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四届永春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对县城市建设集团、县农文旅发展集团、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对外贸易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各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县委巡察一组:
组 长:苏长洪
副组长:陈昌坚
被巡察单位:县城市建设集团
专门值班电话:1585956008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城市建设集团侧门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6号邮政信箱
县委巡察二组:
组 长:黄秋碧
副组长:陈友生
被巡察单位:县农文旅发展集团
专门值班电话:1530500802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农文旅发展集团大门左侧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7号邮政信箱
县委巡察三组:
组 长:刘程远
副组长:叶维伟
被巡察单位: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对外贸易公司
专门值班电话:1530509192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物资总公司大门右侧、县商业总公司大门右侧、县对外贸易公司大门右侧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8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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