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岵山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11-07 17:13:54    来源:中共永春县岵山镇委员会

  根据永春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6日至6月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岵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岵山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意识,勇于正视问题。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从讲政治的高度,闻过则喜,勇于担当,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工作重要抓手和推手,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解决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所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针对问题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按职责和整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责任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务求整改有实效。对每项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设立整改时限,明确进度,强化效率,确保整改工作马上启动、迅速见效。

  (三)强化规范管理,有效防范问题。将把解决具体问题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加强人、财、物的管理,坚决杜绝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结束之后反弹回潮,坚决杜绝其他花样翻新、形式隐蔽的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好整改工作成果,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强化推动转化,落实整改成效。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全面查找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原因,做到统筹安排,一并解决。使落实巡察整改成为各项工作的助推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岵山镇各项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新思想大学习热潮,要广泛凝心聚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全镇党员学习内容。二是结合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并开展系列学习讨论活动,党员、干部要坚持联系实际、联系思想、联系工作,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三是通过参加“永春县党员共享课堂”、开展“凝心聚力谋发展,风劲扬帆正当时”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提高镇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端正学习态度,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2)针对“党委职责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岵山镇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如遇重大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现我镇已根据会议议事规则分别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分开记录。二是研究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参会对象逐一表态内容,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决策。

  (3)针对“班子成员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廉政教育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节庆期间等重要节点的廉政宣传教育,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已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2次。二是完善村财镇管等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村两委的管理,做到办事公开、决策公示、群众监督。加强对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提醒,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廉政风险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加强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联系实际、联系思想、联系工作,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镇主要领导带头学,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晚上、周末时间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问题、一起接受教育,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严格规范学习记录,将重要会议、文件的主要精神的传达情况及时、完整的进行记录,保证学习记录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书面整洁、格式规范。

  (2)针对“推进中心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计生、河长制及项目完成目标,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各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实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中心有序推进。二是已成立福建永春岵山古镇旅游有限公司进行开发收储规划旅游资源并对旅游业态民宿餐饮进行全面的挖掘,在玉溪堂设荔枝文创馆,发展各种荔枝文创产品,宣传岵山荔枝文化。三是列出进展缓慢的项目清单,做到清底子、定目标、明责任。垃圾填埋场废气收集项目持续做好民事工作,该项目9月份已完成;津源醋厂扩建项目征收所有拆迁户8月份签订拆迁协议。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中心工作。县垃圾填埋场废气收集项目主设备已于9月2日顺利安装完成;津源醋厂扩建项目的拆迁户已于8月30日全部签订拆迁协议,项目建设得到有序推进。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于8月30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没有认真完成中心组学习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按要求制定每月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科级领导干部将自己的学习笔记落实到位,至10月8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2次。三是由镇党委书记不定期调阅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并对参加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中心组学习成效。

  (2)针对“‘六个纳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相关要求,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报告材料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六个纳入”要求,于8月3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整改会议,并对述责述廉报告需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强调并加强督促审核。

  (3)针对“汇报材料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雷同问题,组织对镇相关责任人及南石、龙阁、磻溪三个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二是严格把关镇党委、村级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材料,今后对出现雷同材料的相关村相关人员启动问责机制。

  (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岵山镇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三审制”,未经三审人员审核的内容一律不予发布。二是严格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讲座等活动时主动及时向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进行报备,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于8月30日对2016、2017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今后努力方向”、“整改措施”几乎雷同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强化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加深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三是加强督促,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杜绝雷同现象。四是加强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警告、提醒谈话等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会,加强各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逐个党支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督促各党支部整改到位。三是镇党建办定期抽查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检查记录、评议等情况,严格把好优秀比例规定。四是党员镇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且带头做好发言。同时,参加挂钩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及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将开展情况及时反馈镇党建办。

  (3)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个党支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督促做好整改。二是做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季度调阅检查,9月底已完成第三季度的调阅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督促整改,规范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今后,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确保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持之有效地进行。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专题学习讨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两学一做”等相关业务培训,各党支部要按照有关制度和程序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二是逐个党支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题讨论检查,督促各支部按上级要求的落实好专题学习讨论的次数、发言人数,并结合实际撰写发言提纲,增强可操作性。四是针对文溪、南石、龙阁等支部存在的问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到位。

  (2)针对“党员‘三诺’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检查督促,对下属各支部党员“三诺”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要求承诺书的内容要切合实际,紧扣村情,能够真正发挥指导作用。三是督促各支部建立践诺台账,督促党员践行承诺事项,年底进行总评。四是针对岭头、荔枝协会等党支部承诺书雷同、抄袭等问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党支部整改到位。

  (3)针对“党员活动日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党员活动形式,以“凝心聚力谋发展,风劲扬帆正当时”主题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镇机关党员和各村主干实地参观考察北溪村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并进行座谈交流。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喜迎祖国华诞——家园清洁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通过镇党委引领示范,引导各党支部创新党员活动日形式,通过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旅游参观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三是对岭头、文溪、塘溪、蓝天庄园等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的记录内容问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落实到位,在今后党员活动中开展实质性活动。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及时、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7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逐个党支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已对镇机关、中心小学、卫生院等党支部,按照2019年1月调资后的基数重新核算党费标准,补缴1-3月份党费0.22万元,并从4月份开始按照重新核算后的标准缴交。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党小组长统一在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收缴党费,严格按月将党费上交给镇党委,镇党委根据要求及时上交党费。并做好党费缴款银行凭证的存档。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台账,每年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二是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的培训,专题讲解发展党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检查指导、健全制度、严格审核,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四是抓好整改,针对镇机关、铺上、龙阁、北溪、蓝天庄园等支部存在的问题,镇组织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如思想汇报存档材料模糊不清和思想汇报陈旧等问题,督促进行重新撰写;会议记录错漏问题督促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4.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临时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岵山镇股级干部任免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2019年拟任命的股级干部已按照民主推荐、个别谈话、考核、集体研究等各个环节进行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待审批。今后对新任免的股级干部,将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针对“临时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临时人员管理,严格控制临时人员聘用人数,今后聘用临时人员严格提交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并与临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针对“存在混岗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郑希慧被任命为股级的集体研究给予免职,目前岵山镇卫生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暂缺。二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制定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在外接待,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好报销关,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今后认真做好公务接待账务处理,接待费报销凭证必须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要件。

  (2)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关于制定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好报销关,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收回并缴入账户2.857万元。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展财务自查工作,对设置不合理的会计科目梳理规范。二是于8月26日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各村出纳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章制度,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会计业务核算,准确使用会计科目。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业务招待费开支,严禁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等不相关费用。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5日起,根据《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车改督察要求持续抓好公车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车改办〔2018〕8号)精神,严格落实“改革后保留的车辆要集中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我镇保留的2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公务约租车平台,实行信息化派车管理;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统一结算付款。二是2019年1月1日起,派出所公车汽油费均通过IC卡充值报销。

  (5)针对“发放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于2019年9月30日前补齐值班表和出勤记工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二是今后加强发放补贴情况的审核把关,未附值班表、出勤记工表等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账,收回发放的补贴10.33万元。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发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发文处理程序,由分管领导负责发文草拟、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负责编印、核对、用印,安排专人负责发文登记和备案,严格把关发文办理程序,做到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

  (2)针对“材料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对2016和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存在雷同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镇领导班子成员对述责述廉工作重要程度的认识。二是加强审核。镇纪委办将对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把关。三是严肃问责,今后再出现雷同问题,将上报镇党委,在党政会上予以通报。

  (3)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18日,经永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岭头村未能及时对贫困户进行符合脱贫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永纪[2017]128号)。二是我镇于8月21日在镇二楼会议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后党委政府加强对脱贫攻坚中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三是镇村干部8月20日前再次进村入户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动态和需求,做到真扶贫。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增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雷同问题再次出现。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对2016年和2017年“履行‘一岗双责’报告”雷同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再出现“一岗双责”报告雷同问题的将上报镇党委,在党政会上予以通报。四是提高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意识,加强对挂钩股室、党支部和挂钩村的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各个股室全面深入细致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摆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加强审核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2)针对“镇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免去吴蓓伶兼任人大秘书和组织干事的职务,任免李雷琪为人大秘书、郑晓雅为组织干事。二是对文书材料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并加强规范。三是合理安排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四是镇纪委加强针对性监督检查,特别是党务村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检查,并督促各村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已检查各村第二、三季度村务公开及7-9月份党务公开情况,并开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按照《永春县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茂霞村荔枝节活动演出宣传费用、绿化苗木项目做好询价手续,铺下村、塘溪村已补齐完整的采购手续复印件。二是于9月27日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各村出纳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目前镇直系统固定资产已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清查,铺下村、茂霞村、塘溪村已上报登记村级固定资产。三是未及时收缴的磻溪村黄墘山枇杷园2017年承包款0.3万元已完成收缴。

  (2)针对“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二是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或转账结算,镇、村今后将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茂霞村、和林村已补开发票。三是制定《岵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制定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规范现金收支管理,杜绝坐支现金行为。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针对“未附招投标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6日组织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村长学习《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强化工程招投标、变更、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规范招投标程序。要求各村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程序执行,包括设计、预算、招投标、决算等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办理;三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村项目进行检查,包括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

  (2)针对“工程款项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村严守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支付要求,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资料作为付款的附件材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报支手续审批管理。二是强化财经制度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熟悉掌握村集体财务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三是陈明书与李美凤是夫妻关系,陈荣佳与李美凤是公媳关系,因此陈明书、陈荣佳同意将土地开发款项统一汇到李美凤账户。四是茂霞村2015年1月至2月,分2次支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款36.895万元,工程中标单位为厦门市龙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款项却转入个人陈文权账户的问题,签订合同是陈文权,公司法人也是陈文权,今后将按照《永春县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费暂行规定》建章立制,加强工程款项支付监管,杜绝重范。

  (3)针对“擅自转让工程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李金榜为永春县金信花卉园艺场合伙人,受该公司授权委托,由李金榜与镇政府签订合同,施工及权利义务为李金榜承担。

  (4)针对“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铺上村第一危桥改建系当时村里重大建设工程,因预算及设计不够充分使工程量变大,再由于当时为了方便群众通行,加班赶进度,所以造成没有事先办理变更手续,今后加强组织学习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规定。二是茂霞村由于2014年全省美丽乡村旅游现场会在茂霞村召开,时间紧、任务重,为提升现场会效果,临时增加工程措施,导致整个工程量有所增加。今后建立机制,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工程建设相关资料进行整改,规范抛投标程序和制度,加强监督。三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对手续不完整,材料不齐全,不予支付。

  (四)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镇党委落实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压力传导不够,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4次,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我镇仍然存在的共性问题,以此次集中整改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总结形成“长久立”的工作机制,以整改的成效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8月19日召开党建部分巡察整改工作会,布置党建部分的巡察整改工作,再次强调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工作,督促各党支部结合此次巡察整改,于2019年9月15日前一并完成党建部分巡察反馈问题和巡察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件,目前已办结1件,办理中1件;移交信访件4件,已办结4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汇报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批评教育4人,分别是陈金宝、陈永超、李巧玲、郑素凤;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批评教育4人,分别是李积金、康玉敏、陈纯良、谢志孟;对“专题谈论不到位”的问题,批评教育3人,分别是陈武林、陈永超、李巧玲;对“党员‘三诺’工作走过场”的问题,批评教育5人,分别是李志雄、陈武林、陈金树、陈育明、陈丽娇;对“党员活动日形式单一”的问题,批评教育4人,分别是李志雄、陈武林、陈金树、陈育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批评教育3人,分别是陈剑雄、许永泉、陈育明;对“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批评教育8人,分别是黄庆生、刘建超、潘贤陆、陈金宝、谢志孟、李积金、郑志杰、康玉敏;对“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批评教育3人,分别是陈志宏、刘建超、李积金。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现已拨付住建资金97.764万元,拨付水利资金33.2225万元,拨付交通资金29.31万元,拨付林业资金29.951万元,拨付农综资金13.7万元,收缴南石村与村务不相关的误工补贴款项0.32万元、龙阁村与村务不相关的误工补贴款项0.19万元。累计拨付专项资金203.9475万元,收回误工补贴并缴入账户0.51万元。二是镇政府2013年10月15日使用收款收据拨付福建海峡蓝天生态庄园有限公司报批土地费用14.55万元、土地补偿款37.96万元为福建海峡蓝天生态庄园有限公司事先向国土资源局代垫土地报批费用及征地补偿款,2013年9月27日国土资源局回拨至政府户,2013年10月15日政府户转拨至蓝天庄园。

  未完成原因:部分工程未验收结算。

  下一步整改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核算,设立和使用专账,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制度和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资料保存完整。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针对“部分已完工工程项目未能提供验收结算手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正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目前已完成岵山镇农业综合办公室改造工程的验收结算。二是福茂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开标中标63.8179万元,在2016年1月19日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由于迁涉资金多,村财困难,已付35.85万元,剩余欠款部分,将抓紧拨付。

  未完成原因:由于中标公司法人长期居住国外和人事调整,导致未能及时验收结算。

  整改措施:一是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性整理并组织验收结算。二是我镇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速度,按相关程序进行项目的验收,并规范结算手续。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2)针对“工程未附合同和结算清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完工未验收工程进行验收结算。对于“镇财政所户2013年10月至2014年4次支付旧村复垦项目费用35.09万元”已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二侨乡户2014年9月付和林安置小区土地平整费用3万元、临时道路工程5万元为项目补助经费,因此未付合同。三是铺下村、磻溪村现已补附上工程预算总价、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记录复印件。

  未完成原因:由于中标公司法人长期居住国外和人事调整,导致未能及时验收结算。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完工未验收工程进行验收结算。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对手续不完整,材料不齐全,不予支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镇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镇党委书记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明确责任股室职责、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分管领导要负责协调、跟踪、督导、检查工作,对每项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设立整改时限,明确进度,强化效率,确保整改工作马上启动、迅速见效。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在党政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形成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统筹推进工作。使落实巡察整改成为全镇各项工作的助推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岵山镇各项工作水平。要把握导向,把好基调,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全镇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732418,通信地址: 泉州市永春县岵山镇和塘中路10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hs23732418@163.com。

  中共永春县岵山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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