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一是明确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郭景良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书记立即召集召开党组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及巡视、巡察有关精神,要求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分解,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组织落实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食品总监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股室成员担任,负责与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会前学习和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不折不扣反馈巡察组提出的分管领域问题,并诚恳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3月3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治本之策,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
2.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一是制定方案,建立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34个问题,逐一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将责任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情况为重点的整改台账,形成98条具体整改措施,力求每条整改措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二是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以整改方案为核心,以整改台账为抓手,采取挂图作战、对表推进、销号管理的方式,强化督导,把分管领导汇报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整改期间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的议程,要求分管领导不定期汇报整改工作情况,直至问题销号“清零”,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逐项落实,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同时,强化整改调度,每半个月要求责任单位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建章立制,巩固成效。一是针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既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将问题整改工作延伸到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从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的高度,全面审慎地反思工作,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抓好制度“废、改、立”工作,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整改期间,建立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车辆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8项。二是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县委“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部署,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实事项目、“香醋瓷”三大有根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诉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集中整改成果,从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摸清我县需注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经营户情况,全县需注册667家,目前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注册2352家,注册率达352.1%;泉州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共有2878条注册信息,较好地完成可追溯平台的推广注册工作。二是指导督促15家获得补助的企业全部完成“一品一码”注册登记,并根据经营情况录入数据。三是核实湖洋快检室2022年7月28日21份样品检测情况,发现均按时限进行检测和结果上报,但快检员在进行报销时未按实际检测的样品排序进行填报。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要求其端正工作态度,逐日按顺序填报检测样品,并报县局审核。同时,吸取教训,不定期开展线上食品快检视频工作会,部署强调工作,进一步强化快检队伍管理。四是组织辖区所对下洋中学、一都中心幼儿园等6家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约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其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账和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经查,一都中心幼儿园食堂已于2017年9月起停止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永春县第四中学食堂因系统原因追溯信息未能同步至福建省食品追溯系统,该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3年2月28日注销。
(2)针对药品安全监管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0年永春美瑚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店2次销售劣药案卷进行重新审查,根据案件的证据,自由裁量的行使均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二是严格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对疫苗、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采中选药械等高风险领域及产品的高压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巡察整改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10多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90多家次,立案32起。三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柔性执法,规范药店和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3月3日以来,检查药店及医疗机构73家次,对涉及药店及医疗机构的价格案件9起,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予以规范。
2.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牵头组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主人翁”意识。4月24日,召开全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永春县地理标志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讲解知识产权助力地标产业发展路径,提升干部队伍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加大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制定出台《2023年永春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大同老醋协会、芦柑同业公会信息共享,会同农业、公安等部门将打击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和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纳入今年行政保护工作重点。同时,加大对执法单位的案件指导,强化案件线索摸排,今年来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9件,同比增长850%。三是加大永春地理标志的推广使用。深入走访56家地标生产企业,指导其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扩大地标影响力。4月24日,召集地标企业召开座谈会,通过探讨永春区域品牌发展路径,提高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的主动性。目前,侨新老醋、得壹醋业2家企业已向我局提交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
(2)针对助力有根产业持续发展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商标品牌战略。3月份,我局积极对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就“永春香”品牌使用进行探讨,形成《“永春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与香制品同业公会探讨并完成“永春香”商标+中国香都Logo组合标识设计,采用不干胶标签加贴方式,首批已印制20万枚,通过举办4·24区域公共品牌公益讲座、4·26香企交流会推广使用,今年来共有107家香企(含销售企业)提交许可申请,使用率由原来17.1%提升到45.72%。二是服务醋产业发展。加强永春老醋品牌保护,指导永春老醋协会设立“老醋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永春老醋”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三是加强陶瓷产业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关于扶持陶瓷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助力我县陶瓷产业发展壮大;5月22日,组织40余家陶瓷企业参加永春县陶瓷行业质量提升培训会,邀请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林作军工程师、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智奥副主任授课,助力陶瓷企业做好产品质量提升。
(3)针对落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施策提升指标。针对“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新考核指标,通过推动发明专利质押贷款来提升指标。3月份,完成企业贷款需求调查摸底;4月份通过培训会、交流座谈会,鼓励企业开展发明专利质押贷款;5月份通过走访信用联社、建行等,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促进质押贷款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动专利高效转化运用,依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线上实施免费开放许可专利9件,授权11家企业形成31件转化协议。目前已提交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20件。依托“永春县专利收储运营中心”(国家香检中心)构建免费开放专利数据库。三是积极主导多项香产品标准及技术规定的制修订,2022年11月主导《香艺表演服务规范》获泉州市地方标准立项,2022年12月主导《两岸共通标准 香产品多环芳烃含量要求》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四是持续强化科技帮扶香企服务。依托天然香料精油研究中心,联合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香企申报省科技厅引导性精油科研项目1项,省科技厅星火精油科研项目1项,孵化落地芳香业态型科技企业1家;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技术领域特派员团队到香企开展科技帮扶活动,引导香企在市场开发销售精油产品。
3.关于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职能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月工作例会等方式,加大对基层所的压力传导。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和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部署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按照“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共排查出隐患21处,责令停止使用1家次,完成整改闭环21处。三是桃城所督促4家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报检,并已复检合格闭环。四是石鼓所已完成特种设备年度检查工作,2022年检查完成率100%,并持续开展日常监管;桃城所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并复检合格,2022年重要问题闭环率达100%。
(2)针对广告领域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7日,石鼓所对永春石鼓新陆发加油站进行检查,违法违规广告内容已自行拆除、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当事人承诺今后不再发布违法广告。3月17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加油站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工作,对全县5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未再发现虚假违法广告。二是4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广告合规修为》讲座,提升执法人员查处违法广告的水平。三是巡察整改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01户次,立案调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起。
(3)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严查方案中的十三类违法行为,行动中查处案件2起,报送典型案例2件。二是持续深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突出对美容用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品种的重点检查,检查化妆品单位39家次,立案2起。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收到监测通报后我局已于2022年1月25日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桃东农贸市场所有鲜蛋销售点展开联合检查,了解进货渠道,并由农业部门对养殖户进行监督抽检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并于当天将检查情况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报告,但未进行归档。目前,相关检查资料已整理归档。2023年我局将开展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禽蛋监督抽检40批次。
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带头学习、遵守和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执行党组成员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5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用准确。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学习了《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永春县党委(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并进行研讨发言,切实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警觉。今后股级干部考核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谈话内容,并在考察材料中体现。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号已根据要求即知即改,完善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组织各股室、基层所学习《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今后严格落实好专题讲座“一会一报”制度,未落实将严肃处理。
(3)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达埔工商所办公大楼项目已变更为达埔市场监管所便民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2月底组织竣工验收并入驻办公,整改完毕。二是以改促建压实主体责任。4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系统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会上,组织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局党组书记强调内部谈话程序的严肃性,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对待。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法规衔接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法规再审查,两起案件处罚未违反省局四张清单规定。二是严格执行省市局清单,实施柔性执法。三是会同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实施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贯彻执行。
(2)针对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当事人一年内再次违法,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但因该案涉案卷烟均为真品卷烟且均未售出,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当事人属低收入家庭的材料,生活确有困难,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予以从轻处罚,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会同县司法局制定《永春县市场监管领域免罚减罚细化量化指导清单》,结合永春经济发展和执法情况合理细化量化免罚减罚指导清单15条,并加以实施。三是5月19日组织召开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工作培训会,由县司法局、县局政策法规股从行政执法简介、指导意见解读、如何规范实施柔性执法等方面进行培训。
(3)针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两起案件当事人均向我局申请分期缴款并经我局依法同意,且按时缴款,但因缴款收据需当事人缴款后到我局主动换发正式发票,所以发票日期滞后,存在收据时间与实际缴款时间不一致情况,不存在未按规定加处罚款的情况。二是所有罚没收入均使用网络版电子票据开票,收据时间与实际缴款时间保持一致。
2.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由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共同做好发票的审核。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制服选配工作。
(2)针对公务车辆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材料进行审核,重复支付车辆年检费1485元是将作为附件的发票当做报销凭证给报支;闽C528KP一次大灯总成一次更换防雾灯,不存在两次重复更换大灯总成。二是修理厂已于3月21日退回多报支的费用1485元。三是已补齐车辆维修报告单等审批手续。四是闽C838KN车辆因购置年限久、老化严重,于2019年8月28日、2020年1月8日在定点维修点进行保养,2019年10月23日因车辆故障无法启动,就近在基层所旁边的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五是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处理。六是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公车管理制度》,并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因工作人员疏忽,2019年6月12日公务清单上实际陪餐的驾驶员未列入,导致实际用餐人数与公务接待清单不一致,目前已对该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在5月份工作例会上组织各股室、直属单位、基层所负责人学习。
3.关于“四风”问题纠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食品安全走访服务活动,局班子成员对所挂钩联系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走访,监督、指导挂钩基层所工作。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挂钩基层所辖区开展安全生产等各类市场检查。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基层所对记录本中检查日期颠倒、受检对象未签名、空白页盖受检单位公章等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各类文书。三是严肃文风,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文写作专题培训会,要求各单位制定方案和总结工作时结合工作实际。四是经查,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永市监党组〔2020〕14号两份不同文件的文号重复使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今后将严肃文风纪律,加强责任督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进一步完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和回复业务咨询、诉求反映、投诉举报等留言,对收集到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及时转送相关业务股室,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形成有效闭环。
4.关于内部监管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4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严格工程管理审核把关。三是对系统达标示范所、国检中心等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专项资金拨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财务人员误将一品一码补助经费当作快检补助经费拨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要求其加强审核,确保资金拨付项目与党组会研究补助项目一致。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三是加强综合股室业务人员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学习,了解一品一码、快检补助、处非宣传、知识产权等业务名称。
(3)针对项目资金使用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要求项目承办单位五里街镇和东平镇政府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截止目前,五里街镇和东平镇均已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整理归档。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另外的4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资料不齐全的2个项目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资料。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形成《永春县知识产权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逐步规范我县知识产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和实施成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
(4)针对采购工程未三家询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国家香检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组织国家香检中心业务人员学习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采购及工程项目审核把关。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齐配强党委会工作人员,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党工委等工作要求,谋划、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提高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5月4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三是明确由系统党委会对党组成员材料进行把关,确保今后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
(2)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再次明确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要求,3月份各挂钩领导均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机关党支部已对表述错误的文件进行整改。三是党委会于3月3日组织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工作会,明确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3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明确提出批评意见。二是把学好用好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工作支部条例(试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系统以支部组织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同时通过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带头学、联系学、反复学,确保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19日,我局从县委组织部取回发展对象的党员档案,机关党支部工作人员未及时对组织部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目前,已对机关支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相关资料已改正。二是蓬壶、下洋所党支部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已采用纸质版。三是党委会于5月4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及机关支部党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
(3)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桃城所党支部、蓬壶所党支部、东关所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党委会于5月份党员活动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及机关支部党员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质检所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机关党支部6张报告单已按规定整改归档。三是党委会于5月4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及机关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四是建立《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建资料归档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任用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严格股级干部考察程序,坚持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对股级干部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留存,确保材料齐全。三是3月9日,党组会研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党组成员逐一表决,并据实记录。
(2)针对监管队伍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结合当前热点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解读,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5月19日,邀请市局业务科室人员开展食品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开展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方面法律法规解读。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在招考名额和专业上给予倾斜。申报2023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计划,考录1人,逐步充实基层所执法力量。三是建立“执法中队挂片指导基层所办案”工作模式,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和基层所间强化业务指导、业务融合、业务互补,各执法中队下沉到包挂基层所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指导,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打造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的执法队伍。四是加强行风建设。通过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报我县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督导情况等方式,改进作风、弘扬新风、优化行风,以实际行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3)针对平时考核及编外人员聘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做好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2021年第二季度全体干部记实考评表评定等次、本人意见及签名补充填写完整。三是严格按照个人总结、会议测评、量化评分等程序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四是按照《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招聘编外人员按照总量控制、规范审批、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认识。3月9日、5月10日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党组书记带头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局长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监督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今年来,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21次,局分管领导共开展廉政谈话31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成果运用。对撰写心得体会未结合实际的6名党员同志,责令其端正态度,重新撰写。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4月3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强调此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风险点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二是推动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按照“精准排查、层层把关”原则,层层推进,系统共有145名干部职工参与风险点排查,并填写《岗位(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共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358个,制定整改措施401条。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提高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3)针对派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注重廉政风险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约谈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17个股级干部。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永春香”地理标志保护、校园食品安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并督促完成整改。三是紧跟市场监管系统内组织的行风建设工作开展监督,发现问题2个,通报批评相关人员3名,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履职,督促推动专项活动落实见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1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采取坚强有力措施,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以抓好常态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全面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内控制度、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三是抓好成果转化运用。树立“市场监管是主责主业 服务发展是永恒主题”理念,紧扣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和县委“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之以恒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着力破解助推有根产业发展不够有力等问题,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124;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59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scjdglj@163.com。
中共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