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县委同意,从3月下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8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县委巡察四组 | 县委巡察五组 | 县委巡察六组 |
被巡察 单 位 | 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苏清洁 副组长:刘国斌 | 组 长:黄丽娜 副组长:陈伟源 | 组 长:苏长洪 副组长:魏伟忠 |
专门值 班电话 | 15859561189 (工作日8:00-20:00) | 15305091929 (工作日8:00-20:00) | |
专用(信访) 信 箱 | 县府路商业大厦右侧巷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中翰花苑左侧消防通道边)、县市场监管局大门左侧、县自然资源局大门右侧、县住建局大门左侧 | 永春生态环境局一楼大门旁(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中间)、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 | |
通信 地址 | 福建省永春县B0324信箱 | 福建省永春县B0325信箱 | |
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