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纪律、改进党的作风的一次集中检验,局党组始终思想统一、态度鲜明。在巡察过程中,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委巡视、县委巡察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党组成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巡察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诚恳接受、全盘接收,在会后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班子领导带头整改,全体干部职工紧跟做好自身整改,有效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措施
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巡察问题为导向,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整改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逐条逐个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成员自觉认领问题,结合岗位职责,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照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分析讨论,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强化跟踪督办 ,推进整改实效
局党组坚持以“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感,不断压实责任,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主动性,认真指导各股室抓好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问题分门别类、逐条梳理,立行立改。同时,强化跟踪问效督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在4月19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其他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科技创新知识列入学习计划,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科技创新意识。组织局相关人员到兄弟县学习交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二是加强高新企业培育力度。切实深入一线,宣传各项惠企政策,建立高企培育库和高企后备梯队,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各种认定,提高我县各种“科技型企业”的存量。6月份,组织7家企业申报202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家企业进行复评,5家企业申报福建省科技小巨人认定。7月份,组织11家企业申报第二批高新企业认定。
2.关于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问题
(1)针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联系,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控制基本支出,杜绝挤占项目经费,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成效。
(2)针对科技项目无验收或简易验收的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从巡察“回头看”反馈至今,2015年-2016年度新增加5个项目通过简易验收;2017-2019年度新增加24个项目通过简易验收。针对未验收的项目,我局已通知到每个项目负责人,并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其尽快提交验收结题相关材料,确保年底前验收率达到75%以上。在今后的科技项目实施中,将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永春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修订),建立项目信息库,认真梳理项目立项及验收结题情况,对已通过立项的科技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同任务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验收率达到8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6月底,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和财政局相关人员联合随机抽查了五家企业,占项目总量的5.3%。12月底前,将进行第二次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年度抽查项目数量不低于10%,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督查情况。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针对科技经费结余沉淀依然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度科技专项经费结余36.33万元,已用于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等支出;2019年度结余322.35万元,已于2020年4月29日上缴县财政局。二是2013-2014年度结余210.14万元,已下拨给相关企业。三是2017-2018年企业研发、科技创新结余经费已分三批被县财政收回。今后,我局将加强与财政局沟通联系,科学合理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提高科技专项经费的预算精准度。积极与省、市科技部门沟通,争取当年度下达指标,尽量避免跨年度拨付,确需跨年度拨付的,我局将按文件要求及时拨付。
3.关于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巡察整改“边改边犯”的问题
(1)针对科技培训资金监管仍然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到东平镇太山村和吾峰镇培民村督促指导其开展科技培训活动,现两个村已完成培训并提交了培训工作材料,太山村6月1日完成科技培训,经费支出20300元;培民村6月27日完成科技培训,经费支出22512.8元。今后,我局将加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永春县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采取后补助方法,要求项目单位先开展培训活动,根据经费开支情况给予补助,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2)针对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项目申报工作中,由于业务股室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导致在历年项目验收结题比对中,出现偏差。已督促永春县医院、永春百草园中草药专业合作社和5名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并暂停两个单位和5名项目负责人2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目前,永春百草园中草药专业合作社和永春县医院都已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5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项目验收。针对项目未验收结题又申报新项目的问题,局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科技项目内业资料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并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开题报告,对所有科技计划项目资料规范整档,分类汇总。综合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情况,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在新的项目合同书内加入项目负责人栏目,完善合同书内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底将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二是及时修改支委会记录中的错误表述,将非中共党员记录为列席人员。2021年来召开的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都根据议题内容充分做了发言和讨论。三是扎实开展上党课活动,2021年6月28日支部书记刘日新在党员大会上做了题为《用正确历史观看百年党史》的党课。四是组织退休党员参加6、7月份的党员代表大会。今后,我局将强化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及时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各项党内活动。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强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责任制。局党组将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于6月23日专题研究了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廉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按要求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并统一由办公室汇总把关,杜绝发生未签现象。三是6月21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我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要事项。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议。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第一种形态的把握运用,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一些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教育警示,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二是加强对科技局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科技局班子述责述廉会议及“三重一大”会议。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重要时间、重要节点、重要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关于科技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动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开展了企业研发数据填报统计业务线上培训;5月31日,组织开展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线上辅导。深入企业了解R&D填报情况,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重视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可靠。切实落实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研发投入与申报补助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研发投入新突破。9月中下旬,将组织更多企业、更多人次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研发投入数据填报专场培训会,扩大政策宣传面和业务指导覆盖面,增强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平台的作用。5月11日-6月25日,我局委派一名干部到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全脱产跟班学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填报申请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三是精准实施科技项目。围绕我县主导产业、行业特别是有根产业的创新发展需求,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强化跟踪指导,争取提高我县工业类科技项目立项占比。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补充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正确引导。同时,加强新闻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严格按照意识形态“三审”制度做好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商品采购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合同条款,要求卖方提供了履约保函。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了三方询价材料、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今后,我局将严格履行采购程序,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工程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该配电工程中标金额25.6279万元,目前尚未结算工程款。我局已与施工单位沟通联系,约定从工程款中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保修期限到期后,再给予拨付。二是施工单位在申请用电时委托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春供电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检验和质量监督,并出具了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工程招标文件条款,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验收结算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进度拨付工程款,并按要求预留保证金,做好项目材料的整理归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情况,我局党组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8人次,其中,谈话提醒3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依然不严的事项
存在问题:对孵化平台入驻项目管理、监管不够到位,九州通药业(瑞迈舒医疗科技)2020年6—10月拖欠租金、水电费等53.5万元至今未收回。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企业目前只补缴了两个月电费合计73191.85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催缴力度,督促企业及时上缴拖欠的水电费、租金等费用。二是若催促无果,拒不缴交的,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工作中来。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做到边整改、边落实、边提高,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平台管理的通知》,加强规范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使用,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调整充实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94556;通讯地址: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3#5楼,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fjyckj@163.com。
中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