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9月1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物资总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物资总公司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总公司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室和下属负责人及工会主席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部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总公司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
(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巡察反馈以来,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困难问题,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紧跟上级部署严肃认真地开展各项学习活动,2019年12月2日召开支部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等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1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专题讨论;二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1月15日研究制定2020年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三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质量。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活动,采取专题学习、主题党课、心得体会交流、走出去学习、党员线上线下自学等形式,利用微信群、“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学习;四是对党员王新民、黄文华、康为民等3名党员学习心得网络原文下载及相互抄袭的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重新撰写。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2019年12月17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修订完善《物资总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主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三是2019年12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专题分析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2、关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迫感不强”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5日召开经理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二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由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深入改革改制,并在优化企业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思考谋划。
(2)针对“企业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融入市场参与竞争,主动寻找出路,主动上门服务,做到在服务竞争中求生存,在服务竞争中保效益;二是加大推进民爆物品销售、配送、钻孔、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力度,打造产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经营服务提档升级,有效确保了企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2631万元,利润总额385万元,税利607万元,其中上缴税收222万元;三是积极探索购买和使用地下装药车,正在调研阶段;四是为适应爆破市场的发展,争取按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将益民爆破公司由四级爆破资质提升为三级爆破资质,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3)针对“防范经营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多次与生产厂家海峡科化股份公司永春分公司及海峡科化股份公司总部领导协商,经协商我公司承担损失21.6万元,剩余29.1万元由生产厂家承担,尽量减少损失;二是加强产品库存管理,增加进货渠道多家化市场取向,2019年11月份以来向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进电子雷管3万发,打破一贯从省内进货的做法;三是强化与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对产品安全技术换代要求信息;四是加强对民爆物品终端客户市场需求调查,提高防范经营风险意识,坚决杜绝新的呆账、坏账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建章立制,对已制定的《总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完善修订,并印发至每个职工进行学习,要求所属人员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六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反思,总结经验,并在2019年12月20日支委会上做出说明和深刻检讨,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长期以来,总公司支部大会、支委会、经理会、经理扩大会在重要议事决策上边界不清,政治定位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公司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独立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经理会、经理扩大会;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会议记录;三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县纪委派驻发改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2)针对“总公司及下属3家公司普遍存在为‘党建入章’而‘入章’,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公司及下属公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狠抓党员思想教育建设工作,夯实党建工作。所有党员都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一切活动;二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引导优秀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19年有两名职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名优秀分子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19年12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输入新鲜“血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总公司对基层员工安全问题的经济处罚较多,对总部工作人员经常性提醒教育不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对下属公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各阶段工作存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和措施,提升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检查;三是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与分管人员的廉政谈话;四是对一些汇报和计划材料没有严格把关的郑跃琴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切实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现象发生;二是对分管办公室的郑跃琴和分管财务的陈金寨两名副总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业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日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标准、陪餐人数,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现象;二是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的手续办理。
(3)针对“差旅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差旅伙食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对2019年黄永记、黄宇峰等2人到福州出差无办理审批手续的责令补办手续,并对该2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2013年以来黄永记等10人次出差超出规定标准住宿和违反公司规定超标准领取出差补贴的责令退回超出部分,共10人次已退656元,并缴入公司银行账户,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违规发放通讯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2017年期间违规发放通讯费,于2020年1月15日前已全部退回缴入总公司银行账户。共退金额12.2万元;二是今后要加强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发放员工津补贴,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针对“执行工效挂钩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工效挂钩制度。对2013年工资总额计算口径误差,已于2019年12月10日退回原工资发放渠道进行账务处理;二是要求财务部门要认真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6)针对“车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民爆专用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实行公务派车用车登记制度,分管领导对派车严格把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二是办公室主任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督促驾驶员按责任分解到人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管理;三是将公车普通车牌更换为公务用车专用车牌并安装北斗行车记录仪;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认真把关,确保报销凭证完整清楚。
(7)针对“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7日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教育,进一步营造勤俭节约的氛围;二是全体人员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杜绝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开支。
(8)针对“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9日组织财务及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现金支付规定,除日常零星支出外,其余支出都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杜绝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9)针对“未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9日组织财务及办公室人员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列入管理,并于2019年11月30日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10)针对“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未进行三家询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永春县县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和采购手续。
(11)针对“未实行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用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办法,从2019年12月开始实行采购人与领用管理人分离,规范领用登记手续,建立领用台账登记工作;二是慰问退休物品从2019年12月开始建立领用台账登记或由退休人员本人直接领取签名。
(12)针对“原始凭证未体现商品数量、单价,且报销时未附领用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基本知识的培训;二是今后原始凭证一定要填写完整,且报销时附上领用清单,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出现类似不规范现象。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益民爆破公司民爆仓库挡土墙水毁抢修工程变更设计按原工程招标结算价跟标工程送第三方审核,现已审核完成;二是已和该项目负责人联系正在协商有关验收和结算事宜;三是今后一定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增补量,若有发生增补量,增补手续要完整,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有关程序进行招标、验收和结算,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存在使用普通收款收据、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11月新招聘一名财务出纳,以老带新,要求财务人员做好传帮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和培训,尽快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范的票据和手续不完整不予以报销。
(2)针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严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工会会员收取会员费并于2019年8月29日缴入工会银行账户;二是对工会开展活动购买发放运动服超过规定金额两批次共5270元,所有涉及人员已退回,并于2019年12月16日缴入工会账户;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执行,决不超标发放。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书记把关、送巡回指导组审核后于12月10日下午召开,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二是对陈金寨同志2016、2017年两年生活会发言材料中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基本相同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重新撰写,现已重写完成。
(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12月11日召开2019下半年专题组织生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都认真对待,并做好会议记录。
(3)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12日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完成2019年下半年党员填写践诺情况和党员“三诺”自评、互评及2020年党员承诺等工作;三是对郑跃琴、陈金寨、王新民、黄文华、康为民等5名党员在“三诺”自评工作不认真、态度不够端正的给予提醒谈话,并责令他们重新填写,现全部重写完成。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分管领导郑跃琴同志和发展对象方志宏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该发展对象重新提交思想汇报;二是对发展党员材料严格把关,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针对“出国(镜)证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再次进行摸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其证件收齐交至县委组织部或本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及时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办理出国(境)证照情况,建立出国(境)证照保管、领用等信息登记管理台账,做好登记造册和证照统一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四是对孙其跃同志出境前往澳门旅游7天,未到组织部门办理保留党籍审批手续,给予提醒谈话并责令写书面检讨。
3、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一律上会研究决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完善《物资总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大额资金日常管理;三是2019年11月25日研究重要事项邀请县纪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5日召开经理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股级及以下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2019年9月份以来提拔两名企业中层干部都能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参照落实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二是举一反三,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都经支委会、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针对“干部职工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10月份向社会招聘一名合同制爆破技术员,招聘两名巡更保卫人员,2019年11月招聘一名财务人员,2020年4月份又招聘一名爆破技术员。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继续引进年轻技术人才,充实企业队伍,优化队伍结构,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
(3)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4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关于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党务、政务工作情况,要求各部门将要公开的内容及时报送到办公室,并由党务政务公开监督组长、领导组长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及时上墙公示公开,坚决杜绝该公开的未公开、漏公开的现象出现,切实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工作持续有效进行;三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邓国丹没能及时更换公开内容给予批评教育。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把抓好共性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对表找差距,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至目前为止共新建制度15个、修改完善36个。
2、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多方做思想工作,2名退休人员尚欠由单位代垫的应退税后企业效益奖金7.542万元,至2020年1月16日全部如数追收到位;二是今后对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到位,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项目36个,未整改的项目1个,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具体如下: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未及时验收结算”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益民爆破公司民爆仓库及附属工程已于201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本单位多次打电话联系中标施工单位负责人,此人曾经较长时间失联,造成工程竣工后到现在还无法验收和结算。近阶段通过多方努力,已该项目负责人联系上,并正在协商有关验收和结算事宜。
下一步整改措施:抓紧整理内业基础资料和工程验收,联系第三方进行决算。
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物资总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领导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总公司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企业稳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585,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北街147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wzgsjn@163.com。
永春县物资总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