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道德模范,传递榜样力量。日前,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左允甘等28名同志获得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文明福建”微信公众号开设“致敬道德模范”栏目,展播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引导推动全省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
陈月华,1973年1月出生,生前系宁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4月25日,陈月华在与病魔抗争多年后因病不治逝世,将生命定格在了48岁的春天。噩耗传来,与她并肩办案的很多同事都震惊了。他们大都不知道,陈月华此前已经与病魔抗争多年,坚强的她,很少与人说起她遭遇的病痛折磨,依然坚守在执法司法办案的岗位上,去上海等地做化疗都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近年来,虽然病魔缠身,她仍然是所在部门办案最多、办案质量最好的检察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嘉奖5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标兵,被授予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入选福建好人榜、中国好人榜。
她“隐瞒”病情3年
弥留时却说“给组织添了麻烦”
“机关工会还有些收尾工作,我忙完这一阵,一会就走。”4月12日,在宁德市检察院,早已请过病假的陈月华意外出现在办公室。看着瘦弱的搭档,第六检察部主任王建反复叮嘱其早点下班,回家休养,却怎么也没料到,这个笑着应答“一会就走”的人,会在几分钟后猝然倒下。
尽管当日同事已紧急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尽管家人和亲朋好友不断虔诚祈福,可4月25日,陈月华仍因病不治,与世长辞。
“太意外、太突然。”回想起陈月华的猝然离世,同事王清至今仍不愿相信。因为陈月华的“隐瞒”,直至其临终时,朝夕相对的同事才知近3年来,陈月华一直在进行着一场与病魔的斗争。
2017年国庆期间,陈月华给王建挂去一通电话,称节后可能需要请假一段时间。这是俩人搭档多年来,陈月华第一次请的长假,王建难免关心询问出了何事。“没啥大事,有点胃出血。”电话那头,陈月华平淡说道,让人错以为她的身体只是出现小小的故障。
可半个多月后,重回岗位的陈月华却让同事们大吃一惊。“月华姐原本就纤弱的身躯,变得更为干瘦,因病中脑供血不足和严重的低钠症,甚至出现了行动迟缓,口齿不清等问题。”王清说,此时他们才知道,那次胃出血手术,陈月华曾几度被下了病危通知。主治医生甚至说,就算活下来,她也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陈月华的苏醒,是医生口中的一次医学奇迹,同事们也一直相信,今后的她会苦尽甘来。但他们没想到,病痛从未离开这个瘦弱却坚强的女子。
胃出血病愈不久后,陈月华再次患上胰腺癌。患病期间,她仍保持阳光心态,一边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地完成本职工作,一边默默隐忍,独自与病魔勇敢抗争。为了不影响工作,2年多时间里,她18次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赴上海等地化疗,却从未与同事们提及。弥留之际,当病情无法继续隐瞒,她对前来探病的同事说的还是“对不起,我给组织添了麻烦”。
其实,陈月华哪曾给人添过麻烦?从检20年来,面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始终倾心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出院返岗后,在身体还需复健的情况下,她仍坚持以办公室为家,常常一边做着康复训练,一边办理案件。直至去世前,她仍是宁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理案件数最多的检察官。
陈月华的忠诚履职,无私奉献,让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嘉奖5次。今年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她再次受到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嘉奖。
她甘当春泥绿叶
犹如“母亲”般将爱倾注
在同事们眼中,陈月华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是有目共睹的。在检察机关工作期间,她以满腔热情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完成了从一名非法律专业学生到检察业务骨干的华丽转变,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而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她更将全部的热情奉献给了挚爱的未检事业。
2016年,宁德市检察院成立未检办,部门初创时,仅有王建与陈月华两名检察官。“面对未起步的事业,我们深知要面临的困难犹如北上太行,但月华始终坚信扎实肯干会有长风破浪之时。”王建说。几年的时间里,陈月华积极探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完善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模式。她参与指导创立的福鼎市检察院“红树林”、蕉城区检察院“金贝壳”和福安“安小检”,更是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如今正发挥着积极的社会效应。生命的倒计时里,陈月华仍坚持备课、制作课件,到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小学为孩子们上一堂法治课。为了可以对孩子的心理有更多的了解,在谈话或宣讲时能有更好的共鸣,陈月华还报读了心理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理过程中,陈月华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存在沉迷网络、多次逃课、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等不良行为,甚至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却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发生。
如何才能拉回这些“悬崖”边缘的未成年人?成为落在陈月华心间的一大心事。
为更好地纠正“不良”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陈月华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指导基层检察院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工作。在她的指导参与下,福安市检察院先行先试的“临界预防”教育,在全市率先对具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品行不良等劣迹的“临界少年”采取措施进行教育帮扶。识别筛选、心理疏导、普法教育、跟踪问诊的全链条闭环预防帮扶,切实阻断了“临界少年”向罪犯演化。2020年12月,该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举斩获银奖。
“‘治已病不如防未病’,在陈月华看来,无论是开展‘临界预防’,还是法治宣讲,都是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人。”王建说。而在这条教育、感化、挽救的路上,陈月华以“老师”“姐姐”“母亲”的身份,将所有爱倾注到了孩子们的身上。
她是同事眼中矛盾体
温婉柔弱却把案件办成标杆
“和月华接触久了,你会发现她是一个矛盾体。她是个平凡、柔弱的女子,有时又很坚强;她淡泊、平和,有时又很较真,绝不含糊。”再次追忆陈月华时,同事们从不同角度描述了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在众人不同的回忆中,最终却勾勒出了一幅相同的画像。
和陈月华相识17年的韦稻花告诉记者,陈月华温婉恬静,热爱生活,工作之余,会学学古琴、画画、插花,在美好情境中陶冶情操。“她孝顺父母、礼待亲友,真诚质朴,善解人意。身边的同事、朋友有什么事情,但凡她知道的,总是第一时间送上祝福或是尽心帮助。”
最初调入市检察院时,陈月华接触的是内勤工作。除了负责收发、核对、保管卷宗材料,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出庭的笔录制作,还得拟写通知、通报、典型经验、总结汇报等材料,工作平凡而琐碎,需要极强的耐心和细心。数据之间都是承上启下、层层递进又相互关联的,一个数据不对,就是一错到底,改动一个数据就意味着要改动整套报表。而陈月华充分利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在有条不紊做好台账统计的同时,还每月对全市本业务条线的统计台账进行把关,逐一审查各基层检察院的案卡和报表,提高了统计质量。
陈月华“求极致”的精神同样体现在案件办理上。2019年,在一起教师猥亵未成年学生案中,一审法院在判决被告人相应刑罚后,责令禁止其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陈月华与同事们研究后认为,一审法院从业禁止部分的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随后利用休息时间查明相关法律条文,指导基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出抗诉。法院最终采纳意见,将该案从业禁止范围改判为禁止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在一起强奸幼女案中,由于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并质疑被害人年龄。还在复健期的陈月华为了核实案件证据,忍着病痛一次又一次走上泥泞的山路,走访调查取证。凭借着这份较真、这份韧性,陈月华最终补充了19份新证据,让被告人在铁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
正是这种“较真”的精神,让陈月华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标杆。近年来,其参与指导办理的谢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最高检“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办理的吴某某猥亵儿童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可这样细致的人,对自身健康状态却十分“粗心”。因为忙于工作,常常忘了按时就餐的陈月华用光饼和温水对付了一顿又一顿;有时她连续多日加班到十一二点,还要同事提醒才想起该歇一歇了……
初心尽在无声处,韶华不负检察蓝。将青春年华献给检察事业的陈月华,脚步停在了2021年的那个春天,精神却永驻人们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