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文体旅游局党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旅游发展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21年6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县文体旅游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巡察问题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6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县委巡察三组的具体指导下,制定了《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19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和时限。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建立机制,形成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实时跟踪进度。二是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与持续用力相结合,对每个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定期听取整改进度,研究化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凝聚合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督促工作,各责任人见行动、抓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7月29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推进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统筹推进全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①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机制。先后组织3场专题研讨,结合文体旅游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分析,形成15篇研讨材料,树立“文化+”“旅游+”理念,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教育、康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培育文旅新业态;三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策划生成文旅项目20个,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②针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大发展大融合谋划思考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6月以来,组织对全县各重点旅游乡镇、13个A级景区、7家重点旅行社等进行全面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老醋、白鹤拳、漆篮、纸织画等文旅产业发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形成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并于2021年9月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二是推进魁星岩文化园(暂定名)旅游规划、环雪山旅游规划编制工作,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规划服务保障;三是制定出台《永春县关于加快推进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永政〔2021〕9号),进一步加大民宿发展扶持力度,规范民宿经营行为;四是起草制定《永春县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2)关于助推全域旅游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①针对统筹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六心”旅游服务(即“吃”得舒心、“住”得顺心、“行”得省心、“游”得畅心、“购”得放心、“娱”得开心),重点宣传提升“六条旅游线路”(即岵山—仙夹古镇古村休闲旅游线路、外山—东关—桃城人文乡愁旅游线路、永春非遗文化体验旅游线路、五里街—介福海丝文化旅游线路、达埔—蓬壶—呈祥—锦斗环雪山运动休闲旅游线路、一都—横口—牛姆林森林康养度假旅游线路);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谋划生成魁星文化园、仙夹高端文旅民宿项目、环雪山旅游项目、永春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牛姆林景区提升建设、埔头—吾峰—仙岭精品农业观光带等6个重点旅游项目,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智慧旅游服务。于2021年9月25日上线运营“畅游永春”app,为游客出行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智慧旅游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招商引资。贯彻落实县“五全”招商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文旅产业、康养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分别组织到厦门旅游集团、泉州文旅集团、福州永春商会开展招商引资。2021年8月18日岵山高速服务区“永春非遗商城”正式开业,集中展示我县老醋、香、纸织画、熟地、佛手、漆篮等非遗文化旅游产品,不断提高知名度;五是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工作。对照2020年7月省文旅厅专家组到我县验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对标找差,加快推进整改,完成《永春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说明材料》编制工作。
②针对宣传推介措施和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出重点旅游线路。经认真调研谋划,推出岵山—仙夹古镇古村休闲旅游线路等6条特色旅游线路,集中力量在微信朋友圈、海西晨报及中国旅游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排期旅游广告150万次,在中国旅游报、学习强国平台及其他重要中央媒体新闻每天投放旅游广告,策划多期视频达人、旅游达人永春文旅采风活动,提高旅游曝光率和知名度;三是主动走出去宣传。先后走访福州永春商会、泉州永春商会,主动对接联系,利用商会作为窗口和纽带将永春旅游资源推广出去;四是加强导游队伍建设。2021年8月24-9月3日组织举办50名讲解员培训班,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方式,邀请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的旅行社负责人、资深一线导游等进行培训,培养一批“能说会道”的讲解人才队伍;五是打造经典永春菜。以“食在永春”为切入点,推出经典永春菜系列(老醋猪脚、猪肚养脾散、芋头面线、熟地白鸭汤、蓬壶肉羹汤),于2021年11月9日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评出15家永春特色餐厅,推向旅游市场,提高竞争力。
③针对重点旅游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2018-2020年全县文化旅游项目,2018年策划生成旅游项目12个,总投资104.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6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0.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9.46%;2019年策划生成旅游项目21个,总投资140.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2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5.0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9.36%;2020年策划生成旅游项目16个,总投资120.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5.5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2.87%。鉴于部分文旅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因此造成总投资的重复累计计算。今后我局将主动加强与发改等部门对接联系,进一步指导服务各乡镇做好重点文旅项目的策划生成,力争策划落地一批投资见效快、经济效益好、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文旅项目;二是关于“和塘荔苑”项目,原设计有古厝及民房提升、房车营地、田园休闲体验区、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市政管线、水生态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聘请第三方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建成后的运营及招商。后由于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10月份单方面退出合作,经县全域旅游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先实施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市政管线、水生态综合整治及祥奏小宗提升改造等5个工程项目,列入招商项目。2021年3月,安腾集团与县政府签订“十里桃源”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设面积约 126.3亩, 建设内容包括度假酒店、商业配套、旅游地产、文娱内容植入等的开发建设。“和塘荔苑”还未实施的部分招商项目古厝及民房提升、房车营地、田园休闲体验区均已列入“十里桃源”项目规划建设范围。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仍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撰写工作报告;二是公司原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已调离工作岗位,新任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对入党申请人的谈心谈话,并指定人员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确保入党申请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符合党员发展要求;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福建省属企业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积极完善党支部换届和发展党员等相关资料,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五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牢,部分问题整改不够
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优化思路。一是加强与财政、国资管理、审计、局法律顾问等沟通协调,咨询明确相关决算、法律业务。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到县档案馆、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查询棣兰体育馆和仓满体育场建设档案、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汇总场馆建设以来的财务支付情况;二是到相关部门查询涉及企业相关情况,经查询目前确认福建省永春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永春县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春县连城园林工程责任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关闭,涉及未付款项约75万元;三是在前期多次打电话沟通联系涉及棣兰体育馆和仓满体育场企业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初我局发函告书给相关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在2021年2月1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决算手续并提供给我局,至今未收到相关企业的工程结算手续;四是对生态旅游公司的长期旧欠款重新进行梳理,摸清欠款明细,对发生事由、发生金额、发生时间和经手人等详细情况进行汇总,共计18个单位。经生态旅游公司财务人员查看原始凭证并跟业务经办人员核实,截止目前已收回22918元,尚未收回的还有3个单位合计5280元;五是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小组,分解任务和责任,于2021年7月20日向所欠款项单位和个人逐个发出催缴款通知函,力争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个单位的催收工作;六是制定乡镇(村)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免费开放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周免费开放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落实免费开放资金保障,2021年8月下拨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33万;七是加强督导考核。每季度随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及功能服务等方面进行督导,并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管理、免费开放、活动开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文化阵地的管理;八是为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2021年5月—9月共下拨文化发展资金96万元,推动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提升文化服务水平、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等。
(2)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①针对存在报销手续不完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库存商品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2021年5月开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员工工资;二是自2021年元月起生态旅游公司采购肉类、蔬菜、大米等大宗物品均进行三家询价对比,并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留痕,所有肉菜、蔬菜、大米等大宗物品采购均通过公司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全域旅游商品贸易公司已于2021年8月份与老醋馆解除供货合同,今后所有的商品将严格按照采购管理的基本流程(采购计划、供应商的选择与考核、询价比价议价、合同的签订、交货验收)进行采购。同时,选择证件齐全的商家,多询价、多比较,择优选择商家;四是由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对生态公司采购经办人员、全域旅游商品公司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撤销相关责任人员职务。
②针对全域旅游公司账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对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公司于2021年7月份对农业银行一般户、信用合作社一般户、泉州农商行一般户进行销户处理。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漳农商账户由于公司贷款、发展需要,故对以上三个账户进行保留,加上农业银行基本户,现公司共保留四个账户;三是关于2018年-2020年账户互转39次,金额达1.79亿元的情况说明:①2018-2020年公司从存款账户转入基本户备用金约25次,金额总计约8700万元,再由基本户支付工程款、日常运营费用等;②2018年-2020年因需支付公司贷款利息,由存款账户在利息扣款日前分别转账到各银行贷款账户约10次,金额总计约200.43万元;③2018-2020年公司共贷款6230万元,因银行贷款需求,放贷资金需由公司非贷款账户资金转账存入;④2020年由存款账户转入农商银行还贷款本金730万元。⑤银行要求公司内部账户互转备注为“往来款”。四是今后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在公司内部账户之间注明好各类资金用途,确保公司账户管理更规范。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①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为落实旅游厕所建设三年行动,根据工作需要,生态公司按标准对牛姆林景区入口旅游公厕进行设计、预算和财政审核,于2018年12月28日开标,在公厕建好后发现无残疾人通道,无法通过验收。为此,补充设计残疾人通道及护栏等附属设施,并进行预算和财政审核,于2019年7月26日开标。在今后的工程设计前将慎重考虑和全面论证,压实责任,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发生;三是组织相关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加强对《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工程建设等具体政策的学习,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四是严格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7〕156号)文件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手续办理,及时对接熟悉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和政策的变动。
②针对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对公司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于2021年6月底完成违规内业资料整理;三是组织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永财采〔2018〕127号)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事项办理;四是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将进行多方对比,选择业务熟悉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针对工程项目基建及变更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21年8月调离岗位;二是于2021年6月底完成项目基建及变更手续的材料补充;三是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学习《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7〕156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①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召开“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关于财政资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沉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7月12日局党组会议上,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的自查工作,及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二是2019年-2020年下达达埔镇政府本级的旅游专项补助资金结余19.61万元已经全部列支;三是达埔镇汉口村目前已完成村史馆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结余15.84万元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列支完成。
(2)针对项目资金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奖补范围、奖补对象进行明确,今后将对核心旅游景区、景点等进行重点补助,打造龙头旅游项目;二是严格按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挥以奖代补作用,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督促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关于全域旅游公司经营管理“行政化”,难以适应旅游行业高度市场化需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全域旅游公司董事长兼任支部书记,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全域旅游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调整组织架构和人员岗位,重新定岗定责,合理分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将原8个职能部门整合为4个,缩减4个部门经理岗位、5个副经理岗位,涉及岗位调整共21人,人员调整后,配备1名行政副总、1名运营总监,分别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和运营管理工作,相互协作推动全域旅游公司发展;三是2021年9月6日组织召开推进全域旅游公司发展务虚会,对公司的发展思路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工作措施;四是制定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综合考评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采用职级式薪酬管理方式,以岗定薪、易岗易薪、以绩效导向为原则,将综合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和激励约束机制挂钩;五是强化监管,全域旅游公司重要项目、重要决策等需报局分管领导并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方可实施;六是转变公司发展思路,在维持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增加针对中小学生的“旅游+研学”业务;七是对迟到、早退的33名员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作深刻检讨,将员工上下班考勤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强化考勤约束机制。
3.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博物馆已将大功率灯全部更换为LED冷光源灯,并对电气线路进行金属套管;二是已督促岵山镇对福兴堂使用大功率电器、过道停放摩托车、电动车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三是2021年以来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50万元,进一步提升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四是依托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深入开展我县文物的普查、确认、登记、入档和保护等各项工作;五是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与各文保单位签订《文物安全生产责任书》;六是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工作人员下乡检查,排查文保单位安全隐患,并落实督促整改工作。
4.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宽松软。
(1)针对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1年4月6日,分别对4家娱乐会所播放的曲目含有违规违禁内容进行行政处罚,各处罚款1万元;二是于2021年8月26日对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会所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8元,处罚款2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处罚款6万元,依法依规办理案件8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及时办理回复群众举报件5件;四是2021年6—9月份,持续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48间次,对3家娱乐场所超时经营行为给予警告。
(2)针对行政审批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8月6日组织领导班子和审批人员集体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选派2名干部参加全省文旅系统审批业务培训班,提升审批专业水平;二是优化充实审批力量。调整行政审批股干部1人、增配干部1人,设置A、B岗位,严格初审、终审等审批环节,完善监督审核机制;三是建章立制。针对重复上会问题,严格按照《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肃规范上会流程;四是规范审批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编制各审批事项流程图、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办事指南。截至目前,完成我局全部60项审批业务流程图梳理工作,对办事群众100%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指南。实现审批事项即办率65%、“一趟不用跑”92.86%、“全流程网办”78.57%,均超全县平均水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牢,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事项。
存在问题:“仓满体育场和棣兰体育馆未进行工程决算长期挂账”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县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司到生态旅游公司消费长期欠款”的问题,还有28198元未积极催收。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根据向有关人员了解,由于1999年建国5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需要,棣兰体育馆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工程没有完成决算造成财务长期挂账;二是由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司到生态旅游公司消费欠款时间较久,有的欠款长达十年,目前已经发催款函给相关单位,并收回22918万元,尚未收回5280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国资管理、审计、局法律顾问等沟通协调,咨询明确相关决算、法律业务。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到县档案馆、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查询棣兰体育馆和仓满体育场建设档案、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汇总场馆建设以来的财务支付情况;二是到相关部门查询涉及企业相关情况,经查询目前确认福建省永春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永春县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春县连城园林工程责任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关闭,涉及未付款项约75万元;三是在前期多次打电话沟通联系涉及棣兰体育馆和仓满体育场企业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初我局发函告书给相关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在2021年2月1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决算手续并提供给我局,至今未收到相关企业的工程结算手续;四是对生态旅游公司的长期旧欠款重新进行梳理,摸清欠款明细,对发生事由、发生金额、发生时间和经手人等详细情况进行汇总,共计18个单位。截止目前已收回22918元,尚未收回的还有3个单位合计5280元;五是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小组,分解任务和责任,于2021年7月20日向所欠款项单位和个人逐个发出催缴款通知函,力争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个单位的催收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县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8599;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lyj23888599@126.com。
中共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