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21 17:37:37    来源:中共永春县湖洋镇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湖洋镇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2022年8月31日县委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把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党内通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湖洋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党政领导为副组长,镇机关各站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党(总)支部书记、镇直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严督实导,协调推进。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各分管领导、责任人对标对表,全面认领,细化举措、严格整改,确保“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乘势而上,推动发展。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固化整改成果、保持整改长效。按照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实求效的原则,把做好巡察整改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民生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湖洋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湖洋镇党委会工作规则》,将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等作为主要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二是自2022年8月底至11月底召开镇党委会4次,开展学习议题4个。三是制定《湖洋镇2022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做好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2022年9月14日起组织学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提升政治素养。2022年11月以来,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25名县管干部撰写2篇专题研讨提纲及1篇心得体会,造浓学习氛围。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2022年10月2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让“两山”理论深入人心。二是提高河长业务能力,2022年9月9日组织开展河长制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加强河道管理督查,每日通过河长制App巡河软件查看河长及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每月不定时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河道“四乱”问题。三是2022年9月13日,对镇环保站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及时处理反馈环保督办件,前置环评引办企业手续。四是立足湖洋生态优势,以“生态化”推动项目招引“高端化”。严把环评关,保障资源可持续使用,对于意向企业均向县生态环境局咨询前期环评手续,今年来主要招引农文旅无污染企业,无招引排污工业企业,无办理环评需求。

2.关于资源优势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启动永春农产品加工区湖洋片区规划建设,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对片区进行高标准规划。完成枪林弹雨体验、桃源村研学、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芦柑自采摘等,加快湖洋农文旅项目建设。引进永春县滋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探索稻鸭鸡种养循环农业生产新模式,切实增加农民经济效益。二是优化《湖洋镇关于进一步扶持特色农业奖励办法》,完成金斗洋5G生态茶园智慧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茶叶生产经营从粗放式、经验性管理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换。11月8日举办湖洋镇2022年闽南水仙茶王赛、组织茶农参加各地茶事活动等举措,联系德邦物流、邮政快递等在湖洋设点,推进湖洋农产品多渠道销售。10月10日组织芦柑产业合作社及种植销售大户召开芦柑产业发展座谈会,深入交流湖洋芦柑如何抱团发展、拓宽销售渠道、提高果质及开展自采摘农旅活动,助力湖洋芦柑产业发展。三是9月28日-30日于清白村部组织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70多人参加了果蔬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理论水平。10月19日联合县农业局在裕森合作社举办柑桔旅游休闲融合发展培训班暨永春闽南柑桔技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果农现代产业意识。10月组织申报2022年全县农村实用优秀人才4人,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11月4日永春农机技能操作大赛在桃美村举行,培育农技专业人才,带动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2)针对道口经济效益还未显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设高速出口景观改造工程(招商公园),已完成公厕、保安亭等土建部分,计划于2023年1月底全部完工。二是2022年9月19日启动永春农产品加工区湖洋片区规划建设,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对片区进行高标准规划。三是建设湖洋国学研学基地,已完成项目设计和招投标,预计2022年12月投入使用。湖洋侨批文化馆已完成选址及房屋修缮,馆内策划预计2023年2月底完成,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湖洋“十里湖畔”露营基地选址湖洋蓬莱村,结合湖洋溪水美乡村项目同步开展,项目已进入产品设计阶段,由福建好享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入1千万元,第一期投资300万元,占地2万平方米。建设湖洋农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对芦柑采摘等旅游产品进行统一宣传推介。

(3)针对落实“五全”招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充实镇经济及重点项目工作组,补充小组成员2名,其中村主干1名,年轻干部1名。组织镇村干部对接乡贤,开展四个片区招商“走出去引进来”比拼活动。 9月7日到南安、石狮鼎盛网红城、原创网批基地、青创城考察学习电商产业发展经验,10月9日到南安北部电商创业园、南安金霞山庄、晋江惠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商考察活动,10月21日邀请泉州市绿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霞山庄到湖洋镇考察招商项目等。联系对接湖洋商会等组织,探索适宜湖洋发展的招商项目,引导乡贤回归创业。11月3日邀请黄文顺、黄智育、刘春扬等湖洋乡贤共同商讨湖洋生鲜冻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等。今年来,湖洋乡贤郑云程介绍2家电商企业入驻网红城,湖洋乡贤刘文聚推动南安长胜木业盘活泉永机械闲置厂房落地永春,溪东村党支部书记郑志政引办毓秀劳务公司。二是修订完善《湖洋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文件,强化对规上和限上企业的引资奖励力度,加强引资者的奖励,提高全员招商积极性,同时兑现2021年度的企业引资奖励。三是借力永商网红城等电商平台,成立网红城工作专班推动飞地电商产业发展,目前网红城已招引入驻企业130家,在地经营27家。9月赴泉州、德化、安溪等地开展招商学习活动。成立《永商网红城》微信公众号,11月10日帮助需求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筑浓招商宣传氛围;开展助企维权培训,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四是加强低效和闲置用地和空间的盘活,比如帮助引办企业科可和鸿涛优化低效用地方案,提升招商空间,目前正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已招引落地工业企业3家,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家,同时瞄准商贸和建筑业等服务业企业。截至目前,已认定招商引资企业9家。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三提三效”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政府综合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债务化解工作机制。二是谋划增加财源建设项目,推动辖区项目建筑企业在湖洋设立分公司,强化本地税源支撑,加强争取上级资金力度。截至11月,我镇共争取上级资金1752.37万元,争取上级资金位列全县第二,新增加引办企业9家,有效增加税源。三是2022年10月12日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三审制度,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做到量入为出。四是落实干部挂钩攻坚项目制度,针对县级重点项目实行挂钩推动,特别是科可电动车和大草埔安置区,目前科可电动车已完成2条生产线入驻,低效用地再提升的方案已经在编制修改,大草埔安置区已完成1栋封顶,4栋已开始基础挖掘。

(2)针对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4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杨素丽科长授课,拓宽村集体经济创收思路,通过盘活资产、投资入股等形式,加快村级集体财源建设。吴岭村扩大金桔园种植50多亩,年可增加村财3万元、美莲村建设木材厂出租,年可增加村财收入5万元、桃美村通过流转土地出租县农垦公司,年可增加村财2万元等,2022年全镇17个村集体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龙山村达到100万元,吴岭、桃源等4个村均达到50万元以上。二是完成各村债务核查,理清债务来源,经核查,各村债务已逐步化解。三是针对项目建设实行挂图作战,加快建设进度,2019年高标准农田已完成项目施工及内业资料的完善,拟于12月初通过市县农业部门组织的验收;吴岭村康养项目已完成主体二层建设,正在加快进行第三层建设;2016年至2022年2月旧村复垦项目已完成结算,由镇政府退回县财政核算中心资金164.9472万元,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细。四是11月16日召开各村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集体约谈会,对各村主干进行谈话提醒,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3)针对人居环境整治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溪西村林某某“两违”问题,我镇已函告县治违办、农业、国土、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并形成统一意见,对其行政立案,将依法依规对其强制拆除。二是每季度召开裸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及时部署新任务数,每周五汇总通报各村进度,要求排名后3名的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周末加班加点督促进度。9月2日,镇裸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裸房整治进度排名连续3次倒数第二的村主干进行谈心谈话;9月7日召开全县裸房整治现场会,获得县领导肯定,现已完成裸房装修1833栋36.66万平方米。三是对蓬莱村污水收集管网现场勘察,补齐收集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率,目前已开始管网建设。四是实行分管领导每月亲自带队到每个村检查督促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巡查无死角。针对沿街占道经营、肆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组织执法人员、镇村干部逐户宣传劝导,对不配合人员及时处置。在全县8月、9月人居环境综合考评中连续两个月排名第一。

4.关于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需持续用力的问题。

(1)针对化解矛盾纠纷措施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湖洋镇村级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清单》,落实支部书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制度,10月1日、11月10日深入重点村玉柱村、蓬莱村开展调研督导,指导各村建立《村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清单》表,动态管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点。二是实施清单化解,10月25日、11月15日摸排研判后建立信访突出问题清单,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协调信访调解能手信访局刘华荣一线参与信访积案化解,今年有效协同化解积案3起。截至目前排查出9项重点信访人员清单,已建档造册做好管控和化解。三是实施“一人一专班”。根据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清单,对9名重点信访事项人员建立稳控专班,形成稳控方案。四是针对蓬莱村信访件偏多,村级党组织书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起信访纠纷问题,湖洋镇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动员。2022年9月1日召开安全生产整改工作会,督促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15次,推动企业持续完善本质安全。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福建奇力食品有限公司和开宏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齐力食品有限公司于6月25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自评。三是落细落实安全责任。6月29日部署启动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9月22日发布《关于永春县开宏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场“6.25”一般坍塌事故的情况通报》(永湖政【2022】62号文)。四是紧盯节点,有的放矢。针对久未解决的向高纸箱厂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被县督查发现未能销号的问题,8月26日对向高纸箱厂采取暂时取缔关闭处理,目前向高纸箱厂正在进行电路套管改造及消火栓等配备改造。四是强化宣教,提升素质。开展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学习会3次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3次(包含1次网络意识形态),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三是2022年9月30日召开网络民情观察员工作培训会,部署网络民情观察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八个纳入”要求,对标找差,开展自查2次,形成自查报告1份。五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委办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湖洋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湖委〔2018〕255号),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洋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研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材料。二是制定《湖洋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会、讲座等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完善《湖洋镇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汇编》。三是2022年9月28日-29日,组织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宣传栏、宣传横幅、LED屏幕开展检查,并当场通知进行整改。2022年10月9日-10日,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检查,对辖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针对镇属企业用公款为迷信行为“买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30日组织镇村干部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会,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二是制定《湖洋镇自来水厂工作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9月14日组织水厂管理员召开自来水厂工作布置会,对管理员业务再培训。三是对镇自来水厂原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事业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湖洋镇主要街道、关键道口的交通加强管控,建立道路安全隐患风险台账。与县供销联社协商,通过竞拍方式中标供销社靠蓬莱路口两个影响交通的门店经营权,节日期间暂停对外营业,减少门店外占道停留。同时,安排执勤人员在拥堵节点进行交通疏导。对开展的湖清线、大庄线项目采取挂图督战、专人跟进等方法推进建设进度。目前湖清线基本完成路面建设,下一步建设安保工程和进行收尾工作。大庄线已完成设计评审,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和征地工作,项目预计明年1月完工。2022年8月20日,湖洋卫生院开通移动支付,方便群众就诊缴费。

(2)针对维护群众利益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下村摸排安置房屋情况,宣传确权办证政策,增加群众知晓率。截至2022年10月,已完成初步摸排并将情况分类汇总。目前未收到2002年受灾安置户的办证申请。2016年受台风莫兰蒂影响清白村3户受灾安置户补助资金,因相关人员房屋至今未建设,无法发放重建补助资金。

2.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会风文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湖洋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2022年10月26日经镇党政会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并印发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二是修订《湖洋镇公文管理制度》,2022年11月1日组织镇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及党政办全体人员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通过公文规范写作培训视频学习、《湖洋镇公文管理制度》文件学习和现场实操讲解相结合,提升业务人员办文水平。三是修订《湖洋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2022年9月22日组织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2022年10月14日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

(2)针对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组织镇党建办业务人员、片区工作队、纪委委员等为主体的工作组,对17个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开具《湖洋镇党务村务公开栏整改通知书》17份,发现问题3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溪东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于2022年11月移至溪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广场处,方便群众了解监督。二是2022年10月18日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业务骨干围绕公开时间、内容、表述规范等主题,组织村干部、党建工作者进行培训,培训52人次。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审核公开内容,将党务村务公开完成情况作为湖洋镇村级干部积分评价重要指标。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1)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2021-2022年5月期间全镇15名编外人员绩效奖金发放情况,经核查,编外人员季度绩效及年终绩效合计超标准发放4999.7元,11月18日已全部上缴至湖洋镇人民政府账户。二是根据《关于印发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永人社〔2022〕16号)文件精神,制定《湖洋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湖洋镇编外人员绩效奖金考评办法》于2022年3月10日起执行,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及绩效奖金发放工作,自2022年第一季度起编外人员绩效奖金已按新标准发放。三是召开工会财务制度培训会,提高基层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财务纪律,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经核查历年工会开支账目,超标准发放的工会福利共计3.6945万元,11月1日已经全部上缴至湖洋镇政府机关工会账户;六八林场2019-2020年重复发放误工补贴2420元已全部退款收回。

(2)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湖洋镇食堂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结合本镇实际明确镇公务接待标准、报支程序。二是2022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业务培训,组织党政办相关业务人员学习领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湖洋镇食堂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明确领导责任,深入分析接待费超出预算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强化风险监控意识。

(3)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湖洋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细化完善《湖洋镇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车维修流程及费用报支手续。2022年10月28日开展公车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党政办业务人员及驾驶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湖洋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镇财政所强化对公车管理费用审核,建立公车费用管理机制,杜绝非定点维修、白条报支、无审批单以及无相关通行佐证的情况。二是2022年9月8日与泉州市盈合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维修业务委托协议,明确公车维修定点单位。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审核把关责任,对公务用车审批、费用报支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把关,严防不规范情形发生。

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工程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24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杨素丽科长为各村主干、财务人员授课,切实提高财经意识。二是整理出工程项目内业材料目录清单,要求今后各村严格执行《永春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按照目录清单做好每一项工程内业资料,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

(2)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对“未经县财政局审核确认,直接委托第三方编制并确认招标控制价”进行核查。经核实,永春县湖洋镇垃圾压缩中转站道路建设工程,委托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招标代理,2018年7月26日,经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价为50.1188万元;2018年8月6日,经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为49.5273万元。由于镇级该项目管理人员跟踪把握有欠缺,招投标及项目管理业务不熟练,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疏忽,未提醒我单位需提交县财政局审核确认,而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审核,审核后的预算价为49.5273万元。根据当时县有关文件规定,招标金额小于50万元的项目,可以不用进入交易中心招标,于是我单位直接委托招标代理在场外直接招标。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2年10月2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永春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补充规定》、《永春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补充规定(三)》等,将相关招投标文件整理形成知识读本转发至各单位科室。三是建立镇级招投标档案管理机制,对备案的工程材料严格审核,整理归档。四是强化监督,与镇纪委联动,及时将村级工程纳入监管。

(3)针对工程施工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永春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补充规定(三)》,强化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意识,同时对项目设计,招投标以及验收等环节强化监督管理,杜绝虚增工程量的情况。二是对备案的工程材料严格审核,及时整理归档。同时与镇纪委联动,及时将村级工程纳入监管。三是责成溪东村针对虚报工程量的工程,已重新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重新验收,已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决算,责成桃美村对未落实的绿化苗木进行补种,并组织验收。四是2022年11月17日,针对溪东村老年活动中心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挂村领导郑连金对溪东村村“两委”进行集体约谈;针对桃美村工程施工不合规的问题,挂村领导潘智敏对桃美村村“两委”进行集体约谈。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部分专项资金结存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镇财政所负责人,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进行财政管理制度的学习,与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强化责任意识,严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纪律,强化专项资金报支手续。二是组织人员对历史结存资金进行梳理,对项目进度进行核实,及时拨付已厘清的部门专项资金,合计项目18个,总计230.8328万元。

(2)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15日与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再强调。二是2022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资金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人员开展资金管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程序,落实资金的管理职责,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四是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规范,定期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3)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湖洋镇政府采购注意事项》,明确采购程序和具体责任。二是2022年11月16日召开湖洋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组织全镇各站所、股室负责人及党政办相关人员学习采购项目注意事项,防止违规采购操作。三是实行采购计划统筹机制,制定每季度采购计划内容,提前统筹安排。目前,已完成2022年第四季度采购计划收集工作。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专业固定资产清查公司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及时补录尚未登记资产、对已报废资产及时销账。截止2022年11月已补录各类固定资产合计173.68万元,其中2019年4月购买的藤椅沙发已补录进2022年9月固定资产登记。二是车辆闽C40986于2016年9月莫兰蒂台风期间灭失,2022年11月已到永春县车管所进行注销登记,并同步将该车辆于镇固定资产账面上进行报废消除。三是在《湖洋镇财务管理制度》中新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22年11月16日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新增、变更、报废进行学习,不断提升相关业务水平。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湖洋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明确完善党代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职权;细化镇党委会、镇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加强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修订初稿于2022年10月26日呈镇党政会研究通过,充分发挥党政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2022年9月22日镇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基本原则进行再学习、再强调,结合本镇实际研究修订《湖洋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纳入2022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季度学习计划。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会议上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过程如实记录,充分反映集体讨论、研究、决策过程,真正将议事规则和制度执行到位。

(2)针对破解教育事业发展难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2日成立湖洋镇教育提升工作专班。2022年11月2日召开湖洋镇教育提升工作会,深入讨论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师资队伍打造、优质生源保持等事项。二是2022年9月22日召开湖洋镇教育促进会座谈会,草拟永春县湖洋镇教育促进会章程,制定奖教、奖学、助教、助学方案。三是永春四中组织科任老师下乡家访,争取留住优质生源,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2022年10月,永春四中先后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2.关于选人用人和党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干部考核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0日在平时考核会前,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组织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任免说明》、《湖洋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等,明确考核流程,规范材料报送。二是组织党建办业务人员学透学精干部考核任用相关业务,规范平时考核工作流程。2022年10月21日组织专人对《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等内业材料进行复核,按季度分类,完善归档工作。

(2)针对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1日摸排更新《湖洋镇党员名册》,针对党员信息、外出地等情况统一造册,掌握党员外出信息,抓好管理。二是组建党员联系微信群17个,不定期推送学习材料。利用今日湖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于2022年10月8日、11月1日推送党员活动日、党建活动等动态,让外出群众了解支部活动情况。三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开设学习专栏,10月17日、10月24日等推送学习知识,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沟通。

(3)针对党员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党员出入境管理培训会,组织机关干部、村主干、支委等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提高思想站位,及时查缺补漏。二是2022年10月14日,对党员因私出国没有办理保留党籍监管不到位的6名时任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三是2022年11月16日,对现任17名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强化党员出国(境)管理意识,定期更新《湖洋镇出境党员台账》,及时掌握出国(境)8名党员情况。经进一步核实,溪东村该名党员于2018年2月、2019年1月、2020年1月每年均有入境返乡。鉴于该党员目前身处境外,待其返乡后再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开展湖洋镇政府机关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发现3个问题, 2022年11月29日,湖洋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10月18日组织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永委组〔2018〕21号),规范“三会一课”材料。二是抓实抓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2022年10月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费等相关记录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限期整改。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调整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的通知》,帮助和指导挂钩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0日召开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二是民主生活会会前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完整记录会议议程和内容。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指定镇机关支部支委、党建办业务人员专门审核组织生活会材料,明确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组织生活会。

(3)针对指导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思想根基。2022年11月2日,组织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思想认识。二是抓实换届工作。严格贯彻各项党内法规,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做好2022年镇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充实后备队伍。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库的建设力度,拓宽村级干部选人用人渠道,探索村级后备干部常态化培养选拔机制。四是加强联系指导。充实驻村力量,及时调整驻村工作队,下派17名党政领导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指导。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发展党员,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已完成2022年度发展党员任务,共发展党员20人。二是制定计划。2022年10月,完善更新《湖洋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台账》,为2023年发展党员任务夯实基础。三是业务培训。2022年11月16日,组织各党组织书记、支委等相关人员开展“湖洋镇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共39人参加培训。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落实,2022年以来,湖洋镇党委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落实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上半年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履责报告等。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严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2022年8月23日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向党委书记汇报会。三是2022年以来,湖洋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2次、“人人上讲台”集中理论学习会27次;我镇开展“警示教育直通车”村级“微腐败”专题警示教育1场,11月16日召开湖洋镇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学习会1场,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和我镇案例分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运用“五步工作法”加大对工程项目的全链条监督,跟踪监督村级项目18个,建立施工群12个;加强永春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对小微权力预警15个模块、三资异常预警9个模块、项目异常预警9个模块、资金流向预警6个模块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2)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4日我镇邀请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专家到湖洋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1场,组织镇政府财务人员、各村主干、村报账员参加会议,提升相关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廉政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2022年11月16日我镇召开湖洋镇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学习会1场,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村主干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相关知识,强化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2022年11月,对全镇各部门、各科室、站所廉政风险重新组织全面自查,共排查4个部门,26个科室、站所和重要岗位,自查出高风险点46个,中风险点47个,低风险点10个。三是对镇财政所、民政办等两个重要岗位的风险点进行严格把关,共核对高风险点5个,中风险点3个,督促相关重要岗位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理。四是在11月16日廉政风险防控学习会上,以邱某某职务犯罪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要性。

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自巡察以来,湖洋镇纪委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4次,开展21次一周一学习,开展“办案安全学习教育月”集中学习7次,有效提升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湖洋镇纪委紧盯村级财务管理重点,压紧镇经管站的主体责任,督促镇经管站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1场。三是充分运用村级“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平台,组建村级微信监督群33个,受理群众诉求25个,已办结25个。四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问题线索查处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2022年以来湖洋镇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5件16人,已办结13件14人,2件目前正在办理中,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件8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9人,第二种形态3人,第三种形态3人,第四种形态2人。五是加强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对4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湖洋镇组织对镇主管科室的监督检查2次,督促镇主管科室进行全面自查,找准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反馈给镇主要领导。

(2)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沉一线主动开展入户走访,做好“五个必”入户走访工作,今年来共入户走访377户,发现7个问题,已解决6个问题;开展纪检干部访民情工作,今年来共走访527人次,共发现7个问题,已解决7个问题。二是开展低保边缘人口点题整治监督工作,重点监督镇民政办低保边缘人口工作部署情况和审核工作情况,及时对低保边缘人口排查进度缓慢的村进行工作提醒和监督。三是开展“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活动,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帮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类25件,化解普通诉求件36件。四是加强永春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督”平台运用,督促镇代理会计做好2021年1月以来湖洋镇各村“三资”和工程项目数据录入工作;镇纪委及时做好小微权力预警、三资异常预警、项目异常预警和资金流向预警的预警信息的核实处理。五是2022年10月,湖洋镇纪委对永春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督”平台村级“三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桃源村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8人次800元,龙山村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96人次9600元,督促收回违规发放误工补贴104人次10400元,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以及提醒谈话。六是加强保密意识学习教育,2022年7月湖洋镇纪委组织5名委员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全部获得保密教育培训证书。

(3)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明纪律,严肃责任。2022年10月20日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办对玉柱村、桃源村、蓬莱村村监委会主任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培训,要求其整改相关问题,强化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培训业务,提升能力。2022年10月24日组织村主干和村监委会主任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进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督导检查,落实责任。2022年10月27日镇分管民政领导带队到17个村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监委会落实责任并建立不定期监督检查机制。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个别未整改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由镇村干部组成的安置项目不动产登记确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下村摸排安置房屋情况,宣传确权办证政策,增加群众知晓率。目前,已完成初步摸排,并将情况分类汇总。目前收到4户2016年莫兰蒂受灾安置户的办证申请,正在处理中。三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针对“房地一体”办证政策,商谈制定解决方案。

(2)针对离任审计代垫费用未能收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代垫费用整治工作专班,对巡察及审计反馈的代垫费用未能收回进行再过细过滤,截至目前仍有涉及电费、报刊费、以及私人借款3项未收回,具体情况如下:代垫报刊费用,经查,1.15万元为以前年度代垫报刊费用,年限超过5年,邮政局已将当年票据核销,无法提供票据,无法收回,由政府代为支付费用。明确自2021年起年度党报党刊费用由各村自行缴款,不再由镇级垫付。针对王某某欠款的问题,已发催款通知单,催促缴交。2020年9月起,敬老院已自付电费,同时我镇已向敬老院发催缴通知。二是建立健全财政和经管制度,2022年10月12日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经意识,提升财经管理能力。三是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规范,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整改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存在纸面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县委宣传部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以及《湖洋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深刻领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二是2022年9月28日制定《湖洋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督查机制》,落实好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保证学习效果。

(2)针对整改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0日召开移风易俗工作会,通报近期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辖区移风易俗“三率”水平。二是组织志愿者分发湖洋镇移风易俗倡议书,由村挂钩领导及工作队入户劝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在今日湖洋微信公众号转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等文章。三是2022年10月17日-18日,组织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移风易俗专项督查,了解辖区群众移风易俗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2022年度湖洋镇移风易俗绩效评估考评细则》,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激发村级参与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已立案待处理1人,提醒谈话2人,集体谈话69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征地补偿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石厝村、玉柱村、溪东村因土地产权纠纷问题,征地补偿款尚有46.91万元未发放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石厝、玉柱、溪东等村所征用的土地涉及多人多地块的界线和权属不清,镇村多次协调权属纠纷的各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整改措施:成立由镇村干部组成的安置项目不动产登记确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化解相关村的土地权属纠纷,力争及时发放征地补偿款。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镇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强攻坚、逐步解决,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镇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的整改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腐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紧盯工程招投标以及扶贫、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社会生态。

二是全面抓好后续整改。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巩固落实,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紧抓不放,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时,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严格制度落实,全力把巡察整改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三是全面推进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疫情防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动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切实将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湖洋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752689;通信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丁字街中路398号,邮政编码:362608;电子邮箱:2018767034@qq.com。

中共永春县湖洋镇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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