在泉州儿童医院指导下开展新项目支气管镜治疗;组织福医大附一院第四批驻点帮扶专家开展座谈会,协商制定《永春县医院业务主任考核办法》。四是因政策调整、统计口径变更等原因单病种结算差额、体检中心收入自2023年起不再纳入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扣除单病种差额、体检中心收入等数据后,2023年1-3月医疗收入6024万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7.43%,2024年1-3月医疗收入6506万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9.81%,医疗服务收入增幅8%。五是中医分院制定门诊中药饮片处方绩效增量奖励规定,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率。2024年1月中药饮片收入占比16.16%,2月占比16%,3月占比17.37%,4月占比17.97%,1-4月占比16.99%。六是截至5月,妇幼保健院选派3名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同时邀请上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调整人员,开展儿科业务;做好盆底康复科室建设,增派盆底康复科人员。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调配妇产科、儿科骨干力量作为学科带头人。七是统筹安排县医院儿童保健中心与妇幼儿童保健中心差异化发展。县医院儿童保健中心主要开展儿童感统、生长发育、早期发展等业务,侧重治疗性发展;妇幼儿童保健中心主要侧重:儿童心理咨询、口腔保健、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儿童保健部分、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接收全县0-6岁高危儿童的转诊。
(2)针对构建分级诊疗格局尚需加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2月起县医院派出9名医师到分院开展诊疗;根据《永春县总医院下乡支医帮扶实施方案》,2024年度共派出10名中级职称医师,分两批次到基层分院完成半年帮扶;组织福医大附一院帮扶专家及县医院专家团队到基层分院开展巡回义诊,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与下洋分院形成结对帮扶,通过培训、教学查房、义诊、健康宣传等方式,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区域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就医需求,提升基层诊疗服务力。二是根据《永春县总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实施方案》,梳理转诊流程并在双向转诊工作群通知。三是加强与福医大附一院合作协议,每周邀请福医大附一院专家到县医院开展诊疗,2024年1月至4月福医大附一院专家门诊接诊522例,择期手术66台。四是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2023年度牵头医院向下转诊患者2578人次,下转患者占比9.64%。五是县医院心血管内科通过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已能正常开展常规工作;陈良龙、杨春波团队工作安排已饱和,合作协议到期,未再续约。六是2023年7月中医分院成立许建华教授名医工作室,定期到中医分院坐诊、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等;建立专科联盟,引进泉州市第一医院胃肠镜、五官科、皮肤科、麻醉科专家,泉州市中医院肛肠科专家,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妇科专家坐诊。
2.关于破解医疗改革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1)针对引领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改革对标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医院影像科接收各分院医生进修学习放射检查与诊断技术,从2023年9月至今,基层分院共3人到县医院进修学习。完成宣教内容规范上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像对患者进行科普宣传。2024年5月到蓬壶分院、锦斗分院、苏坑分院影像科开展帮扶、会诊工作。二是加强交流学习。县医院影像科加入“附一医联体工作交流群”,认真学习群里资料,借鉴各家医院诊断经验,及时在本科室交流学习;与各分院建立“永春县影像诊断与技术交流群”,积极答疑,加强病例诊断学习交流,并提供进一步诊疗检查帮助。三是中医分院于2024年4月30日开通心电医生工作站,2024年5月11日完成端口对接,实现与总医院互联网络接通。四是贯彻落实县卫健局关于《永春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用设备采购管理;对总医院2024-2028年医疗设备更新换代以及新购置医疗设备需求进行摸底、梳理形成需求表;县医院设备科派人对各分院设备采购给予指导。五是总医院财务管理中心对各分院会计集中核算、加强规范管理。六是已完成对各分院职称情况的摸底工作,起草《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征求县人社局、卫健局意见中。
(2)针对提高基层分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3月开始,每月组织人员通过线上方式抽取居民健康档案。3月份抽取50份,4月份抽取60份,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反馈。二是2024年4月8-29日,配合县卫健局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督导考核工作。通过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儿童健康管理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情况、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6方面指标,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进行评分,并进行汇总排名。三是2024年5月15日组织全县相关基公卫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2024年泉州宁德两地举办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培训班。四是做好儿童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随访、评估、指导、转诊和高危儿专案管理工作,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艾梅乙随访、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辖区儿童健康管理及集体儿童管理、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儿童早期发展等工作。五是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充分发挥围产协作组的作用,负责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妊娠风险管理、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死亡监测管理、围产保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动态监管、跟踪随访。定期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做好各类工作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上报。依托妇幼例会组织对全县孕产妇健康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针对中医药特色领域发展推动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2024年3月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及健康义诊活动、2024年4月举办永春县第一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二是加强中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学习。基层分院选派人员到中医分院进修、到泉州市中医院进行中医全科规范化培训。三是不断提高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东平分院、苏坑分院2023年度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9.69%、77.4%,高于上级77%的指标要求。四是各分院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夹际分院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2024年2月至5月,就诊率25.8%,同比去年提高20%;锦斗分院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2024年1月至5月门诊中医理疗收入3060元,同比增长45.73%;下洋分院中医馆2024年第一季度诊疗人次123人,环比2023年第四季度增加10%;五里街分院由中医分院选派康复治疗师协助针灸医生进行中医理疗,新开展颈椎病推拿治疗、点刺拔罐法等技术;横口分院因白濑水库建设,需要搬迁,中医馆建设在新的综合楼,计划2024年底搬迁并投入使用,现已派医务人员到中医分院跟班学习。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8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永总医院委〔2023〕28号文件形式印发至各党支部、各分院、院部各科室;研究制定《永春县总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传达到各分院。二是2024年4月对各分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三是建立网络舆情处置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和5个处置小组,及时跟进处理上级反馈和交办的网络舆情问题。四是研究制定《永春县总医院关于推进网络舆情分级预警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到及时发现、动态研判、快速联动、稳妥处置。五是2024年5月13日进行医疗纠纷及舆情防范处置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人民至上”职责使命有欠缺
(1)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改善医疗服务举措:由服务中心牵头出台《永春县医院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相关工作推进中,已完成项目4项,部分完成项目15项。二是在中层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上,做相关思想工作,提高职工思想认识,转变服务观念,持续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重视患者需求,共同参与提升患者满意度工作。三是多措并举,提升患者满意度。收集、梳理患者反馈意见,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进行整改提升。2024年3月初,县医院提升随访系统功能,将住院患者反馈问题通过系统实时反馈给各科室,进行沟通解释及整改提升工作;召开满意度提升推进工作会;在门诊药房、内科诊区等人流量多的区域增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制作门诊就诊流程,引导患者有序就医。2024年收到并妥善处理未开通电子医保无法就诊等影响患者就医投诉件1件。四是加强院领导带队巡查。开展值班院领导带队巡查,加强对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指导,对医疗服务管理漏洞进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不断提升满意度。在2023年度福建省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中,中医分院出院患者满意度排名从全省第109名,上升到全省第86名;县医院职工满意度排名从全省第94名,上升到全省第21名。六是加强培训。2023年10月以来,县医院举办了4次沟通技巧及医德医风培训。中医分院开展“护患沟通技巧”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七是增加便民举措。县医院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功能,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增设残疾人使用物品及专用窗口;2024年4月升级改造医保移动支付平台,优化患者结算流程;在院内电子滚动屏、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医生坐诊信息,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针对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认真核对每个病人结算材料,及时纠正多收费、分解收费等问题。二是2024年5月15日总医院护理部对各分院进行收费、院感及护理质量等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县总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群,及时将可能造成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及医保稽核违规情况反馈给各分院进行提醒和整改,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四是2023年12月由总医院牵头做好医保智能系统对接与改造项目合同的采购。该系统于2023年12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事前、事中弹窗提醒。五是及时传达、解读医保政策,确保医务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各分院认真组织学习,并完善制度。六是总医院于2024年1月、5月到各分院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并反馈;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动态了解各分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时对违规苗头进行有效制止。七是2024年3月14日开展总医院合理用药培训,进一步提升抗菌药物、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进一步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皮试。八是2024年3月28日到横口、湖洋等分院开展用药指导,进一步提升各分院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及合理用药水平。九是2024年5月将总医院的处方点评制度、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再次下发至各分院,督促各分院参照总医院合理用药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并执行。
2.关于主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针对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书面通知中国银行永春支行按合同履约。二是2024年3月13日正式发出律师函。三是县总医院将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2)针对总院内设机构履职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总医院药品盘点制度、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各分院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制度。锦斗、蓬壶、呈祥分院组织开展药品、耗材盘点工作,做到实际库存与电脑库存相符。及时召开整改会议,对于因忘带医保卡又急需用药的个别人员,督促借药人员及时归还药品。加强药品管理,无处方不得借用药品(保健、义诊、抢救除外)。二是出台统一的规范性制度文件。即《永春县总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永春县总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永春县总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组织人员对各分院的医疗票据、收费管理、国有资产清查等进行财务检查。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预算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2月24日邀请市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卫健系统财务管理相关内容、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业务、卫生健康领域财政业务的授课培训。2024年3月7日组织开展全县卫健系统财务领域、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二是2023年12月对各分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审核;2024年2月对各分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三是与县财政局沟通,加强对各分院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
(2)针对津补贴发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借用人员工资和绩效奖金。县医院每月发放经县人社局审批的基础绩效奖和参与所在科室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增量;中医分院按月发放工资及绩效。二是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财经政策规定,规范财经工作。对桂洋分院履职不到位人员予批评教育,重复领取的津贴已退款到单位账户。蓬壶分院干部违规领取的年终绩效奖金已全部退回。三是制定《永春县总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试行)》,并下发各分院执行。县医院2020-2023年期间全年请病假超2个月的3名人员多发放的薪酬已全部收回。
(3)针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2月26日蓬壶分院综合楼项目工程已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占合同总额76.5%。本工程备料款为合同价30%,至2024年2月5日,分3次按比例扣回。达埔分院备料款事项按工程进度于2023年12月第八期、2024年1月第九期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二是蓬壶分院第三方监管账户所产生利息于2024年3月21日按程序转入国库账户。达埔分院结息事项于2024年3月1日按程序转入国库账户。今后加强财务与工程项目管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采购领域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各分院拓宽采购渠道、推进各分院采用多家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降低耗材支出,降低廉政风险。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制度(2024年修订)》及《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各分院制定采购制度提供参考,督促各分院完善采购制度。23家分院(含中医分院、妇幼保健院)均在2024年5月份前上交最新修订的耗材采购制度、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二是按法律法规修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并提交医院法律顾问进行合规化审核,该购销合同作为模板供各分院参考,各分院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按时间节点进程及时签订合同。三是总医院对2020年以来国家、省际、省、市所有集采项目进行梳理并公布,优先使用集采目录内耗材。四是组织各分院采购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廉洁教育培训,设置廉政风险防控;各分院执行本单位的耗材采购制度,确保耗材的规范采购与合理使用,对采购管理进行全过程的审批,规范询价和采购流程。湖洋、蓬壶、桂洋等分院组织采购人员学习相关采购文件精神。五是加强对各分院的检查指导。2024年1月分批次到各分院进行医用耗材半年质控检查,督促相关分院及时整改未按时序推进集采任务、制度未及时修订、流程不完善、库房盘点不够规范等问题。医用耗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耗材采购规定,细化采购程序,包括申请需求、科室讨论、集体决策等。六是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经核查湖洋分院、桂洋分院询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询价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所采购的设备没有体现最低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蓬壶分院成立采购小组,通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东关分院对采购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负责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岵山分院对财务、采购等科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采购业务培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9月下旬至2024年5月14日,共召开党委会议17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7次,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二是制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3〕24号)。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挂钩联系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三是苏坑分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泉州市医保局关于《泉州市关于开展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二次议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按文件精神执行药品二次议价;石鼓分院制定了《永春县石鼓卫生院值班带班工作制度》《永春县石鼓卫生院工作管理制度》(修订版),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健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都分院制定进修规培学习计划,已派出5人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2023年已招聘7名医务人员、已签约3名定向生,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业务水平。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3〕25号),进一步完善党委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二是对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认真审核把关。加强议题的审查,所有议题先经总医院纪委会对材料的合法合规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再上会研究。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分院职称聘用程序,起草《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征求县人社局、卫健局意见中。四是督促各分院健全议事决策制度。石鼓分院、达埔分院修订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锦斗分院再次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总医院党委于2024年3月13日开展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调阅工作,根据现场反馈的具体问题,督促相关党支部对记录不规范、未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按程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医院、中医分院、岵山、桂洋、外山、蓬壶等6个分院7名党员针对党内处分事项在组织生活会上深入开展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1月15-17日县总医院党委开展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检查。根据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标准采取自查自纠、考评检查、总结反馈方法,对各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看、问、访、查、评”相结合方式,指出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针对党员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县总医院党委举办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并对近年来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现场调阅,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中医分院党支部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两名入党积极分子重新考察,其中一名申请退出入党积极分子,经中医分院支委会研究同意其申请,另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继续予以考察。二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县总医院党委2024年3月1-14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从严管理党员工作,健全党员管理台账,2024年4月2日完成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针对玉斗分院一名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的问题,已完成转接工作。三是2024年5月16日邀请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业务解读,不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总医院党委于2024年2月27-28日集中统一党费倒查补缴工作。组织各党(总)支部对2020年以来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倒查,共补缴107.2元。二是督促各党(总)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及时收缴党费。截至2024年4月18日通过各党(总)支部摸底,结合党员e家平台统计,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405名均有党费交纳记录。三是相关支部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共补缴党费差额747元。四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业务解读,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五是对仙夹夹际分院联合党支部和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党费管理员党费收缴不及时给予提醒谈话。
3.关于医疗人才队伍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
(1)针对基层分院院长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设立总医院药学部工作群,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耗材信息、采购信息以及市场行情等交流。2024年1月17-22日对各分院进行医用耗材质控检查(包含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集采情况等)。二是2024年4月完善总医院药品盘点制度、总医院麻精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各分院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制度并执行。三是出台《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各分院的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制度(2024年修订)》及《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各分院制定采购制度提供参考,促进各分院采购制度的完善。五是湖洋分院2024年3月2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建设,抓好班子团结,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了《永春县湖洋中心卫生院绩效分配方案》。2024年第一季度门诊诊疗量较2023年第一季度增长7.8%;2024年第一季度住院病人较2023年第一季度增长8.7%。
(2)针对医技人才梯队培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4〕15号)。明确总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程序、纪律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二是根据《永春县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2019〕42号)等文件,制定人才引进和招聘办法。柔性引进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6个知名专家团队,选派优秀医务人员跟随专家团队,通过“传帮带”培养一些学科带头人和中坚力量。县医院现有呼吸内科医生14名,神经内科医生8名,基本可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三是制定《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在试用期(12个月)满二年内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超过年限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在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转岗,直至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对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2024年2月任免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到一都分院担任院长,现一都分院取得医师资格人员达7名。2024年2月起,选派1名消化内科医师到一都分院坐诊,结合巡回义诊,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四是中医分院引进融汇中西医学科精髓的新中医诊疗体系,分批次安排人员学习、培训。内儿科已配有2名副主任医师;放射科已完成医师进修并取得中级职称,现有CT诊断医师1名;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人员;外科已配有2名中级职称医师。
(3)针对医疗队伍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重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4〕16号),并于2024年4月10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已制定项目建设、药品采购定期轮岗制度,各部门、各分院2024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轮岗制度执行轮岗。县医院已执行药品采购轮岗制度,药品采购岗位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二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轮岗。根据重点风险岗位要求,设备科内部人员进行轮岗轮换。中医分院2023年10月完成药品、耗材采购员更换;2024年4月对信息科、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临时调整。达埔分院对重点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更换,并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上报审批。
(4)针对职称评聘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各分院职称情况的摸底工作,起草《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征求县人社局、卫健局意见中。
4.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永总医院委〔2024〕14号)。二是2024年1月印发《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调整永春县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4〕1号),调整充实永春县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县总医院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4年3月组织县总医院各科室及各分院全面开展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认真核实、把关,切实提高岗位风险意识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2024年3月7日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技巧与医德医风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思想。各分院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营造廉洁从业环境。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2024年2月6日组织总医院班子成员、各分院班子成员及财务科负责人参加县卫健局组织召开的2024年度卫健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县纪委通报的发生在身边的3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警示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2024年3月,县总医院纪委会对班子成员、重点科室负责人共17人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2024年4月11日,由党委书记、总院长、纪委书记对县医院设备、药品、耗材、后勤物资采购管理以及人事、信息等科室7名“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2024年3月7日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专题培训,再次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使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思想,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检视剖析,结合工作职责分工,深刻查摆分管领域、工作的廉政风险隐患,查堵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四是制定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永总医院委〔2024〕14号)。五是2024年3月25日,召开县总医院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班子成员认真剖析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结合分管领域,认真做好廉政谈话个人表态。六是制定《永春县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台账清单》,督促各分管挂钩领导切实落实挂钩指导工作责任,经常性开展深入基层调研、监督指导,及时发现所挂钩分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七是制定《永春县总医院院领导挂钩包片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月报表》,指定专人每月收集汇总各挂片分管领导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4月7日,分8组到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八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院内电子宣传栏等舆论宣传阵地作用,转载、刊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学习教育等相关知识,促进廉洁从业医院文化建设。
(3)针对县总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3月完成县总医院各科室及各分院全面开展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认真核实、把关,切实提高岗位风险意识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重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总医院委〔2024〕16号)。三是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配齐配全基层党支部专兼职纪检委员,提高监督执纪能力。2024年3月30日,组织县总医院纪委会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纪委会成员工作能力。四是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制定《永春县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台账清单》《永春县总医院院领导挂钩包片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月报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6人。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对时任下洋分院院长颜炳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投入5200余万元建成的县妇幼保健院新院至今未开展产科、儿科等医疗服务,三年来未开展住院诊疗,规划建设100张床位未设置,与其定位和发展目标差距甚大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妇幼保健院缺少学历高、学术地位高的妇科、儿科领军人才;医院总体经济基础薄弱、没有科研平台,人才引进条件差,留不住人。全县妇产科、儿科人才紧缺,尤其是学科带头人。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4年6月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进修,作为妇科学科带头人进行培养,同步对宫颈科所需的相关设备进行采购。进修回来后,借鉴省妇幼保健院的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宫颈科,开展常规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HPV 检测、阴道镜检查、宫颈疾病治疗等项目,提升妇幼保健院宫颈疾病的诊疗水平,保障女性生殖健康。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针对县医院立足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建设龙头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成效还不明显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运动康复中心设备计划采购中,2024年4月27日通过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中医康复科医师一名,经过笔试、资格复核、体检。临床检验中心2024年新增检测项目所需检测试剂还未采购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运动康复中心设备采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4月对新招聘的中医康复科医师进行考察、公示及录用。2024年5月9日对临床检验中心新增9个检测项目所需试剂进行公开招标,可开展检测项目将扩展至19个。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针对基层分院职称聘任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基层分院人员结构复杂。二是基层单位较多,队伍较庞大。三是需征求人社局、卫健局意见后制定《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并共同进行职称聘任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收集各分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结合各分院情况尽快出台《永春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县总医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总医院党委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把推进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强化政治建设,促进班子成员提升政治能力、坚持底线思维,确保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坚持党对医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转化为医疗水平的提升、患者服务能力的改善。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到实处。紧扣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弹反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持续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敢于向棘手问题“动真碰硬”,定期分析研判、跟踪督促,切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实践成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用制度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总医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852;通信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邮政编码:362621;电子邮箱:ycxzyydw@126.com。
中共永春县总医院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