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6月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直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县直党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直党工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工委全体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县直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黄永平同志任组长,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和督促推动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县直纪工委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制定《县直党工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人、整改期限,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本着“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原则,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修订完善党工委工作规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党工委统揽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充分。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思考谋划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7日召开专题会研究谋划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更加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服务中心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等重点。二是建立工委委员挂钩县直机关各党委会联系制度,每个委员挂钩若干个党委会,列席参加党委会会议,同时建立检查调阅制度,定期调阅挂钩党委会议记录,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三是9月27日—30日,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基本知识、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任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
(2)针对结合常规工作抓规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做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及时提醒任期届满的党(总)支部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目前已有127个党(总)支部完成换届选举。二是抽调各党委会副书记、秘书组成三个调研组深入到30多个党支部开展调研,围绕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要求,重点调研“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三诺”、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等落实情况,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针对抓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筛选确定2019年度全县机关党建重点项目20个,并下发《抓好2019年度机关党建项目建设》文件,明确各党建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二是根据《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特色党建”竞赛活动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七大行动’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三是组织全县机关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助推高质量发展”活动,以供电公司党委会为试点,抓典型示范,形成《推进“融入式”党建 助力高质量发展》特色党建项目并上报参评全市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活动。
2.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3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举办“党员共享课堂”的通知》,目前已完成两期党员共享课堂。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天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保证每天学习积分至少30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其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促进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二是8月16日召开县直党工委工委会议确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郭文发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在8月21日支部大会上支部书记对王志腾同志针对撰写意识形态有关材料雷同问题进行提醒谈话;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林丽梅、郭文发等两位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严肃的自我批评。
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6日召开县直党工委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提升规范运作能力。二是研究制定出台《中共永春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予以规范。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带头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直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二是8月21日支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同时对三个年度对照检查材料中整改措施雷同的党员领导干部郭文发进行提醒谈话。三是9月6日下午召开县直党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班子成员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针对党员活动日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创新,丰富党员活动日内容,9月份、10月份党员活动日当天,支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加“党员共享课堂”活动。二是今后将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日,提升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6年推选党代表的计票结果报告书上缺少签名的进行整改补齐。二是支部对全体党员党费缴纳标准重新核算,并按要求于每月党员活动日收缴党费,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基础。
3.关于党员“三诺”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扎扎实实抓好“三诺”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对2019年承诺事项进行自查,要求每位党员紧密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工作情况作出承诺,同时支部书记对每位党员年度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认真开展第一、二季自评,支部书记对每位党员季度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自评情况表中未体现承诺事项的,督促修改完善。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永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现象发生。
(2)针对一函接待多餐问题。
整改情况:8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永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二是严格落实《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管理予以进一步规范。二是严格实行公务车派车单制度,明确派车事由、乘车人、使用时间等情况,落实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2.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廉政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县直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履职记录簿。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6日召开工委会议,组织学习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部署我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要深入细致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摆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二是组织全体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三是完善县直党工委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活动。
(3)针对问责程序不严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县直纪工委开展监督问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强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从2019年起对讨论党员违纪处分时,都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并严格按照问责程序进行,若涉及两人及以上违纪处分时,严格按照“逐一”表决。
3.关于文档材料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对个人专题发言材料等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的出现。二是8月21日支部大会上,支部书记对在“两学一做”专题讨论发言材料抄袭网络文章的林丽梅、郭文发两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在9月6日下午县直党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黄永平、林丽梅、郭文发针对“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材料抄袭网络文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财务人员补齐账目明细、附件等材料。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印发<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春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三是建立健全《县直党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支出控制,严格财务报销审核,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2)针对慰问事由不明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慰问事由不明的进行核实并注明慰问事由。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开展关怀慰问。
(3)针对超范围报支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笔超范围报支系2013年县直党工委组织参加庆“七一”羽毛球团体友谊赛,运动员服装等费用报支,共有10人参赛。今后,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经费支出。
(4)针对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17年12月购买笔记本电脑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县直党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3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抓好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引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努力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县直机关实际,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推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
(二)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三)理清工作思路,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持续抓好县直机关党委会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县直机关各项工作中去。把机关党建的主责主业聚焦到“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上来,把主要的时间精力放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监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等工作上来。进一步突出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立足机关特点和各单位实际来谋篇布局。不断丰富拓展“1263”机关党建机制,深入宣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持续深化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树立起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立得住的基层党建品牌;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平台,探索创建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构建“互联网+机关党建”新格局。
(四)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通过持续抓巡察整改,不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强化党工委机关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谋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挺纪在前,实践好“四种形态”。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工作机制,推进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内部运转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882396,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县直党工委),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dgw@126.com。
中共永春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