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开始,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全面工作,下设办公室,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推进。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管理、定期反馈、督促检查、长效整改、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小组会议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开展;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扎实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整改。局党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于11月上旬开展了全面的整改情况督查,逐项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的同时,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围绕工作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适时召开整改工作小组会议,开展整改成果“回头看”,总结阶段性整改成果和不足,对整改工作落后的股室或单位进行谈话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整改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永春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施方案》《中共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永春县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关于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意见》《关于建立欠薪线索和舆情信息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永春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实施方案》《永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走深走实的问题
(1)针对“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中共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2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局党组于2022年5月27日组织学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引才育才工作开展研讨,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永春县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来,共新增认定高层次人才293人,其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通过“师带徒”引凤项目大赛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柔性引进5人)。三是通过疗养活动、健康体检、专家服务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才交流服务活动。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组织871名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第一至七层次)到永春县医院、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2022年组织专家到基层服务21人次;2022年10月19日至21日,组织20名非公有制企业高层次人才前往泉州八仙过海度假区进行疗养、交流活动。
(2)针对稳岗就业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稳岗稳工政策,全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今年来,加大稳岗促就业力度,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资金474.9万元,惠及企业662家;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62家企业151人22.6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笔430万元,发放贴息资金15.71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85.07万元,减轻其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补助金等412.18万元,充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解决企业稳岗稳工难题。持续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各乡镇企业工作群宣传社保、安居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等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走访调研企业82家,了解到泉州锦林环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泉州迈特富纺织科技公司、美律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存在用工需求,我局依托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市有关平台帮助企业发布招聘岗位、通过向679名登记失业人员精准推送招聘信息等举措逐步解决用工需求,并组织美律科技到达埔、蓬壶开展专场招聘会,8月份以来共协助锦林环保、迈特富、美律科技分别招聘普工71、55、89人,为美律科技牵线2个加工点对接“共享用工”64人。三是优化招工引才措施,保障企业用工。持续优化“永春人社云上招聘小程序”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掌上求职招聘。目前,招聘小程序累计注册企业101家、发布招聘职位4896个、浏览量18.31万次、投递简历1075份次。今年来,累计开展“人社局长直播带你找工作”“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88场,通过短信方式推送企业招聘岗位信息59万条,实现入职4392人。
(3)针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对办案流程、欠薪投诉系统操作等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9月以来已培训11次。制定《关于建立欠薪线索和舆情信息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及时掌握化解劳资纠纷和舆情风险。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检查,共抽查用人单位23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份,限期改正指令书1份,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共随机抽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家,检查用人单位5家。集中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有效推进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目前已对1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3个未落实制度的项目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要求整改,相关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得到充实。由于执法机构改革,监察大队目前人事冻结,现有空编无法补充人员,我局协调编内和编外人员各1人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同时通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一步充实监察执法力量,目前我局共有专职监察员3人,兼职持证监察员4人。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主动谋划发展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泉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精神,结合《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出台《永春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同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案的贯彻落实。
(2)针对指标任务完成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社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对照本年度任务目标,梳理分解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社保覆盖面计划、就业及再就业人数、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等各项指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二是今年来新认定高层次人才293人,其中柔性引才9人,完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今年新增认定250名高层次人才的目标任务。三是落实科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深入宣传、解读社保、就业创业、人才等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申报惠企、人才等政策。持续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各乡镇企业工作群宣传社保政策,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意愿,2022年3月份以来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宣传社保政策25次;深入各乡镇企业现场宣传23次。8月17日联合税务及其他部门开展政策培训会,组织企业经办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保。截至10月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878人,市级下达我县的扩面任务2.06万人,完成比例101.3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3358人,市级下达我县的扩面任务4.36万人,完成比例122.38%。
(3)针对便民服务“末梢堵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2年9月9日召开我县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业务操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经办人员实际操作和运用信息化平台的能力,为我县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的全面上线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我局积极开展村级便民信息化经办工作宣传,通过图解公告、横幅标语、新闻宣传、短片演示以及微博、微信等传统及新媒体渠道,详细说明村级信息化经办的政策、流程及益处等,营造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了解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内容,感受新经办模式的便捷,分享社保信息化建设成果。三是对各窗口服务平台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情况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和整改。同时,结合各窗口服务平台的服务特点,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规范服务行为,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四是通过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即可缴费,2022年3月至10月累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参保登记147人。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仍有不足的问题
(1)针对就业服务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今年来,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88场,通过短信方式推送企业招聘岗位信息59万条,至目前已与6家高校(院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打通校企直聘通道。二是创新用工引工新方式。引导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一对一”指导企业申报政策红利,拨付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2家企业16名老员工)1.1万元。推进企业用工调剂,在全县摸排箱包、服装等各类代工点32家。持续优化“永春人社云上招聘小程序”服务功能,招聘小程序累计注册企业101家、发布招聘职位4896个、浏览量18.31万次、投递简历1075份次,逐步实现掌上求职招聘。三是制定《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分7个小组,走访调研企业82家,深入宣传、解读社保、就业创业、人才等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申报惠企、人才等政策。四是今年以来,已新审批成立2家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充实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业力量。目前我县已有3家由人社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今后的工作中,将鼓励吸引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我县,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高效配置。
(2)针对技能人才培训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联合县文旅局对受疫情影响的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1期35人,并对参训人员开展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共34人通过鉴定获得职场礼仪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接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和泉州经贸学院通过校企合作形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已确定培训员工170名,培训工种为服装设计制作类,培训期一年。二是截至11月上旬,已联合县总工会及有关部门、乡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10场,其中市级竞赛2场,县级竞赛8场,通过以赛代评、以赛代训的方式,挖掘和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
(3)针对政策资金未能主动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各乡镇企业工作群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如安居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等;加强基层调研,落实科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分7个小组,深入走访82家企业,为企业送政策、解疑难,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积极申领各项补贴,让企业应享尽享各项惠企政策。二是用好用活各类资金,拨付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支持资金10万元、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12万元、就业见习12.31万元、一次性劳务补助2.7万元、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1.1万元;加快各项惠企政策的业务审核、资金发放进度,发放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21家企业129.5万元,发放疫情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45家75.05万元。三是简化资金申报手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实行“免申即享”,分别发放521家企业190.11万元、5家企业3.35万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降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约1805.5万元。截至10月底,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含创业支持资金)已累计支出440.17万元。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5月26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2022年10月8日县就业人才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2022年10月11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学习登记管理、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规范内容管理、规范转载发布行为等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填写《信息发布“三审”审批表》,避免出现信息填写不全的情况。三是积极与县委网信办对接,已完成“永春人社云上招聘”小程序的网站(新媒体)备案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策宣传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下架宣传栏过期的政策,同时拓宽线上宣传渠道,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和人策匹配机器人等渠道发布人社部门惠企政策,并在各乡镇企业工作群进行宣传推广。二是开展拓岗行动。结合“百名干部进百企、一企一策促发展”活动,开展人社局科级干部挂钩企业走访活动,9月以来,县人社局分7个小组共走访重点企业(含限上商超)82家,动态了解掌握企业用工、人才等方面的需求、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结合周学习制度,于5-6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印发<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2022年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通过在窗口单位设置意见箱,结合开展“局长走流程”“我为群众办实事”“人社局长拓岗行动”等活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服务效能低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常态化开展人社快办行动,提高社保服务效率。同时将工作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不断推进我局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三是分管领导对考录股相关负责人在事业单位招考期间因无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而被投诉的情况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今后确保所有来电均有人接听。四是县就业人才中心于2022年4月底累计收到67人工程建设非公职称评审申请,已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60位同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土建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1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泉州市带班值班工作规范》等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严格遵守机关效能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人社服务水平。二是2021年县社会保险中心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在岗闲聊的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反省,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并扣除两人当月绩效。2022年10月8日再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效能相关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纪律。三是县就业人才中心10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今后将严格规范上下班和签到制度,对未签到人员及时批评教育。
2.关于维护群众利益履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与天湖山多次进行沟通联系,并于9月27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实地查看其账目及具体慰问情况。根据核实了解的具体情况,对这项工作中审批及事后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县就业人才中心加强对企业慰问员工的后续跟踪,确保慰问金发放到位。二是今后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组织学习财经制度相关知识,要求业务人员严格按相关流程办事,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将各类资金实际发放到位。同时,加强资金拨付后的跟踪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通过周学习例会,于2022年8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各股室、各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再过细、再排查,提升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对违规公务接待的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于2022年10月8日组织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安排家常菜,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和相关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在开展公务接待上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2)针对公车管理不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对公车管理不当的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于2022年10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永春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公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车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进行强调,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二是2022年10月27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要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切实守住纪律的“底线”,不折不扣地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3)针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县社会保险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按要求规范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2022年11月2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二是2022年9月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工作人员已搬入新的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关系一并归集。同时做好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城关支行办公场所及设施移交工作。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3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重点了解掌握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加强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二是局机关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全面梳理固定资产净值为零的资产,共报废专用设备原值1250元,通用设备原值470913.2元,相关报废手续已报送财政局审批。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每间办公室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进行盘查清点,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今后将严格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按规范登记、盘点、报废。三是2022年10月8日县社会保险中心召开会议,要求严肃财经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固定资产,清理超标配备的办公设备,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2年9月“三保合一”后,对尚在使用的54件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对37件到达使用年限或损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将原社保中心因业务需要超标采购的打印机分至其他需要的股室。四是县就业人才中心委托泉州市云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清查,对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登记清理,共249件(合计69.69万元)做报废处置。
(2)针对财务支出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8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包括规范报销票据、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报销手续、清理往来资金等内容,要求各财务人员要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把关报销手续材料。二是2022年10月8日县社会保险中心召开会议,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组织财务等相关经办人员学习社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与票证管理制度,要求严肃财经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支手续。现已补齐相关报支手续材料,同时后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
(3)针对破产企业提留资金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已与主管部门县工信商务局沟通协调,目前县社会保险中心已收到县工信商务局向财政申请的今年度70万元资金。今后县社会保险中心将每年跟进剩余款项拨入情况。
(4)针对政府工程、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县就业人才中心10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等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增强业务人员水平,并在会上通报批评相关经办人员未按照程序及施工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问题。同时对采购程序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同类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于9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会后班子认真制定整改清单,形成整改落实方案。今后局党组将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就业人才中心党支部今后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后要求支委会及党员根据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要求党员作出整改承诺。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就业人才中心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2018年以来的党支部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订正出现的错误表述;二是于10月8日开展学习会,组织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今后将按照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谋划做好党支部每年的工作计划。
(3)针对“三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局机关党支部9月9日党员大会上,党员承诺书存在问题的2名党员作检讨,今后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认真严格做好“三诺”工作;二是就业人才中心党支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党员承诺书没有签字的情况立即进行补签,并将“三诺”工作综合考评表上墙。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全体党员立足工作实际,认真严格做好“三诺”工作。在职党员作出承诺后,各党支部对在职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逐条把关,对不规范或不切合实际的内容及时要求更改。
(4)针对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就业人才中心党支部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规范,所有上墙公开的内容均由领导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后才公开,目前党务政务内容已公开至2022年第三季度。二是今后各党支部将在每季度结束后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由局党组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进行抽查,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5)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就业人才中心党支部已将接收的非本单位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迁出至其工作单位。二是局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0月重新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按规定应交党费1522.2元,各党员已严格按照标准足额交纳党费。2018年5月-2021年12月期间交纳党费少于应交党费的党员共41人110.9元,已全部补交。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优化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我局内设股室职能,将职能职责关联的股室进行整合,将原有8个股室整合成5个,县委编办已批复印发《关于调整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责的批复》。同时各股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征集“三支一扶”就业和社会保障(帮扶乡村振兴)岗位,2022年新接收“三支一扶”毕业生15名,目前在岗28名,实现22个乡镇全覆盖。
(2)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已指定专人对2019年以来干部考核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对考核材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考核组组长和执笔人补签字,并重新整理归档。二是今后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完整。
(3)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社会保险中心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已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工作。二是各直属事业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永人社〔2022〕16号),编外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2022年6月份县社会保险中心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签订《派遣协议书》,将现有12个编外人员转入劳务派遣公司。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今年来,共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2022年10月2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研究县就业人才中心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案例,要求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切实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组织各股室、各直属单位重新梳理岗位、部门职责权限,按单位、股室、岗位(个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86个,制定防控措施312条。今后将对廉政风险防控台账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人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制定《永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自查2次。制定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县社会保险中心利用“三保合一”契机,强化内设股室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拨、支、存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三是县就业人才中心10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制度,提高工作人员风险防控意识。规范业务审核流程,对高风险业务实行三审制度,即初审、复核、审核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资金审核风险漏洞,并将长期办理就业失业人员相关补贴的经办人员调离原岗位。已全部追回多发的社保补贴1.15万元和为失业人员多缴纳的职工医保费6.69万元。
(3)针对以案示警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5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就业人才中心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案例、德化社保中心许志天案例等,针对案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守法自律意识。二是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制定《永春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实施方案》,累计开展警示教育会24场(其中乡镇22场),参加人数346人次,共制作海报宣传手册1500份、滚动屏5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条。结合每周“人社大讲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社保领域典型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共教育干部400人次。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永纪〔2020〕54号)要求,督促县人社局按规范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做到事前告知、集体决策、事中监督、事后备案。2022年9月以来,共收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6份。二是纪检组会前讨论梳理议题事项,把关提出意见,并视情派员参加或者列席会议。督促县人社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执行情况和结果书面报送纪检组备案。2022年9月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县人社局党组会2次,提出意见2条。三是纪检组及时根据报告情况、列席会议掌握情况及备案材料,汇总做好台账登记。今后将视情况开展抽查,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全程化、常态化监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针对关于整改工作主动性欠缺,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对多领或冒领待遇的情况,向参保人本人或其家属下达《告知书》,通知乡镇、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督促其及时归还多领或冒领的养老待遇。对个别多领或冒领待遇拒不退还或退还金额不足的情况,下发《责令退还通知书》,并与乡镇政府、派出所、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归还多领或冒领的养老待遇。对有退还意愿的,采取多种追回方式追回,如签定逐月抵扣追回、分期返还协议等方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全面加强数据稽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骗取社保基金常态化机制,核实好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清理多领或冒领待遇人员。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冒领养老金4人3.77万元。二是县就业人才中心已指派工作人员在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注销登记、增减员等业务,相关审批业务由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彻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两头跑”“多次跑”的问题。三是执行好《中共永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的批复》(永委编〔2022〕15号)文件精神,已完成“三保合一”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通报批评处理1人,批评教育处理5人,提醒谈话处理5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人社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扎实做好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审核整改材料,确保反馈问题得到扎实整改。对须常抓不懈、巩固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用力,一抓到底,通过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推动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定期开展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查找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产生。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人社部门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882664;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23882664@163.com。
中共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