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开始,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因疫情影响,巡察时间顺延至5月26日,并于8月31日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总工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县委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研究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研究部署、全面实施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全会上下人人参与,全面履行整改责任。
(二)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县总工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下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及部室,确保整改措施到人,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巩固扩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全心全意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下发《中共永春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中增加单位业务工作方面重要政策理论。三是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每月至少开展集中学习一次,做好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笔记,办公室定期督促落实,2022年1月至11月,集中学习11次,完成21个专题学习,其中9月13日集中学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10月25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常委会会议精神;11月8日集中学习《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永春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并印发《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永委办〔2022〕18号)文件。二是截至2022年11月18日,我县泉州市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已经设立盆景、香道、纸织画行业的实训点,并且已在香产业、盆景行业、烹饪行业开展5期技能培训班,共计培训163人次,逐步建设高技能人才职工队伍。三是开展“数字工匠”等数字产业行业技能竞赛11场,覆盖陶瓷、供电、盆景、茶叶等行业,其中举办的市级5G陶瓷制造行业职工技能竞赛为福建省首次在5G智能制造数字行业领域举办的劳动技能竞赛,此外还举办“5G赋能 智造未来”电信系统数字产业服务相关项目的技能比拼。四是截至2022年11月18日,依托各类劳动技能竞赛、“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等活动发放泉工e家平台操作手册,累计指导1000名职工开通并熟悉“泉工e家”永春子平台使用流程。五是在永春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增设“泉工e家”模块,9月—11月已新增用户数621人。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工会职工疗休养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管理,强化职工休息休养权益保障。二是今年命名福建永春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泉州雪山风雅颂生态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为我县首批“永春县职工疗休养基地”,成功推荐泉州雪山风雅颂度假区为市级职工疗休养基地。三是2022年6月8日下发《永春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作为,广泛宣传,2022年共组织22期,977名职工参加,使用资金117.315万元,完成率100%。四是经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沟通了解,紧贴职工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建设共享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和妈妈小屋等职工服务阵地,开展关爱职工系列活动,2022年9月6日联合统战部开展“福来福见、福风如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活关爱行,完成15名新业态劳动者微心愿,10月环卫工人关爱月慰问桃东社区、桃溪社区环卫工人共10名,金额5000元,为406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月为100名货车司机赠送保温饭盒等,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
(2)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尚未有效覆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与工信、交运和市管等部门沟通对接力度,摸清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底数。我县现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808人,现有入会人数1363人,占比75.4%,较整改前提升70%。二是通过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286人(其中货车司机139人,快递员107人,外卖配送员40人)。三是正在筹建永春县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泉州华厦物流有限公司工会,可新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600多人,并实现快递员入会全覆盖。
(3)针对落实帮扶小微企业政策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永春县总工会关于常态化开展赴基层蹲点工作的通知》,分成5个片区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蹲点工作,同时成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专班。二是2022年10月、11月5个片区工作专班分别前往片区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宣传,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三是11月18日微信公众号转发《重要提醒!事关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扩大小微企业政策知晓率。四是截至2022年11月30日,累计返还工会经费小微企业130家次,金额122.4万元。
3.关于履行工会职责使命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融入“大维权”格局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全国工会实施〈信访条例〉办法》,更好服务和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与县法院共建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安排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张晓宾(闽南师范大学法学毕业)在职工服务中心从事维权工作。三是与其他群团组织共建永春群团邻里中心,共享共用法律资源。四是按照《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泉工办〔2022〕41号)文件要求,2022年11月17日与福建习全律师所签订《永春县工会购买职工法律服务合同》,加强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五是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针对近年来访维权职工进行回访,逐一排查,厘清关系。六是10月份聘请福建习全律师所赵柳生律师为县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七是在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提高职工知晓率。
(2)针对服务职工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同部署、同落实,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发放医疗互助政策宣传材料2000余份。二是挖掘普惠政策受益职工典型案例,2022年10月31日泉州通刊载《永春:工会医疗互助给职工更多“医”靠》,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全县20174名职工参加2022年度互助活动,其中企业职工8874名,占参加总人数的44%。三是实施非公企业医疗互助缴费补贴政策,对参加2022年度互助活动非公企业职工,实施缴费补贴政策,县总工会每人补贴24元,截至2022年11月18日,补助17家非公企业,共计64680元。四是积极进企业、进车间宣传工会普惠卡,截至2022年11月18日,新增3704名会员办理普惠卡,现共15202名会员办理,占全县入库会员42.6%。
(3)针对指导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永春县总工会关于开展规上非公企业组建行动的通知》(永工〔2022〕85号),并由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组与乡镇工会和规上企业沟通交流,加大建会入会力度。截至2022年11月18日,规上企业工会组建率为72.2%。二是组织福建省泉州双恒集团有限公司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与福建省福泉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等12家职工之家开展“‘1+X’示范带创、规范提升”结对共建活动,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是推荐永春县新发购物中心工会委员会申报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会小组等2个单位申报省模范职工小家;福建省泉州登宝路服饰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5个单位获评市模范职工之家,福建晋昇中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织布车间工会小组等3个单位获评市模范职工小家。四是对部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进行复查,在基层工会自查、自评、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审查,2家进行更名,1家撤销。
(4)针对阵地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度结合全县“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新增工会服务阵地18个,其中职工之家3个、职工书屋7个、户外劳动者驿站6个、妈妈小屋2个。二是充分发挥中国香都等3个已建共享职工之家的作用,服务辖区内150余家企业,10000余名职工,2022年开展69场活动,服务职工4305人次。三是完成永春县轻纺园共享职工之家建设,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可覆盖服务职工8000人,2022年11月1日组织县工业园区、附城乡镇非公企业党员代表、涉企部门党员代表近50人开展“学习二十大 勇担新使命”共享党日活动。四是步步情“妈妈小屋”已完成整改,哺乳室与更衣室分区使用,更换摆放婴幼儿纸尿裤,对德风社区“劳动服务驿站”药箱及时更换药品和宣传内容。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妈妈小屋”和“劳动服务驿站”逐一对照自查,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限期整改,已于2022年10月15日完成自查和整改。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5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9月5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三是2022年9月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四是2022年9月29日召开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五是完善《永春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永春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牢牢守住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中工网、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2022年9月23日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刊载《泉州市盆景行业职工技能竞赛在永春举办》,9月24日中国新闻网刊载《泉州市盆景行业职工技能竞赛在永春举办》。二是组建劳模宣讲团进企业、下车间开展“我们复工啦!!——向劳动者致敬”线上集福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三是将职工书屋创建与开展创先争优、共享职工之家、“党建+”邻里中心、妈妈小屋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建好职工读书空间、信息窗口和文化阵地,2022年建设创建市级职工书屋1家,县级职工书屋7家。四是2022年举办“喜迎二十大·建功新征程”系列活动包括“学习二十大 勇担新使命”共享党日等活动10余场,均取得圆满成功。五是发动广大职工参与上级各项活动竞赛,屡创佳绩,展现永春职工风采。如:选送两幅作品参加省总工会“喜迎二十大·建功新福建”全省职工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获优秀作品奖;县总工会参加“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建功新征程”泉州市职工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获组织奖、《集智聚力·共创未来》获团体优秀奖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对强“三性”去“四化”精神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5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永春县总工会领导挂钩联系基层责任制工作方案》,挂钩联系情况每年汇报交流1次。三是下发《永春县总工会关于常态化开展赴基层蹲点工作的通知》,5个片区工作专班分别前往片区常态化开展工会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四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3月30日起施行)、《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10、11月到30个企业发放600份永春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同时指导22个乡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到企业开展劳动监督工作。五是强化督查。2022年9月14日组织经审人员下基层对五里街镇、桃城镇、岵山镇、仙夹镇、开展“1+X”督查工作,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1+X”督查或抽查工作。六是建立《永春县总工会劳模工作室项目验收跟踪工作制度》、《永春县总工会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项目验收跟踪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跟踪落实到位。
(2)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专人负责落实到位。三是调整充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各类党务政务信息。四是2022年9月6日举办党建业务、宣传工作和办公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五是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及各项工作报告审核把关制度,层层审核,避免出现材料雷同等现象。
2.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送温暖慰问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巡察反馈意见向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反馈,由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二是2022年共清退费用6000元。三是2022年9月8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四是今后严格按照《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严要求、严把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五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经费审查小组作用,定期定时对支出工会各项经费进行抽查、审查,不定期对慰问对象进行回访,杜绝慰问金未发到位现象发生。
(2)针对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对财务存档资料进行整理,对有缺项漏项的补齐相关手续,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自查。三是2022年9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完善单位财务制度,修订《永春县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规范意识。
(3)针对部分项目补助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查原因,并经2022年9月9日党组会研究,为扶持农民工创业且注册时间较为接近,决定不予追回扶助资金。二是2022年9月20日组织学习《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农民工创业典型示范基地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审核,规范办理。三是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公示等工作。四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经费审查小组作用,定期定时对支出工会各项经费进行审查,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20日组织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解读》,敦促干部职工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二是修订完善《永春县总工会机关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严格按程序办理,财务人员把好关,避免再次出现报销相关费用手续不完整现象。
(2)针对账务处理不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将原工人俱乐部其他资产并入县总工会资产账户。二是修订完善《永春县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程序办理,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3)针对慰问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查原因,因慰问申请表设计不规范,故出现申请表(1张)未写明慰问金额等问题,2021年两节送温暖慰问对象均经党组会同意,再另行制作发放表进行慰问,发放表中均有写明慰问金额,收款人、经办人、相关领导均有签字。二是2022年9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严要求、严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发放等工作,同时做好跟踪管理,确保将慰问金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
4.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合同条款,及时处理占用期间租金收缴问题,并通过法律渠道抓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房产经营管理,对工会资产出租等严格执行上级工会关于工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是成立资产运营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资产运营工作小组作用,严格工会资产管理运营。
(2)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永春县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固定资产调拨、报废、变卖等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永春县职工服务中心”项目纳入永春群团邻里中心建设,并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永春县总工会工作重点。二是积极与县工业园区沟通引导实行园区与乡镇双重管理,切实发挥工业园区工会作用。三是积极作为,县总工会领导带队挂钩园区企业工会,2022年10月26日、10月27日进园区企业走访调研,及时跟进协调指导。四是8月份县总工会与县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举办“喜迎二十大·争创新业绩”职工趣味运动会,园区部分企业职工代表积极参与,发挥了工业园区工会凝聚职工力量的作用。
(2)针对议事决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6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完善《中共永春县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永春县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2022年9月20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补助力度,并向基层一线倾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2月份结合工作需要,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二是结合“三提三效”活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对《永春县总工会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量化评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平时考核管理。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抽查,对迟到早退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基层专干分配使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专干管理制度,提升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模和质量。二是根据《泉州市工会专干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工会专干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轮岗使用。三是新招聘专干在相关业务部室轮流跟班学习,以工代训。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6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筹备相关会议,明确会议主题,做好会议记录,登记参会人员和会议内容,确保会议召开规范。三是2022年9月15日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二是在班子会议上通报此问题,要求今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要联系具体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撰写,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交流、检查,经党组书记审核通过方可过关。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等现象再发生。三是强化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重视民主生活会质量,相互批评做到问题找得准、根子挖得深,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3)针对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9月15日召开支部会议,学习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今后会前要提前谋划,做到有方案、有议程,发言材料要联系实际,撰写完整、规范。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把开展党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开展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四是完善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五是加强个人材料审核把关,由党务工作人员及分管党建工作副主席对个人材料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重写。
(4)针对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6日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加强党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及时转入2名工会专干组织关系,2名工会专干分别于6月、11月转入组织关系。四是2022年8月23日做好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并调整一名支部党员林靖霖兼任党务干部。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二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及时通报周边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2022年9月30日组织观看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一)》。四是2022年9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今后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要联系具体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撰写,经党组书记审核通过方可过关。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2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根据权责清单,领导班子、各部室人员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梳理排查各自岗位、业务及制度方面的风险点,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并报有关领导审核签字,确保排查风险点准确,防控措施有力。三是收集汇总填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岗位调整的干部及时重新填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四是科级干部填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明细表,列入县管领导廉政“两档案”资料。
(3)针对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举办的各项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强化履职尽责。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的要求,提醒县总工会领导班子熟悉掌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对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全程化、常态化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对县总工会邀请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派员参与。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紧抓“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监督重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实行闭环管理,杜绝再次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党组书记带头履职、带头学习、带头参与各项党组织活动等制度。三是自查2018-2021年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报告中存在问题彻底整改。四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永春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活动制度》,因人因事而异落实谈话谈心内容,确保谈话谈心取得实效。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2022年9月29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共识,提升班子凝聚力。三是全面梳理县总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文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四是重新修订完善《永春县总工会文体工作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落实帮扶小微企业政策打折扣的问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推进缓慢,企业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县总工会未能主动靠前服务做到“应返尽返”,截至2022年3月,全县小微企业建会231家,返还工会经费只有88家。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2020-2021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申报,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截止申报。二是经过入企业宣传,部分企业可返还的工会经费数额较少,对线上申请工会经费返还热情不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主动靠前服务持续加大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宣传力度,扎实开展该项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于符合省市总工会主动返还工会经费政策及条件的小微企业主动返还工会经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二)针对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原工人俱乐部大楼2011年1月1日起出租给精彩家居广场,2019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租,精彩家居广场2021年4月才完成搬迁,期间未收取租金。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咨询单位法律顾问赵柳生律师,以法律途径解决租金问题,如法院走简易程序需3个月,走普通程序需要6个月。
下一步整改措施: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委托单位法律顾问赵柳生律师向精彩家居广场提起诉讼,以法律途径解决租金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推进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理顺了心气,干事创业激情更加高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下一步,县总工会将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要强化长效管理。把增强巡察整改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继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坚决克服“巡察结束,工作到站”的思想,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等将持续做好整改。
三要强化统筹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把握导向,把好基调,统筹协调推进,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增强巡察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517;通信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4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zgh@126.com。
中共永春县总工会党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