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东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6-04 10:29:45    来源:中共永春县东关镇委员会

  根据永春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27日至7月2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东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东关镇党委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做到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扎实的措施立行立改,并带动和督促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二组作出具体指导、明确具体要求,为我镇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统一思想,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巡察整改行动上、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郑维泽为组长、镇长张少堃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和镇直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办主任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和镇党委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全镇落实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和推进会,全镇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方案,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分工。11月18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指定专人整理细化问题清单,其中镇级问题47个,村级88个。11月22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11月25日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永东委[2019]66号),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围绕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按照“当下改、限期改、长久立”的要求,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对号入座,逐条整改、对账销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村、社区也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同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从严从实,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单位、各村(社区)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强化担当意识,明确整改标准,全面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严格落实,能提前完成整改的都往前赶,能按时完成的决不拖延。结合“一月一报”,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整改事项和存在问题。镇纪委加强联络综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特别是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中直接点到具体人和事,及时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方案,向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报告沟通后,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先后共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36人,其中党纪立案处分1人。整改进度表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12月9日东关镇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镇党委明确把整改工作成效纳入镇村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将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得到全面整改。

  (四)注重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补短板,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7项制度规定,各村(社区)也结合问题原因、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同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农村基层工作、干部作风建设、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与民生短板问题等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全局,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大局多作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学习计划,认真对照《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习,各支部利用党员活动日等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集中学习。二是利用LED、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幸福美丽东关”等平台及时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三是邀请市委讲师团到我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2019年以来13支镇、村(社区)“大学习”宣讲小分队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开展20余次宣讲活动。四是利用学习强国教育平台,发动党员干部利用空余时间加强学习,全镇党员“学习强国”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微课堂”,转载新思想、主题教育等学习理论文章。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水污染防治缺乏应对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禁止随意散养畜禽的相关规定纳入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对于禁养区的散养问题予以取缔,对可养区每家每户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保洁与畜禽圈养的通知》,实行家禽家畜圈养,及时清理禽畜粪便用于肥田,镇执法队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继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文明乡风从环境整治开始”的志愿者劝导活动,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三是对黄墘溪水质问题持续进行跟踪整改,2019年5月以来黄墘溪水质保持在Ⅱ类—Ⅲ类。四是5座不具备运营条件的污水处理站已完成整改并投入使用,已委托福建绿水青山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2)针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坚持一村一策,拓宽村财收入渠道。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4个薄弱村共摸底出可进行旧村复垦的土地共12亩(其中,溪南村4亩、美升村3亩、外碧村3亩、东关村2亩),收益部分全部用于入股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每个村争取筹集100万元,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补足薄弱村入股资金。同时引导薄弱村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村与村之间抱团发展,生成造血性项目,增加村财收入。截至2019年12月,村财收入5万元以下的4个薄弱村已全部消除,东关村2019年集体经济收入5.56万元。二是提前谋划生成2020年村集体经济增收措施和项目,通过公司入股、国投入股、房屋出租、林木出售、光伏发电、建设研学和户外拓展基地、开办民宿等一系列村财增收举措,努力实现村财增收年度目标。

  (3)针对“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每年都确定并抓好一批民生项目,切实解决群众的所急所需。2020年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实施民生项目6个,总投资3.85亿元。二是由于溪南村属于县城规划控制区范畴,镇里已向县政府递交“关于溪南村九户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用地报告”,待县用地联席会研究决定。三是已联系打井施工队,在东关村、南美村打钻3口地下水井,抽水引至蓄水池,解决水源不足问题,可满足当地约1500人生活用水需求。

  (4)针对“信访维稳工作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成立信访维稳评理室,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工作会,分析存在的信访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工作队经常性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化解信访苗头性问题。二是成立老信访户维稳工作组,做到专人专班负责稳控,加强攻坚,防止非法越级上访。三是通过入户宣传、巡逻车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综治宣传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并做好回访工作,努力提升综治“三率”水平,2019年第四季度群众安全感率95.24%,位居全县第12名。

  (5)针对“防范化解村级债务风险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摸清各村的负债底数,建立债务底数台账,加强村级账务管理,把好资金使用关口。二是对负债村逐一梳理,分析负债原因,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化解时限等。三是成立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镇长为组长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四是南美回族村采取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引进福建凤舞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入驻合作经营,发展旅游相关项目,促进村集体年增收7万元以上,同时通过多方争取资金,逐步化解村级债务。

  3.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永春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制定东关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2019年共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33次55课,学习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等。分管领导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安全、“扫黑除恶”、民族宗教等内容。二是督促中心组成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做好笔记,并在2019年底认真组织一次审阅,督促中心组成员对照全年学习课题与材料,完善学习笔记。三是加强笔记本跟踪管理,及时收集、统一保管学习笔记,防止因工作调动、办公室调整等保管不善遗失。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照《2019年度永春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认真扎实开展农村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镇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处置重大事件,主持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镇意识形态工作3次,安排专题学习并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微网站。

  (2)针对“农村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管理好农村演艺场所和村文化队伍,建好管好用好村级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二是加强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结合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农村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影响社会风气的不合理开支坚决不予报支。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镇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上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从严治党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议题坚持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2019年10月28日,召开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强化监督执纪、落实“一岗双责”、推进项目监管等工作;2019年12月10日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东关村虚列项目套取扶贫资金的问责处理意见;2020年1月6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案。三是做好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和迎检工作,12月底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针对“述责述廉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文件和县委关于述责述廉的部署要求,明确组织方式、主要内容、程序要求等。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述责述廉主要内容,认真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2019年12月25日镇党委组织召开2019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公开,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对自查问题和评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在本级党委扩大会上报告。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2019年12月18日前全体在编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一步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每个岗位不少于3项),修改充实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台帐。二是由镇党委书记对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备案。

  (4)针对“村级违纪违法易发多发,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教育, 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村(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督,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严防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19年12月4日召开全镇镇村干部参加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东美村陈某庆、内碧村李某民、南美村回族风情体验园建设项目3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镇村干部提出纪律作风要求。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底村级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村(社区)干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的一项重要依据。

  (5)针对“婚丧喜庆报告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宣传贯彻《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严格控制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的规模和数量,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实施《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明确镇党委履行审批责任,完善审批备案流程。

  2.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转”,3名专职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不安排具体业务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和执纪执法工作。二是镇纪委书记对所挂钩村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工作,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

  (2)针对“查找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2019年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二是从进村入户“五个必”一线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3条,协调解决问题3个。三是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联系沟通并收集相关涉诉涉法问题线索,2019年协助县纪委办理涉诉涉法案件2件,开除党籍2人。四是通过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3)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镇纪委日常监督月计划,建立日常监督工作台账,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和反馈。2019年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问题16个。二是按照纪检干部进村入户“五个必”要求,坚持把监督各单位及镇、村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在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镇村干部微信群发出纪律提醒,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东关镇实际,修订完善《东关镇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严明纪律,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送土特产。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宣传,形成共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购买烟酒土特产的费用,坚决不予报支。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东关镇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办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凭函接待,严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二是2019年12月13日,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进行培训,强化财务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公务接待的进一步规范。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东关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加油使用IC卡定点加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定点在石鼓镇志杰汽车维护中心。

  (4)针对“超范围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东关镇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和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差旅费报支手续。二是核实超范围报支差旅费情况,清退超范围报支差旅费1417.5元。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审核把关的业务能力。

  (5)针对“部分村村干部报酬过高,重复领取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领取误工补贴问题进行核实,及时做好清退整改工作,外碧村、东关村、美升村分别清退重复领取误工补贴10050元、1990元、2600元。二是组织一次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三是加强村账镇代理核算中心的审核工作,强化挂村领导的把关作用。

  (6)针对“违规领取‘耳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耳目费”1000元。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审批权限,严格审批手续。

  4.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风不实,多份文件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东关镇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发文程序,认真严格审核把关。二是每年年底对镇党委、政府收发文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整理归档。

  (2)针对“‘三公’经费统计偏差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财务人员,加强镇村财务人员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对“三公”经费记账、统计能力。二是强化代理会计人员对票据的审核力度,规范原始凭证报支入账。

  (3)关于“节日值班和省内公务接待违规用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用酒具体情况,已清退违规用酒费用1209元,对总务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二是修订完善《东关镇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办法》,强调省内公务接待、值班期间一律不饮酒。三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强化对接待费报支的审核把关。

  (4)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温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二是通过举办平安综治晚会、踩街活动、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品、发送扫黑除恶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2019年第四季度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达到76.27%,位居全县12名。2019年12月6日举办一场平安综治晚会,12月2日至10日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品5000多份。三是加强扫黑除恶部门联动,及时汇总分析涉黑涉恶相关线索,提高线索摸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镇政府伙食补助款用途不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2017年、2018年政府食堂伙食补助资金开支实际情况,对食堂伙食标准及接待报支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及时健全相关制度。二是召开党政专题会议,明确降低食堂干部伙食标准和政府补贴比例,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加强食堂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减少饭菜浪费,确保食堂收支总体平衡。四是每月及时结算食堂收支情况,遇有亏损及时倒查原因,及时抓好整改。

  (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东关中心小学、东关中心幼儿园、外碧村、内碧村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健全完善幼儿园伙食费、学杂费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严格财政专户核算。二是收集汇总村级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并整理成册,分发各村组织学习培训。三是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6.关于“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有关项目招标文件精神,提高镇村干部项目管理能力。如:2019年12月12日,南美回族村召开村两委会学习村集体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招标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建立招标项目台账,村级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驻村挂钩领导签字报镇招标中心备案。三是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确保依法依规招投标,严格落实工程变更、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四是组织村级报账员进行培训,对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资金暂不予报支,督促整改到位。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及早收集整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资料,按时更新公开栏信息。二是组织对各村(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公开资料完整,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统一。三是结合东关实际,制定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2)关于“换届选举指导督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3日开展一次党建和组织工作培训会,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党支部对会议记录和换届选举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做好整理归档。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建立村主干后备干部台账。

  (3)针对“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非公企业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2019年按照程序和要求,新成立非公企业党支部1个,新增“党建入章”的非公企业3家。二是2019年12月20日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成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等。三是定期对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四是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镇党建办联络员3名,加强与企业联系,主动了解企业状况,加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3日开展党建和组织工作培训会,组织镇村两级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关于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镇党委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会议记录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阅。三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针对“党委调阅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党支部党课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调阅制度,镇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对2019年第4季度调阅检查发现的66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抓好整改。二是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要点提示,明确各时期阶段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加强党建内业检查,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3.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党支部“三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内容把关,2019年的“三诺”工作均按要求完成。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建立“三诺”工作台账,监督党员践行承诺事项。三是践诺进度及时更新上墙,评诺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2)针对“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活动实践”丰富党员活动日形式,把党员活动日与“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志愿服务、脱贫攻坚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落实党员活动日考勤制度,提前安排每月的党员活动日主题,以短信、微信通知等形式提醒党员参加活动,请假人员统一报备。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限期整改。2019年共发展党员11名,均按要求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抓好发展党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费计算基数核算工作,各党支部每年年初统一核算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填写《党员月交纳党费计算表》。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作为“党费日”,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规范党费收缴记录。三是开展一次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了解核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情况。四是完成龙坑社区党支部党员邱雪霞补缴党费等具体问题的整改。

  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东关镇党委议事工作规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及议事决策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需经集体讨论研究,做好参会人员讨论意见和决议事项的记录。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大额资金使用的把关。

  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镇党委未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存在混岗任职、‘以工代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混岗任职”、“以工代干”问题的整改,免去康天龙镇卫生和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职务,原东关镇职工、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吴鹏鹏已于2013年调往县文体旅游局。二是加强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全镇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调查,建立干部职工任职信息台账,并根据人员调整变动及时更新台账信息,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镇党委推荐和考察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东关镇党委议事工作规则》,明确有关人事问题的会议议题和议事程序,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认真做好推荐和考察干部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完成2019年度3名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2014年车辆开支进行自查,查出未列入三公经费的车辆支出87546元,分清记账科目。二是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对“三公”经费记账、统计能力,确保把账做对,把数据算准。

  2.关于“县委脱贫攻坚专项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二是完成东关村虚列项目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的调查处置,给予时任东关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对项目建设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件,已办结2件;移交信访件10件,办结10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追责问责36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6 人,谈话提醒14人,批评教育12人,责令检查1人。

  (一)给予党纪处分1人

  对东关村虚列项目套取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统筹开支的问题,给予时任东关村党支部书记、经联社主任张清泽党内警告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2人

  对外碧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以村集体资金报支“陈坂宫”活动有关费用、将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转拨给个人及其经营公司账户的问题,给予外碧村党支部书记陈志文、村委会主任陈雪霞诫勉谈话,并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三)给予通报批评6 人

  对东关村虚列项目套取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统筹开支的问题,给予时任东关村村委会主任陈瑞禄(因另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开除党籍),时任东关村其他两委成员陈俭英、陈春英、陈金灶、陈再培,时任东关镇经管站干部、东关村代理会计郑国良进行通报批评。

  (四)给予谈话提醒14人

  1、对2018年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原文抄袭网络文章问题,给予二级主任科员梁培庆谈话提醒。

  2、对2018年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原文抄袭网络文章、超范围报支差旅费、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没有“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内容的问题,给予镇党委副书记李志洪谈话提醒。

  3、对超范围报支差旅费、2016年和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不足和问题”相同的问题,给予镇人武部部长黄铭森谈话提醒。

  4、对2016年和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存在问题”相同的问题,给予镇党委宣委吴旭萍谈话提醒。

  5、对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不足和问题”年年相同的问题,给予镇政府科技副镇长周国材谈话提醒。

  6、对重复领取耳目费的问题,给予公安派出所所长李瑞阳谈话提醒。

  7、对财政专项资金业务工作不到位和超范围报支差旅费问题,给予镇财政所所长吴敏君谈话提醒。

  8、对超范围报支差旅费问题,给予镇经济社会服务中心职工傅玉红、郑星辉谈话提醒。

  9、对金城村党建会议记录、村务公开等资料缺失问题,给予金城村支委蓝金表、村委蓝碧琴谈话提醒。

  10、对党课学习内容未卜先知,会议记录造假等党建工作问题,给予东美村党支部书记许雪清、党务工作者陈维民谈话提醒。

  11、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给予东美村村委会主任陈建通谈话提醒。

  (四)给予批评教育12人

  1、对公款购买土特产、公务接待不规范、2017年值班期间饮酒和镇政府伙食补助用途不明问题,给予总务温荆龙批评教育,并调整工作岗位。

  2、对内碧村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给予内碧村报帐员李兰批评教育。

  3、对东关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给予东关村报帐员陈俭英批评教育。

  4、对南美村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开展相互批评、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党支部书记林建炜批评教育。

  5、对溪南村党建会议记录造假、“三诺”工作不落实、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党支部书记林建城批评教育。

  6、对组织生活会会议未按规定开展相互批评以及党务公开资料、财务管理信息资料缺失问题,给予山城村党支部书记朱家文、山城村村委会主任蔡建福进行批评教育。

  7、对东华社区部分党员发言材料相同的问题,给予东华社区支委兼居委黄春梅、原东华社党支部书记郭家添、党务工作者汪江山批评教育。

  8、对资金使用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北硿社区报帐员蓝子辉批评教育。

  9、对未根据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党费缴交基数、发展党员资料时间填写不完整问题,给予龙坑社区党务工作者陈晓勤批评教育。

  (五)责令检查1人

  对美升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责令美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兴义作出书面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溪南村9户村民申请建房用地报批问题

  1、整改情况: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沟通,并向县政府专项报告情况,目前正在协调解决用地手续问题。

  2、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溪南村已纳入县城规划控制区,需待县用地联席会批准后才能建设。

  3、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用地报批的跟踪关注,待批准抓紧协调开工建设。

  4、完成整改期限:2020年12月

  五、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在县委巡察二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镇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效距离县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更加完善的制度,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把巡察整改和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东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个别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跟踪督查,尽快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抓常抓长,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八个坚定不移”,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树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好人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良好的工作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带动促进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有力推动东关镇新一轮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702654,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东关镇东华社区218号,邮政编码362605,电子邮箱dongguan01@126.com。

  中共永春县东关镇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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