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9-01 10:10:00    来源: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2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县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履行整改落实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3月31日反馈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迅速行动,当天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机关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农经工委主任、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工委主任作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多次进行专题研究,4月15日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三)强化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足委室职能及岗位职责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机关党支部、各工委室、机关服务中心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一项一项细化措施,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安排学习计划。制定《中共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暨机关党支部202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坚持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支部大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丰富学习方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运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学习,支部有11名党员在党群系统组内是学习标兵。4月2日,与吾峰镇党委联合开展“重温党史,缅怀先烈,激励奋进”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县委党校郑本川老师在吾峰镇政府会议室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永春革命斗争史》,不断拓展学习方式,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4月29日,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康思坚为机关党员干部讲题为《学党史 守初心 办实事》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并邀请党史学习教育县委宣讲团成员徐清华为机关党员干部宣讲《学习百年党史 汲取智慧力量》;积极参加“看红色电影、学百年党史”的活动,6月18日、2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县人民会堂观看《智取威虎山》、《金刚川》。三是加强学习研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开展研讨交流,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严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各工委室负责人加强材料审核把关;为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征订、寄送党史学习教育有关书籍,并引导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6月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全面加强自学与集体学习,提高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县委工作要点,根据《永春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认真执行《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各工委室全力协助常委会领导围绕“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破解居家养老服务瓶颈的研究”等4项活动任务,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有效服务人大履职工作,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三是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4次专题研讨,做到知行合一,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四是组织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确定5个调研课题,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努力形成一批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已向上级报送5篇调研文章。五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视察调研工作。今年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有根产业系列视察活动方案》,分别围绕香、醋、瓷等有根产业发展壮大情况,组织开展3次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有效促进陶瓷产业资源整合,推动香产业转型提升,助力打造老醋城市名片;农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等工作部门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深入开展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县总医院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提供调查报告,依法将审议意见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对县政府办理社保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中共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支部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机关工作会等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工委室严格按照《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意识形态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及各工委的工作总结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做好2021年上半年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支部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机关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各工委室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工委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定《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发布制度》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并印发各工委室执行。按要求严格落实“永春人大”微信公众号、《永春人大》简报及向上级报送文章信息的“三审”制度,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2.关于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担当作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于4月13日组织机关县管干部围绕《榜样5》开展学习研讨,5月2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收听观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专题讲座,6月16日引导机关干部观看市“泉民开讲”专班录制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场宣讲,6月17日-24日组织各工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永春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暨县级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持续拓展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方式和内容,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上级新精神新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注重平时考核工作,制定执行《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立足工作实际,完成季度考核工作,并及时登记备案,切实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发挥好“优秀”的标杆导向和“后进”的提醒鞭策作用,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先后组织常委会驻会委员、机关全体干部等,开展3次视察活动,各工委室围绕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医疗卫生等工作情况积极履职。协助常委会领导落实县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重点专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破解居家养老服务瓶颈的研究”调研落实工作,助力推进5所居家养老服务站、20所养老服务分站等建设工作,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四是明确要求各工委对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谋划新一年度工作计划,各工委已对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 


(2)针对“双联”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开展联系代表和群众活动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各乡镇、深入基层群众,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参加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人大代表议政日活动,广泛收集民智民意,深化“双联”工作,针对活动中部分代表群众提出的6件涉及我县相关单位职能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交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解决,已完成办理及反馈。二是强化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和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的指导力度,从2月份开始,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全县各乡镇,对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调查摸底,对活动室和主席团办公室“挤”在一间的现象进行督查,现22个乡镇没有存在此类现象,整改到位。三是持续挖掘乡镇产业特色、行业优势,整合辖区内人大代表专业优势,推动创建个性化、特色化的行业代表活动室。今年4月,选送的文章《永春县创建人大代表强农服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福建省各级人大发挥代表作用优秀案例”;5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创建的蓬壶镇九九农村科技民情接待室揭牌启用,该平台整合市、县、镇行业人大代表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兴农、创新助农、服务健农”作用,打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丰富“双联”活动平台。四是充分运用《人民代表报》《人民政坛》《泉州人大》《永春人大》简报,“福建人大”“泉州人大”“永春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依托镇、村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分发民情联系卡,邀请片区选民走进平台参加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  


(3)针对指导基层代表提升履职能力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建设指导力度,深入开展“双联”工作、代表议政日活动等,不断促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二是建立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10名左右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提高人大代表对权力机关运行程序了解程度,提升履职尽责意识。坚持向人大代表寄送《永春人大》简报,为市、县人大代表征订、寄送《民法典》等刊物,积极引导代表加强学习。三是永春人大代表强农服务平台组织23名市、县人大代表、技术专家,分组、分片走进永春12个芦柑基地开展“助果农备春耕”活动,丰富人大代表履职方式,增强履职实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文管理办法》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并印发各工委室,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文稿起草人员的首办责任,机关党支部、各工委室、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工会审核的直接责任,机关综合文稿工作部门全面审核的把关责任,确保文稿起草质量和发文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向有关工作人员分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各级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福建省各级人大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的通知》,组织认真研读学习,提高办文专业水准。三是督促相关工委紧扣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调查工作实际撰写《关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关于永春县总医院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等,确保报告体现实际,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 


(2)针对党组织会议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及上好党课,扎实开展好每月党员活动日的活动,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增加党务工作力量,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科学安排各项工作议题时间、内容,确保不走过场、工作有实效。三是建立抽查调阅制度,每次会议后,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严谨细致。 


(3)针对学习心得体会撰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各工委室主要负责人文稿把关责任,切实加强对心得体会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督促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原文、原著等,增强自身素质,扎实理论基础。二是提高研讨交流质量,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督促党员干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提高研讨交流质量。三是对有关材料存在问题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成重新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反思。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财务报支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包括规范会计核算、强化支出控制、健全资产管理等内容的《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规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并印发各工委室,要求严格执行。二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单位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的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会议费用报销手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办公用品特别是办公用茶的采购、入库、领用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手续。四是针对反馈的财务报支手续不完整、不规范事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措施,并报党组会议通过,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八条措施》,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党务干部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二是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检查“三会一课”相关记录落实情况,认真审核把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7月1日,结合党日活动为机关党支部党员讲题为“重温百年征程 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党史专题党课。三是注重创新党员学习方式,4月2日,县人大机关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吾峰镇茂林山公园瞻仰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听取县委党校老师所作的《永春革命斗争史》主题讲座,到侯龙书院参观“学习光辉党史,汲取奋进力量”主题书法创作,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加深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夯实思想基础。二是精心做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反思,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相关问题,查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三是机关党支部于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 


(3)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及时整理选票统计、报告单、会议记录等换届选举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提高支部党建规范化水平。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方案》等,向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分发《换届纪律提醒函》,助力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永春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协助做好迎接2021年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相关材料整理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规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并印发各工委室。二是强化内部监管,组织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委室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各工委室及其主任、常委会委员排查的风险等级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各工委室副主任排查的风险等级由委室主任审定,严格按要求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高”“中”“低”的审核定级,抓紧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定期分析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监控,对新出现的岗位廉政风险和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和优化防范措施,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体系,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权力行使全过程。 


(3)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将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5月18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干部到县法院旁听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法庭审理。二是制定谈心谈话方案,于3月26日至4月6日组织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4月23日至26日组织进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持续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谈话提醒3人。 


四、今后工作举措 


今后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高标准严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重在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促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持续推动人大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围绕我县“生态之都、文化之旅、康养之地、智造之谷”的发展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为全方位推动永春高质量发展超越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2983;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23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3863084@163.com。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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