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21 17:36:25    来源: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5月27日(3月14日至5月4日,因疫情影响暂停巡察),县委巡察二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管委会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做到大事大抓、要事重抓。

一是加强领导,督促整改。在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中心管委会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由中心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督促各责任牵头股室(党支部)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整改进度情况及整改成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直至巡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7次,对标对表整改进度,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马上部署,即知即改。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项共26个问题细化,逐项逐条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每一项每一个整改内容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整改内容,对整改的每一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对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问题,即知即改;对短期解决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常态常抓,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长效长治。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反思,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持之以恒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促使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不深刻,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形成了常态化学习机制;5月以来,中心管委会严格落实每周2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促进了党的创新理论进入思想、进入工作。今年来,共开展专题学习17次。二是联合县审改办转发《泉州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数”绩效考评指标》、《2022年度各县(市、区)审批服务效率指标考核办法》和《福建省2022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对2022年1—9月份和9—10月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通报,牵头组织各进驻单位对照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效率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逐项分析短板、对标找差距、谋划举措、系统解决,2022年行政审批效率排名居全市第6位,其中采用联合验收方式完成验收的项目比例、实行告知承诺办件占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所有办件的占比和社会投资项目系统备案项目数占季度(年度)社会投资项目总数占比等3个考核指标由9月份的92.31%、85%和34.09%,全部提升到100%,全市并列第一位。三是组织县文体旅游局、教育局等18个部门窗口开展“两头受理”“体外循环”“零办理”等现象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18个部门事项已全部进驻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县工信商务局审批服务事项8项办理了62件,水土保持中心审批服务事项1项办理了25件、文体旅游局审批服务事项24项办理了9件、教育局审批服务事项15项办理了38件。

(2)针对“互联网+监管”数据汇集覆盖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协调打通“数据壁垒”。截至目前,已完成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与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二手房交易“一窗通办”。二是中心管委会已向省“两会”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上报53个市级以上自建系统对接需求,并协调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对接需求。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泉州市“一体化平台”,累计培训200多人次。四是收集上报泉州市“一体化平台”应用系统使用问题及优化建议22条,现已全部完成优化提升。五是扎实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工作,依托泉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照 159217份、电子批文3787份,电子证照生成和使用率达100%。

(3)针对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推进1083项镇级权责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了3467件。二是指导22个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对办事指南未上墙、无专职人员、事项未进驻等情况对照整改,呈祥乡便民办事指南已上墙,锦斗、外山等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安排5名和1名专职人员进驻,吾峰、东平等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事项实际入驻9月1日起至今办理了11件和31件。三是将水电气网业务通过下放、委托办理、免费代办等方式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或“党建+”邻里中心,推进水电气网业务“就近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关于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助推县委“五全”招商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牵头协调解决堵点问题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永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协办“三级联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工审办〔2020〕2号),将我县工业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实行中心全程代办、部门审批窗口协办、乡镇协办员辅办的全程无偿代办协办“三级联动”服务,2022年共为176个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协办。二是协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对8家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红黑榜评价和惩戒。三是通过会商会审和对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消防、人防方案等靠前指导的方法,有效提高我县规划设计方案通过率,2022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9件,仅退件1件。

(2)针对“一窗通办”服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永春县自来水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春县供电公司 永春县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关于印发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行政管〔2022〕15号)和《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永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一件事”套餐集成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永行政管〔2022〕18号),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套餐服务措施,企业开办涉及的市场监管、税务、医保、社保、公积金、银行、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的事项已全部实现“一窗通办”,2022年办理涉及企业开办1777件。

(3)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成效不明显,企业群众获得感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花石村、铺下村、大羽村等15个“党建+”邻里中心新配置“e政务”自助机一体机,强化基层政务服务自助办能力。二是印制《“永易办”宣传手册》2000份、二维码宣传单700份、微信公众号推广1篇、拍摄宣传视频2个、制作易拉宝5个、发送区域短信2500多条,加强“永易办”宣传力度,提高“永易办”知晓率和使用率。三是通过现场讲解和演示操作流程开展“e政务”自助一体机业务培训,2022年9月以来,自助办办件234件。四是印发《永春县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运维巡检规范的通知》,配备23个工作人员做好自助机巡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自助服务区,每天安排2次巡查24小时自助服务区,确保自助服务区不断线。五是组织县直单位、乡镇、村(居)开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操作培训工作,组织县直单位、乡镇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录入发布工作,针对各要素,逐一核对分解,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主题分类,推进11个办事事项纳入主题分类管理,让办事群众“一键”进入界面办理相关事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10日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永春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提高领导班子讲政治的意识,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述职报告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三是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管委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对公众号的运维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践行高效便民服务宗旨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提振审批效能精气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22〕36号)要求,主动牵头负责“政务服务”和“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请县分管领导分别于9月19日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9月21日召开全县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提升推进会、10月27日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培训会、11月7日召开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谋划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二是加强班子成员的作风建设,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坐等”思想进行自我剖析、整改提升,对办事大厅按照便民事项、医社保、民生事项、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公安等7个专区进行分区布局,医保、社保、出入境等3个分中心事项全部进驻。三是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对标全省最优地区,减少办事环节679个,减少申报材料357项,压缩审批时限615个工作日。梳理41个县直部门1244个事项入驻永易办,并依托闽政通-泉服务设立“永易办”访问路径,在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开通登录端口。对比2022年6月至8月,2022年9月1日至11月25日,“永易办”累计浏览量12454人次,同比增加13.5%;预约现场办4106件次,同比增加18%;掌上办办件量4581件,同比增长292%;线上会商会审73件,同比增加247%。全县40台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办理234件。

(2)针对统筹便民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导则》并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管理。二是9月20日、10月20日,中心管委会召开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学习培训暨工作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疫情防控重要指示要求,中心管委会人员分片区挂钩联系窗口,加强窗口巡查,劝导群众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窗口经办人员以身作则,杜绝侥幸心理,同时履行“第一督导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网上办、 掌上办、自助办、邮递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永易办”掌上智慧平台预约、办理相关事项,对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办事群众采取“预约、限号、错峰”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四是在中秋、国庆、防疫阶段重点任务等关键节点通过中心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多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重要信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五是10月17日在中心大门增设4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指示牌,清除无障碍通道障碍物、阻隔线等,督促中心安保人员和志愿服务站人员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11月20日中心管委会协调县城管局在中心广场增设2处标准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2.关于机关效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细则通知》,将进驻在编人员、加强业务衔接及培训、平时考核情况等纳入对进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进一步促进窗口纪律监管规范化。二是9月28日组织进驻人员开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永春县机关效能建设“六条禁令”》等工作制度集中学习,让每一名窗口工作人员,深入贯彻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法规要求,树立优质窗口形象,提高效能意识和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中心“好差评”系统的运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减少群众投诉,2022年9月-11月窗口平均办件满意率99%以上。四是加强与县效能办沟通对接,进一步强化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肃工作纪律。8月29日至9月15日,县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通过行政服务中心远程监督系统抽查,将发现79个问题通报各单位、各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经核属实的典型问题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按情节轻重、整改情况等视情予以单位绩效扣分、责任人员问责追责。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管委会责任领导开展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工作存在的不足。二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经办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在管委会干部中进行问题通报,汲取教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10月20日中心管委会发函向桃城镇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收回“2018年12月拨付桃城镇长安社区‘宜居建设’补助经费2万元”,长安社区出具无法返还情况说明并附经费具体用途明细。

(2)针对食堂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增强依法管理食堂意识,切实规范中心食堂日常管理,并立行立改,直接通过食堂银行账户与供货商进行结算,杜绝“第二次转账”行为。二是9月15日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确保食堂经费管理的合法合规。三是从2022年9月开始,建立食堂经费收支辅助账单,规范账务核算,确保账户收支“一目了然”。

4.关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在管委会干部中进行问题通报,要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要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坚决克服询价采购“走过场”。二是10月20日中心管委会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规定》,全体采购人要熟悉采购流程,严格按照项目进展流程开展采购活动。

(2)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在管委会干部中进行问题通报,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10月28日中心管委会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内容,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组织对政务服务提质工程等项目合同进行自查自纠。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原始会议记录内业管理,2022年5月开始,将所有与会人员有关发言及表决情况详细记录,存档备查。二是9月16日组织学习《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列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并落实到位。三是9月19日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食堂负责人指出,2021年1月,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事宜经中心管委会全体人员经过多家公司从价格、产品品质、绿色证书等多方面对比,且与县环保局商议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日期从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经全体参会人员集体研究一致决定继续由泉州兵哥驿站有限公司承接中心食堂食材派送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期止。四是11月2日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监督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情况。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开展主题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专题党课、专题研讨、谈心谈话、整改落实等关键动作。二是10月10日组织党务干部到政府办党委会学习党建工作,加强对“12371”共产党员网等党务学习平台和相关业务手册的学习,强化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质。

(3)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党组织推荐、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经过资格条件审查和公示,报政府办党委批复,确定了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增补2名党支部委员。二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步骤、会后落实等基本规范,健全会议材料。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党建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基础档案材料,补充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方面档案资料。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视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9月1日组织党员开展“建功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主题党日活动、10月10日组织党员观看红色影片《钢铁意志》、11月1日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及时到社区、小区“双报到”,认真抓好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落实,要求各党员结合实际,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做好承诺事项。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认真对照2020年党员工资结构计算交纳党费基数以及重新核算2021年18名党员交纳党费基数,经核算,党员党费有足额缴交。三是查找党费缴交记录,复印相关凭证,补齐党费收款收据。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3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通报典型案例。二是对审批服务、招标采购、资金拨付等高危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6个并抓好整改。三是及时更新干部风险点排查资料,确保防控措施切实可行。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3日中心管委会主任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带头领学《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廉政谈话制度》有关要求,增强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计划性及政治责任感。二是加强与县效能办沟通对接,不定期开展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日常抽查,将发现问题通报县效能办,经核属实的典型问题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按情节轻重、整改情况等视情予以单位绩效扣分、责任人员问责追责。9月16日、9月27日、10月17日中心管委会及时将远程视频抽查问题及核实情况报送县效能办予以问责问效。三是9月18日,开展对税务分中心“回头看”工作,听取税务分中心负责人对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对分中心窗口人员工作尤其是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3)针对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有针对性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节前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文件、发送廉洁过节短信、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重申相关纪律规定,时刻敲响“廉洁警钟”。二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执纪。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查阅资料、调研督导、列席会议、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靶向监督,织密监督网络,动态掌握情况;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全程化、常态化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名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予以立案调查。三是对标对表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督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严格实行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整改进展情况的“三定”责任制;对已整改问题继续逐一跟进复查,进行“回头看”,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真正整改到位。四是完整实施“组长走流程”活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围绕服务意识强不强、行政审批优不优、整改进展情况实不实等关键环节,采取“现场看”“具体办”“跟踪问”等方式,站在企业、群众视角进行“全流程”“换位式”“零距离”接触,从中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促进服务工作整改提升。

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干部任用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9月16日组织学习《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要干部任免列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并落实到位,同时,切实按规范做好“三重一大”原始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逐一充分发表意见,增强会议记录的严谨性。

(2)针对编外人员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5月底-6月,中心管委会对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所有编外人员已转为劳务派遣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二是制定《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聘用编外人员列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系统规范了编外人员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打造智能贴心、高效便捷服务为目标,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软硬件进行改造升级,中心的办公场所由原来的2500平方米增加到7500多平方米,新进驻医保、社保和出入境3个分中心及税务分中心部分业务,新进驻人员48名,并根据企业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和办事关联度,围绕事项、平台、热线等要素的大整合、全集成,打造便民事项专区、医社保专区、民生事项专区、公安专区、不动产登记专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专区等7个专区,不断优化大厅布置,完善大厅“一站式”功能,提升办事体验感。

2.关于整改不深入,存在浅尝辄止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每月通过电话回访办事群众、现场体验办事服务、办件抽查、审批系统督查等方式对县人社局等3个单位的审批服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县人社局审批服务事项26项办理了2985件、工信商务局审批服务事项8项办理了62件、水土保持中心审批服务事项1项办理了25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共推进,不断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二是夯实整改任务,常抓常改做好后续工作。坚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中心整改工作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通过“永易办”掌上办事平台、帮代办服务队,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以赴打造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6575;通信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dj23886575@126.com。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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