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16 17:38:29    来源: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1月下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卫健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县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形成了由局领导班子牵头抓总、各股室协同联动的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架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月23日、3月11日、3月20日、3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真抓实干的劲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县卫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盘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逐件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高标准制定形成整改方案,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层层落实。3月2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动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督导。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密切关注并推进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股室定期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并进行汇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办公室经常督促提醒,动态跟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4月23日—30日,各分管领导带队下沉基层指导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全系统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盯关键重点,注重举一反三,组织各股室常态化有针对性地自查弱项、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整改长效机制,做到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康”重要论述和落实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运用新思想深化推进医疗改革攻坚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永春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永春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2024—2028年)实施方案》和《县级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方案》等文件,于2024年1月18日提经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审议,经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实行,进一步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同时,参照省级任务分工,经县公立医疗机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任务方案。二是加强对口支援。制定印发《永春县贯彻落实泉州市2024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永卫〔2024〕11号),由市级医院派出4名业务骨干,从县医院、县中医院选拔19名业务骨干每月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支援。截至4月,完成支援诊疗量334人次,病例讨论23次,教学查房11次,学术讲座10次,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89人次,服务“特殊人群”19人次。三是选送人员进修。制定永春县2024年度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蓬壶中心卫生院、达埔卫生院等4家医疗机构8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四是组织“三医联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第二批村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为村卫生所添置自动血压计237台、制氧机(含雾化功能)182台;个性化配备牵引床17台、电子针疗仪25台、微波治疗仪28台、训练床11张、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2台、十二导联心电图29台、尿分析仪18台、轮椅23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4台、健康教育电视机8台。五是开展义诊活动。定期组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县总医院各学科专家到各乡镇开展义诊活动,今年来先后在达埔、蓬壶、下洋等地开展活动,为群众送医送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目前,县域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1—3月,县域内住院量占比62.08%,比2023年同期上升3.73个百分点。六是招聘紧缺人才。多举措招录人才,2024年1月组织急需紧缺岗位专项招聘,现已入职4人;5月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卫生技术人员共14个岗位18人;5月招录定向生2人、特岗医师1人。按统计局最新常住人口数,目前我县千人均医师数、护士数为2.09人、2.84人,达到我县“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 

(2)针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方面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局党组高度重视,定期听取“三医联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相关工作。二是改造升级医保结算系统。在完成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系统改造的基础上,推进县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已于4月30日完成招标工作,正在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调试,进一步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使用率。三是强化数据监测。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村卫生所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和电子结算率以及个体诊所、门诊部诊所监管系统上传数据等方面进行跟踪、分析、通报,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和电子结算率。2024年3月起,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派出医务人员到所辖各村开展巡诊、坐诊,指导村卫生所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结算业务。 

(3)针对破解卫生健康指标瓶颈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指标监测。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视频培训会,并协同妇幼保健人员针对往年绩效考核主要扣分指标对比2023年完成情况进行监测,查缺补漏。通过绩效考核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2023年部分考核指标相比2022年得到了提升。二是邀请专家指导。邀请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专家到永春进行指导,讲解绩效考核指标和近几年我县妇幼保健院考核情况分析,以期进一步提升我县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成绩。三是加强经验学习。2024年5月11日,县卫健局组织县妇幼保健院业务人员到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参观学习。四是完成儿科门诊建设。2024年3月26日完成儿科门诊挂牌并选派一名副主任医师到儿科门诊坐诊,儿科门诊(包括儿童健康体检等)共接诊488人次。五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率。对全县22个乡镇、23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提升社区康复服务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情况工作现场督导9次,情况通报2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情况质量控制督导4次,覆盖22家医疗卫生机构,质控通报4期。截至4月30日我县社区康复服务参与率为39.4%,已达2023年市级指标要求。 

2.关于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2024年4月,卫健局组织县总医院、疾控、妇幼等单位工作人员到辖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重点督导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性和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提升健康档案使用率。督促一都中心卫生院医生在接诊时,务必查询电子健康档案和病史作为诊疗参考,截至2024年5月21日,一都中心卫生院健康档案使用率68.21%,得到了较大提升。三是组织参加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班。组织辖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组组长、财务组长、从事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项目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参加2024年泉州宁德两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培训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水平。四是提升考核排名。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泉卫基层〔2024〕24号),永春县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复核排名中排名第6,相比2022年进位了5名。 

(2)针对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措施不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通知》(泉卫基层〔2023〕284号),横口、下洋、夹际、呈祥4个基层卫生院通过市级“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评审。二是落实驻点帮扶。2024年1月22日,由县总医院牵头制定《永春县基层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完成4家薄弱卫生院驻点帮扶安排,完成培训卫技人员30人。三是加强对口支援。2024年2月28日制定《永春县贯彻落实泉州市2024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永卫〔2024〕11号),并完成对口支援工作安排。 

(3)针对提振中医药事业发展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将推行新中医诊疗模式纳入《永春县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县中医院与南京新中医学研究院在中医药研究、教学和临床服务方面进行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中医药总收入和占比持续增长。2023年中医药总收入比2022年增加49.17%,2024年1—4月中医药收入比2023年同期增加1.25%;中医药收入占比2023年比2022年增加7.21%。三是加强中医药理论学习和培训。2024年3月对23家基层卫生院中医馆中级以下职称医护人员(高级职称自愿)进行摸底36名,分批选送参加市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和跟师实践操作,提高我县中医药技术人员水平;4月25日,县卫健局组织举办永春县2024年第一期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余人,提高了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四是中药共享药房有序推进中。县中医院成立中药共享药房建设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完成中药共享药房建设;4月18日发布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关于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4月26日初步定好相关方案,预计将于今年内完成此项目建设。 

3.关于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协作关系。县卫健局党组积极推进县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协作关系。2月20日,省附一派出由血管外科、介入科、麻醉科、神经内科和妇产科组成的第四批高年资中级职称对口帮扶医师团队正式入驻永春县医院。二是完成县级质控中心设置。2月20日,依托县总医院完成消化系统疾病质控中心等10个县级质控中心设置,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导检查等,进一步提升整体诊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下沉医疗资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组织医务人员到辖区各村、社区开展巡诊、坐诊,确保每周至少到3个村开展相关诊疗活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四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县医院骨科被认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23年骨科手术总台数1658台,其中三四级手术台数1338台,三四级手术占比达80.7%。2023年县医院出院患者手术总台数5654台,三级手术台数2197台、四级手术台数892台,三四级手术占比54.63%,比2022年提高5.45%。2023年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增长率2.17%,门急诊人次数增长率19.76%,出院人数增长率48.13%,手术台次数增长率3.7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99天、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比2022年减少0.02天。 

(2)针对统筹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县卫健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县委常委会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永春县卫生健康发展思路。二是策划生成重点项目。为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充分发挥县域医疗次中心的作用,卫健系统坚持以项目作支撑扩容升级医疗卫生资源,结合达埔、蓬壶医疗卫生实际需求,积极策划生成县医院达埔分院建设项目、 蓬壶分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并列入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三是推动项目进展。蓬壶、达埔分院2个项目均于2022年开工建设。达埔分院建设项目,计划设置床位200张,当前主体已完工,正在开展附属工程建设。蓬壶分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设置床位120张,正在开展特殊功能科室扫尾工作。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夯实县域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3)针对医疗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建设县医院、中医院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能力建设,拓展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县设置医养结合床位73张,其中县医院45张,中医院28张,达到每万人口1.76张。二是加强沟通协作。通过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桃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岵山卫生院、湖洋中心卫生院分别与永春县伍心养老院、岵山镇敬老院、湖洋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养老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提供绿色通道、健康管理等服务。三是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今年来基层医疗机构为提出申请的83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提供中医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四是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通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推动永春伍心全科诊所(永春县伍心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诊疗服务,满足在院173名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领导小组。2024年4月10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4月25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出台《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做出规范要求。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制定卫健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网络舆情分级预警方案等。3月1日,组织开展卫健系统信息撰写与舆情处置培训班,邀请县纪委监委、县网络安全应急中心、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撰写和舆情处置流程进行培训,提高全系统各单位相关业务水平,培训人数75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梳理出此次巡察各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共性问题,出台《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相关制度》。4月7日,组织县总医院相关人员到各基层分院检查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共检查28家单位,发现68项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各单位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舆情监测。成立网络舆情处置专班,定期分析研判系统内舆情发生情况,对全系统各单位舆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通报,2024年第一季度共发生舆情2条,均已妥善处置。4月1日形成《永春县卫生健康局舆情处置专班关于舆情信息的通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绩效考评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考核排名。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泉卫基层〔2024〕24号),永春县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复核排名中排名第6,相比2022年进位了5名。二是强化绩效挂钩。1月25日出台《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将院长的考核结果与卫生院绩效相挂钩,并强化考核应用。三是开展日常督导。卫健局组织县总医院、疾控、妇幼等单位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对年底绩效基公卫考核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及时通报整改。四是强化整改落实。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在年底绩效考核后,除客观原因外存在的其他问题要在15日内整改完成,并书面报告县卫健局。 

(2)针对监督管理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现场检查。针对10家卫生院存在“捐赠资产未录入固定资产、调拨出去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资产减少账务处理”等问题,县卫健局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组织对27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现场盘点,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共发现共性问题4个,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截至4月1日,各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均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培训力度。2024年3月7日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约100人开展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内部管理。2024年5月卫健局制定《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要求全县28家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底子清楚。 

2.关于监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日常卫生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以来共对各类监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18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立案查处2起,已结案1起,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千元,没收所有药品、医疗器械。二是销毁没收药品器械。3月15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程序对2020年以来执法没收的全部药品和器械共计768项4548件进行统一压毁、填埋处理,同时安排5名卫生监督员全程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三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4月8日我局制定了《永春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罚没物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学习管理办法和“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罚没物品的规范管理和处置,提高监督执法管理能力。 

3.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医改红利惠及普通百姓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短缺药品监测机制。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完成全国统一规范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及时将短缺药品信息上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由平台督促药品供应商及时调货,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二是推行药品一体化管理。制定印发《永春县总医院药品目录(2023年版)》,实现总医院框架内统一药品目录,由县总医院统筹调剂药品使用,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三是加强人员培训。3月14日,组织开展全县合理用药与药品规范管理视频培训,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四是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印发《永春县总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优化抢救必备药品、暂时短缺的全院通用药品或患者经上级医院诊治后确需继续用药到规定疗程或者是慢性病长期服用的药品等急需紧缺药品一次性临时药品采购工作流程,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保障群众充分享受医改红利。涵盖了复方丹参片、克林霉素、注射用氯化钠等临床急需紧缺药品,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2023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0.44%,比2022年增长6.55%。2024年1—3月,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1.43%、实际报销比例82.77%;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8.57%、实际报销比例62.49%。 

(2)针对打通医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村医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永春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2024-2028年)实施方案》(永卫函〔2024〕2号),进一步规范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督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医生到村卫生所巡诊、坐诊,确保每周至少到3个村开展相关活动。二是提高村医队伍质量。2023年招聘4名、2024年招聘2名村医到村卫生所服务,壮大乡村医生队伍,并按照市级招聘大学生村医要求,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报送4名大学生村医招聘计划,由市卫健委组织进行统一招聘。三是加强村卫生所设备配置。完成投入658万元,为全县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外观标识,分两批为村卫生所标配无菌柜、药品柜、自动血压计、制氧机(含雾化功能),实现制氧机和自动血压计村卫生所全覆盖,并遴选93家村医素质较高的村卫生所差异化配置微波治疗仪、电子针疗仪、牵引床、十二导联心电图、尿分析仪等个性化需求的医疗设备。四是建立联合村卫生所。通过建立达埔镇狮峰村、洪步村联合村卫生所,解决洪步村医疗短缺问题,目前达埔镇狮峰村、洪步村联合村卫生所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4月29日到5月24日永春县达埔卫生院狮峰村、洪步村联合卫生所共接诊81人次。五是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截至目前我县村卫生所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共218家,达标率89.34%。 

(3)针对主动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县卫健局党组围绕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等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永春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永卫〔2024〕9号),进一步完善、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3月7日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技巧与医德医风建设专题培训,培训涵盖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技巧。三是强化日常督导检查。2月18日、22日对县妇幼保健院、东平卫生院、蓬壶中心卫生院等3家医疗机构开展节后考勤制度等落实情况督导检查;3月12日,到五里街、吾峰、介福、苏坑等乡镇开展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日常诊疗运行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目前,我县各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不断优化,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提升。今年来收到的涉及服务态度的投诉,均已妥善处置。四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组织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培训。持续完善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整理完善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共87项。 

4.关于医德医风整治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围绕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深入开展医务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意识。二是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2月20日,依托县总医院完成消化系统疾病质控中心等10个县级质控中心设置,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导检查等,进一步提升整体诊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监测、评估与持续改进,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三是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3月7日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技巧与医德医风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思想。四是完善处置预案。制定印发《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完成全县医患纠纷隐患排查。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台账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化解纠纷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升级、演变成重大纠纷案件。目前,医患沟通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医患矛盾、纠纷得到控制。2024年1—4月,全县各医疗机构未发生医疗纠纷经济赔偿案件。 

(2)针对医务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行风整治。围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愁、难、急、盼问题,制定印发《永春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永卫〔2024〕9号),进一步整顿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作风。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制定印发《永春县2024年度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部分医疗机构8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3月7日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技巧与医德医风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思想。三是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完成县医院、县中医院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惠民工作措施,方便群众就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考核评估与结果运用。在县医院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满意度调查,针对患者反馈及投诉举报事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建立医风医德个人档案,将医德医风档案运用到职称聘评、评先评优、干部推荐等。2023年,永春县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总体得分90.714分,比2022年度90.345分上升0.369分;永春县中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总体得分92.6503分,比2022年度91.182分上升1.4683分。 

5.关于对下属医疗机构资金资产、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中标单位由于公司搬迁、经办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设备接入确认单原始材料缺失,无法确认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接入数量,经我局多次催促,中标公司于2024年4月底,收集整理出我县医疗设备接入验收相关材料,我局正在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逐一核对设备接入数量。二是督促各医疗单位的二次议价差额统一按进货价结转销售成本,销售价计销售收入。 

(2)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规范性制度。根据立行立改要求,2023年11月卫健局和总医院分别制定规范性制度文件《永春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规范卫健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永卫〔2023〕22号)和《永春县总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制度》(永总院〔2023〕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并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现金收费管理自查,要求各单位制定或完善内控制度,做到立行立改。二是组织现场检查。根据立行立改要求,县卫健局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组织对27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费管理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截至4月1日各单位的收费管理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巡察期间发现医疗收费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卫健局组织28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自查,督促整改,落实使用POS机缴款的单位须指定专卡管理,进一步防控廉洁风险。 

(3)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调查分析。对票据缺失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是卫健局虽然有制定规范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文件,但缺乏对制度执行环节和制度监督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医疗单位对医疗票据管理思想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欠缺,未落实主体责任;医疗单位除按程序到财政局申领票据外,日常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少,财政核销票据程序未执行,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票据缺失问题等。二是统一票据管理。2023年起全县实行电子票据管理,2023年11月卫健局出台统一的规范性制度文件《永春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规范卫健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永卫〔2023〕22号),明确要求27家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电子票据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卫健局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组织对27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费管理问题进行检查,各单位均按要求实行电子票据管理。四是进行问责处理。针对2019—2022年涉及票据缺失的单位,卫健局根据票据缺失和监管情况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自查自纠。2023年10月卫健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自查,对接收捐赠救护车、医疗设备等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已补录账,共补录固定资产价值(原值)488.25万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3月7日卫健局组织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约100人开展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调查力度。对违规出租、处置资产问题进一步调查,蓬壶卫生院违规处置蓝花楹和美人梅固定资产是由于施工方未经沟通,直接将蓝花楹树和美人梅砍掉,施工方已于2023年12月补种,挽回资产损失2.14万元。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卫健局于2024年3月组织全县28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2019—2023年期间违规出租及违规处置资产的自查自纠。卫健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于2024年3月组织对13家医疗卫生单位对违规出租及违规处置资产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未发现各单位存在违规情况。五是分析存在原因。全县基层卫生院按规定申请资产报废等处置仅一都卫生院1家,经核实,卫健局2020—2023年每年均有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因报废后单位将固定资产残值直接上缴至县财政国库,导致资产处置单位账上未体现残值上缴情况。六是制定相关制度。2024年4月制定《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资产处置残值按程序入账,并将处置台账上报至卫健局备案。 

(5)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协调机制,出台《关于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的协调制度(试行)》,重点从年采购总金额和采购最高控制价、品类等方面进行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宣传品采购行为;督促县总院履行职责,永春县总医院5月制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制度(2024年修订)的通知》(永总院〔2024〕12号),进一步规范各分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二是更换设备。针对医疗耗材专机专用的采购问题,计划于2025年完成专机专用设备更换。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卫健局5月起组织总医院开展财务管理内审,计划今年组织对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部分卫生院开展财务管理内审,中医院内审工作已于5月14日前完成,共发现4个方面12个问题,已反馈中医院整改,目前正在整改。5月15日—6月14日对县妇幼保健院开展财务管理内审工作。四是严格审核程序。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吸取经验教训,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通过企查查等相关软件、政府采购平台查询等手段严格审核把关。 

(6)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班推进项目建设。针对纳入规划的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形成项目库,落实动态滚动管理,卫健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卫健系统“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党组〔2024〕13号),推行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各挂钩领导及具体联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通过工地定期实地走访,现场督促协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再次明确规范要求。3月7日,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卫健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明确要求各医疗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三是加强项目统筹协调。苏坑卫生院医技楼已于2023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由于苏坑镇辖区内人口部分外流,就诊需求量有所下降,比之前预期需求有所减少,现结合辖区群众就诊需要,医技楼实际开放床位25张,并投入使用腰椎牵引床,可以满足辖区卫生健康需求,后期将根据床位使用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开放床位数,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闲置。横口新院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附属工程设计。成立县医院二期项目工作专班,现已启动征地、图纸设计等手续,子项目桂洋急救站项目已于2024年4月正式动工建设。达埔分院已完成主体建设,电梯已安装,正在开展附属工程建设,预计2025年3月投用。 

(7)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突出依法依规。2024年3月7日,卫健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政规〔2023〕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依法依规开展,进一步规范推动全县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局党组发出通知要求吾峰卫生院、湖洋卫生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吾峰卫生院于2024年3月组织干部学习项目建设招投标的制度,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的制度,严格审核投标单位信息,杜绝出现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办公室每半年开展项目招投标资料自查自纠工作。湖洋卫生院于2024年3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相关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责任意识。三是加快项目结算。局党组发出通知要求呈祥卫生院加快做好中医馆装修工程项目结算,经查,由于施工方没及时报送材料从而影响到项目结算。目前,呈祥卫生院中医馆装修工程已完成结算,2024年3月8日相关材料已送县财政局,并完成尾款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局党组下发《建立党员干部挂钩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召开党建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开展系统党建工作月提示,明晰工作任务。二是上好党课。2024年4月1日,结合党日活动,党组书记为党员上党课。三是规范程序。完成制定成立党支部流程时间表规范程序,规范流程,5月10日对已符合条件成立党支部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成立坑仔口分院党支部、玉斗分院党支部、桂洋分院党支部、锦斗分院党支部、蓬壶分院党支部、苏坑分院党支部、仙夹分院党支部、夹际分院党支部、计生协会党支部。 

(2)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制定《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永卫〔2023〕5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确保“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有据可依、有规可循。针对乡镇卫生院绩效分配方案等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事项,明确要求作为各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列入院务会研究;出台《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要求绩效分配方案须报局挂钩领导审核把关后送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系统纪委会备案。二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19日组织卫健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股级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等重要干部任免,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等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范畴,必须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制定《党员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的通知》,明确卫健局具体挂钩联系领导、联系人,在开展主题活动时要求挂钩联系人对活动进行督促落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5月13日在卫健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补缺补漏,并举一反三做好各党支部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督促指导。三是进行提醒谈话。5月17日对东平分院党支部负责人、局机关党支部负责人、中医分院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卫健系统党委印发《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党支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依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做好各环节记录和材料存档。二是组织业务培训。5月16日召开卫健系统党务干部培训会,邀请县委组织部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规范发展党员及党建业务的要求。三是建立发展党员清单。及时掌握系统发展党员情况,对近三年各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做到均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2)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条例学习。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工作职责与流程要求。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局党组发出通知要求中医分院党支部规范设立支部副书记,责成中医分院党支部作出书面说明,5月15日中医分院党支部副书记已调整为1名。5月10日石鼓分院党支部设置支部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3)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推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内生活。制定《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及党务干部学习教育管理、承诺践诺等方面规定动作。二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局党组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的通知,明确具体挂钩联系人员负责做好指导工作。三是开展业务培训。5月16日召开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等党建业务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局机关、安康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党支部。四是落实党建工作调阅制度。3月13日开展党建工作调阅,并常态化开展。五是加强党建考核。结合每年绩效考核,开展党建工作考核,1月份已完成卫健系统各支部的党建考核。六是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党组织活动。1—5月党日活动,县计生协会党员干部均有参加。 

3.关于打造专业型医疗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针对精准培育医技人才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多方式多渠道、简化程序招引人才。2024年1月组织急需紧缺岗位专项招聘,入职4人;5月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卫生技术人员共14个岗位18人;5月招录定向生2人、特岗医师1人。二是提高卫技人才福利待遇。落实2024年基层学历补贴、落实2023年1月—2024年1月特岗医师补贴1人金额3万元,兑现2022年度学历补贴186.6万元、卫技人员补贴300.924万元。三是开展北京名医来永共建“师带徒”基地活动。县医院选送3名优秀医师与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北京医院胸外科主任和北京积水潭医院骨肿瘤科副主任等3位专家深入“师带徒”精准帮扶模式,多渠道嫁接高端医疗专家资源,提升本土卫生专业人才技术水平。 

(2)针对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出台《基层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激发基层院长工作积极性和管理运行效率,2024年1月对全县各基层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其中优秀6人、合格18人。二是加强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逐步提升基层卫生院领导班子管理水平,2024年1月为永春县总医院、县医院增配1名副院长,调整一都、横口、下洋、桂洋等4家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蓬壶中心卫生院院长;3月开展2023年新选拔任用股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共17人。三是开展专项调研。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开展专项调研,对全县26家医疗卫生单位行政领导职数、党组织领导职数、中层管理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等进行规范,实行限额管理。下一步将按照《中共永春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永春县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职数的批复》(永编委〔2024〕9号)文件规定,逐步加强医院班子建设,未配备正职的4家卫生院暂由副院长主持,未配副职的卫生院共10家,计划两年内配齐班子。四是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督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生到村卫生所巡诊、坐诊,确保每周至少到3个村开展相关活动。五是建强村医人才队伍。2023年招聘4名、2024年招聘2名村医到村卫生所服务,壮大乡村医生队伍。按照市级招聘大学生村医要求,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报送4名大学生村医招聘计划,由市卫健委组织进行统一招聘。出台《永春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2024-2028年)实施方案》(永卫函〔2024〕2号),进一步规范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3)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局党组制定《县委巡察卫健系统借用人员不规范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卫健系统借用人员的管理,4月30日开展借用人员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和量化测评,依据测评结果对部分人员清退,留用人员由总医院依据“逐步过渡、保持稳定”原则,统一抽调。 

4.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部署工作。局党组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月召开一次,同步传达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卫健系统近三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并按要求追回当年度绩效奖金。 

(2)针对警示教育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系统内警示教育。2月6日召开卫健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县纪委工作人员授课,用典型案例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求全体参会人员撰写心得体会,筑牢底线思维;借助微信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警示教育案例、廉政学习材料等。二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及时进行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纪,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3)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内容。局党组要求各支部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二是厘清责任清单。局党组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的重点和具体工作清单,让各支部有章可循。三是提升服务能力。责成县医院影像科加强疑难病例集体讨论制度,与省附一建立医疗影像专科医联体,提升服务水平。对中医院检验科、县医院CT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坚决执行《中共永春县纪委 永春县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永纪〔2020〕54号)文件,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动态更新医疗单位股级以上干部2024年“两档案”材料,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提醒约谈等制度机制,以发出问题函等形式,强化对涉及工程、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及“关键少数”的监督。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系统纪委会、县总院纪委会”三级联创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三重一大”工作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情况,财务管理,廉洁从医和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等专项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哨兵”“探头”作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局党组于2月23日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对基层卫生院的巡察整改指定挂钩领导和股室进行审核把关。2月27—29日,局挂钩领导带队到挂钩的基层卫生院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会后,卫健局挂钩领导和股室多次对挂钩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加强监督检查。2024年3月组织对27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及医疗收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责令限期整改,4月1日前各单位均按要求完成整改。不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卫健局组织总医院对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部分卫生院开展财务管理内审。三是推动重点项目。针对纳入规划的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形成项目库,落实动态滚动管理,卫健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卫健系统“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党组〔2024〕13号),推行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各挂钩领导及具体联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通过工地定期实地走访,现场促协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加强工程项目变更培训。3月7日,组织学习《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政规〔2023〕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依法依规开展,进一步规范推动全县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五是加强合理用卡用药培训。3月14日,组织开展全县合理用药与药品规范管理视频培训,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要求医生接诊病人时应主动核定病人身份。3月21—22日上午,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医务、财务、医保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全省医疗机构规范获取医保基金视频培训,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六是加强自查自纠。督促11家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存在病人死亡后产生门诊费用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七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沟通协调,及时更新死亡病人医保卡的信息。 

2.关于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卫健局修订完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卫健系统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文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协调制度(试行)》的制度(征求意见中),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管理;永春县总医院5月制定《关于印发永春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制度(2024年修订)的通知》(永总院〔2024〕12号),进一步规范各分院医用耗材管理。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4月26日局党组研究制定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联合县委编办等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已出台《永春县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职数核定表》。制定《县委巡察卫健系统借用人员不规范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卫健系统借用人员的管理。4月30日开展借用人员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和量化测评,依据测评结果对部分人员清退,留用人员由总医院依据“逐步过渡、保持稳定”原则,统一抽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4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5人、提醒谈话27人。 

(一)给予诫勉谈话1人。 

因“遗失医疗收费票据”问题对下洋卫生院工作人员潘新峰给予诫勉谈话。 

(二)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 

因“收费手续不规范,存在公私款混用现象”问题对石鼓卫生院工作人员给予陈福海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方面进展缓慢的问题。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偏低。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县人口外流,乡村留守老人智能手机配备率低,且老年人习惯持社保卡就医,导致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偏低。县医院体量较大,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尚未完成,影响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的提高。 

下一步整改措施: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医生到各村卫生所巡诊、坐诊、指导乡村医生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工作,提升村卫生所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结算率。加快县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到2024年底,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率力争达到或接近50%的目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针对提振中医药事业发展力度不强的问题。我县尚无中药共享药房,无法满足群众中药代煎的需求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流程所需时间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委托代理公司征询共享中药房建设方案已完成。就征询来的方案进行细节优化后,委托代理公司向社会面做公开询价;询价完成后将汇总询价材料,形成报告提交审批;项目审批后将委托代理公司做公开招标,由中标公司完成本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于2021年12月通过验收,至巡察期间仍有109.39万元未支付。 

未完成整改原因: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中标单位由于公司搬迁、经办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设备接入确认单原始材料缺失,无法确认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实际接入数量,经我局多次催促,该公司于2024年4月底,收集整理出我县医疗设备接入验收相关材料,我局正在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逐一核对设备接入数量。 

下一步整改措施:确认实际接入数量,抓紧支付项目尾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县卫健局党组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定期“回头看”形式检验其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尽快推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运用,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抓好卫健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更加精准科学地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努力把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卫健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为推动“健康永春”建设贡献卫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2476;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9号;邮政编码:362600。 

中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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