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工作展开 3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2021-03-30 08:37:23    来源:永春县委巡察办

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县委同意,从3月下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8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县委巡察四组

县委巡察五组

县委巡察六组

被巡察

 

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巡察组

负责人

  长:苏清洁

副组长:刘国斌

  长:黄丽娜

副组长:陈伟源

  长:苏长洪

副组长:魏伟忠

专门值

班电话

15859561189

(工作日8:00-20:00

15305091929

(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

 

县府路商业大厦右侧巷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中翰花苑左侧消防通道边)、县市场监管局大门左侧、县自然资源局大门右侧、县住建局大门左侧

永春生态环境局一楼大门旁(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中间)、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

通信

地址

福建省永春县B0324信箱

福建省永春县B0325信箱

信访

受理

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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