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字维乔,号净峰,谥“襄惠”,福建省惠安县净峰镇西头村人,明正德十二年(1517)举进士,入仕四十年,从礼部行人司行人起,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西南六省军务,文治武功俱称于世,传列《明史》。
正德十三年(1518),张岳任礼部行人司行人,负责传旨、册封、抚谕四方、征聘贤才、赏赐、慰问、赈济、祭祀等事务。
张岳一生不畏权贵、刚正不阿,虽屡遭贬谪,但始终清廉爱民、无私无畏,深受后人爱戴。嘉靖十七年(1538年),张岳调任广西廉州知府,他把家乡的农业技术带到廉州,教廉人戽水,使用水车灌溉,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大发展,被誉为“北部湾兴修水利第一人”。
廉州合浦珍珠乃天下名珠,当地盗珠成风。张岳任职四年未尝入一珠。家属欲返老家,说不识珍珠样貌,他从库房取来八颗珍珠让家人观看后,立刻归还。廉州人闻之,惭愧不已,改掉了盗珠恶习。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张岳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恰逢江西九江、袁州、广信等地灾荒,颗粒无收。张岳向朝廷请求减免税赋,同时调集粮食赈济灾民,并将自己俸禄换成粮食捐助。
任两广总督兼巡抚时,张岳虽掌控巨额军饷,但从不私取一分一毫,史载:“时两广公私供亿、岁费数千金,岳力裁之。饷无私入,自岳始。”为改变官场陋习,张岳严禁下级送礼,规定“州县吏非宣勿进,至入内不得手持一物”。
清朝康熙年间宰相李光地在《榕村续语录》中记录了一个感人细节:“张净峰为两广总制归,家惟一犁,躬自耕田。”此时张岳已任两广总督,仍未忘本,回乡亲自耕田。
张岳一生勤俭朴素,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因积劳成疾,谢世于沅州官署。兵备道巡官视殓吊丧,见其衣床褥席“皆枝梧绽裂”,不禁感叹道:“公简俭一至此耶。”
张岳一生爱国爱民,善政颇多。其宦迹所到之处,百姓纷纷感念其恩德,建生祠纪念他。正如他诗中所言,“宁为岩畔柏,不随秋叶扬”,张岳一生就像一棵挺立在崖壁上的松柏,始终傲骨迎风,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惠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