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永春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公告
2024-03-12 18:25:00    来源:永春县委巡察办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四届永春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对县城市建设集团、县农文旅发展集团、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对外贸易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各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县委巡察一组:

组 长:苏长洪

副组长:陈昌坚 

被巡察单位:县城市建设集团

专门值班电话:1585956008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城市建设集团侧门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6号邮政信箱

县委巡察二组:

组 长:黄秋碧

副组长:陈友生

被巡察单位:县农文旅发展集团

专门值班电话:1530500802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农文旅发展集团大门左侧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7号邮政信箱

县委巡察三组:

组 长:刘程远

副组长:叶维伟 

被巡察单位: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对外贸易公司

专门值班电话:1530509192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物资总公司大门右侧、县商业总公司大门右侧、县对外贸易公司大门右侧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8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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