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2-03 20:32:10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永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蒋永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间,蒋永泉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名贵酒水、特产等。此外,蒋永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蒋永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吴灿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吴灿煌先后4次接受辖区内企业主宴请,并多次违规帮忙协调处理企业有关事宜。2020年12月,吴灿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不知止不收手,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都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作风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四风”治理成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守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聚焦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等易发频发问题,警惕“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和以各种名义违规变相操办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要严格执纪问责,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我行我素、不知敬畏、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处,坚决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在统筹联动、拓展延伸、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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