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真抓实改,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县妇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即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吴旭菁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永春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和县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全体干部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2.迅速行动,全面整改
县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全面整改的原则,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注重长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标本兼治,全面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并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妇联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6月3日召开整改会议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治国理政》等学习材料人手一本,按照宣传部下发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按时保质开展学习,并按要求开展讨论,做好学习记录。如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提出相关贯彻意见。
(2)针对“对各乡镇‘十九大乡镇妇联宣讲队’宣讲情况缺乏后续的指导和跟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指导。结合妇联各项工作,深入桃城、五里街、蓬壶、苏坑、仙夹、玉斗等乡镇,了解基层妇干和妇女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对基层妇联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以“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指导各乡镇妇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30多场,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和听得懂的语言,推动“大学习”热潮不断深入。
(3)针对“学习党的群团工作会、各级党代会精神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密切关注上级党的群团工作会、党代会、妇联组织要求的各类精神,及时组织学习,提出贯彻意见,并通过“桃源姐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市妇联相关活动直播预告,让基层妇女姐妹及时了解妇联工作,紧跟时代脚步。如组织学习省妇联十二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赴福建开展调研的讲话精神,组织观看《千个妇女之家动起来“唱讲写献”共抒爱国情》《“激荡家国情奋进新时代”八闽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等直播。
2.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督促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县妇联领导班子多次针对家庭生活服务馆、儿童之家建设,维权宣传、巾帼创业创新、家庭家风家教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促乡镇妇联用活用好工作经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二是创新维权渠道。于5月份成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我县首个女性个人调解室,7月份制发文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家事调解室,督促下洋、蓬壶、达埔、吾峰镇妇联建立维权示范点,并以县妇女援助中心为依托常年开展维权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各级妇干参加省市妇联培训。今年来,共选送县、镇、村共21名妇女干部参加各级培训,进一步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新时期我县基层妇女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
(5)针对“妇女组织覆盖还有‘空白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19年永春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乡镇儿童之家建设,现共有市级儿童之家6处,在建县级儿童之家23处。二是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已在苏坑电商园设立妇女之家(妇女活动阵地),计划12月31日前成立妇联。
(6)针对“妇女儿童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22个乡镇236个村(社区)妇联标志、“妇女之家”上墙材料进行统一制作更新。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家庭教育服务能力。上半年,相继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讨暨优秀论文评选、家庭亲子阅读活动,持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本年度活动场次预计达到25场;县妇联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乡镇调研村(社区)家长学校工作,督促提升教学质量;三是强化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服务功能。上半年,已开展妇女维权宣传、家政培训、敬老活动、家庭教育讲座、节日主题活动、亲子故事会、关爱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共64场。四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立永春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深化“平安家庭”创建,从村级开始创建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责任清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将问题反馈到乡镇妇联进行排查化解,今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2例。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7)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2016-2017年没有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由党员副主席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创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发言提纲当中。二是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按要求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12月26日以文件的形式向县委作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永妇〔2018〕40号);2019年6月17日向县委上报2019年上半年妇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8)针对“新网络、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发挥不充分,在传播巾帼正能量、移风易俗、讲好永春妇女儿童发展故事方面宣传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寻找巾帼典范,弘扬时代新风。持续开展省、市、县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推荐及评选活动,选送七个家庭参加《悦读·家》电视节目展示家庭推荐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寻找“巾帼追梦人”,以巾帼正能量引导各行各业妇女奋发拼搏、建功立业。二是唱响祖国赞歌,展现良好风貌。三八节期间开展唱响《我和我的祖国》系列活动,并制作MV,在全国妇联、省市妇联、永春电视台、桃源乡讯、桃源姐妹等平台广泛展播,展现了永春妇女儿童的良好精神风貌。三是积极发挥舆论阵地作用。积极发挥“桃源姐妹”微信公众号舆论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妇女维权、巾帼风采、关爱妇女儿童、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妇联各项工作活动,上半年共刊发90多篇,对传播巾帼正能量、讲好永春妇女儿童发展故事方面等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妇联领导对党务工作者刘华清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立即整改。2019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度妇联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按规定环节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各项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按照规定环节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提高党务工作质量。7月8日,邀请县直机关党群系统委员会副书记进行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10)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党员‘三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各项专题会议: 2018年12月4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活动,对条例的学习进行了讨论,深入查摆和解决党支部工作问题; 2019年4月22日,召开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妇联贯彻意见。二是2019年每位党员结合各自岗位完成了承诺,建立承诺践诺台账,定期更新,推动“三诺”工作取得实效,并做好台账管理。
(11)针对“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未盖章,未送党委会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自查梳理近五年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未盖章的评议表经党支部审核认定后进行盖章。2018年评议党员工作于今年2月28日按要求完成,并做好记录及台账收存。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12)针对“‘三会一课’记录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记录,要求党务工作者加强学习,端正态度,严格规范党务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3)针对“党费收缴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核对整改,对于记录不一致的已完成核对,对于记录不全和放空的进行补缺补漏。二是规范记录党费收缴记录本。今年以来,党费均在党员活动日完成缴交,并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党费收缴记录。
(14)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妇联办公场所醒目处重新设置党员干部学习园地,按规范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并增加了党员风采、学习资料、心得体会、党费收缴等版面,促进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交流。二是2019年3月13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三是今年来按照时间截点,对党务政务进行公开。四是对拟推荐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省市“最美家庭”、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及“两癌”慰问名单进行公示。
3.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15)针对“2013年4月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2016年7月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知识,6月3日巡察整改会议上再次强调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支部换届要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做到程序严密、手续完整、资料齐全, 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培训,7月8日,邀请县直机关党群系统委员会副书记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党务工作者提高认识,规范记录及材料整理存档,确保按要求完成今年的支部换届工作。
(16)针对“工会选举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候选人、计票人、监票人、选举办法,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4.关于临时人员聘用合同未续签的问题。
(17)针对“公务车辆驾驶员到期未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驾驶员因公务用车改革,已从县妇联离职,今后,若聘用临时人员,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利益。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8)针对“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4月3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研究布置2019年度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同妇联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月4日,向县委报告2018年度县妇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永妇〔2019〕1号),并抄送县纪委。
(19)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全体人员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自查,梳理风险点,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19年4月,举行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防控体系,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及各个岗位的权力点,完善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到位。1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2月28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均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20)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现象的发生。
(2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委办发〔2018〕16号),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认真查阅财务历史凭证,梳理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并对能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报销高速过路费、加油费证明人没有签字的由证明人补齐手续。二是规范用车管理。6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永委办发〔2016〕27号)、《关于印发<永春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永妇〔2017〕64号)文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3.关于形式主义仍有表现的问题。
(23)针对“会议记录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妇联领导对党务工作者刘华清、办公室主任陈桔雯进行批评教育。二是6月3日整改会议上组织学习,并指定专人记录,由党务工作者负责支部会记录、办公室主任负责干部大会记录,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4)针对“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清单内容部分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妇联本单位和各个岗位的权力点,突出抓好管理权、审批权等关键事项,如:助学助困人员的资格审查,离任妇代会主任享受待遇的资格审查,儿童之家、妇女援助中心项目建设的整合提升。
4.关于“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实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25)针对“‘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实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家政培训基地、巾帼示范基地、巾帼学创基地,为贫困妇女开展免费家政培训5期,举办创业经验分享会1场,举办乡村人才技术培训3期,带动留守妇女开展自主学习16场,为创业就业妇女提供阵地支撑技术指导;联合信用联社开展妇女创业贷款“巧妇贷”工作,上半年以来已办理妇女创业贷款19笔825万元;二是联合中国人寿永春分公司持续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活动,深入各乡镇开展公益讲座6场,重点推广女性安康保险,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目前已参保837人,保额近4000万。三是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共募得善款23万余元,配合市妇联开展贫困母亲圆梦活动,今年来共帮助贫困母亲28名。
5.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租赁合同未续约,租金未催缴”、部分通讯设备、办公家具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于1月与妇幼保健所沟通并续签租赁合同,妇幼保健所已将所欠租金18万全部缴交到位,今后将加强租金后续缴交情况进行跟踪。二是对照问题清单,将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登记,对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在2019年新中大账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稳定后予以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在资产购置和管理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6.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27)针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列出的问题,认真查阅财务历史凭证,梳理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完善报销依据等相关手续,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办公用茶领用登记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向相关单位拨款需附文件、会议纪要、申请报告等相应依据,严禁向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非预算单位拨款。三是严格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对单位支出凭证的审核,确保票据合法、手续齐全、附件完整方可支付。四是加强学习培训。6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相关文件,6月14日-16日派员参加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28)针对“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会议,认真对照永委办〔2017〕63号、永委办〔2018〕28号文件,针对县委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部署。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此次巡察整改研究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批评教育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妇女组织覆盖还有“空白点”事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在苏坑电商园设立妇女之家(妇女活动阵地),计划在12月31日前在电商园成立妇联。
未完成整改原因:县妇联联合苏坑镇妇联已深入苏坑电商园,针对电商园的妇女人数、执委及主席副主席初步人选进行调查摸底,且成立妇联需经过申请、批复、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需要一定的筹备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妇联将积极推动沟通协调,并有针对性地在业务上对苏坑电商园妇联的成立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她们圆满完成选举工作。
完成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县妇联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落实整改”的态度,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全面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标本兼治,更加自觉地履行职责,更加自觉地遵守规矩,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同时,不断扩大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妇联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2838,
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永春县妇女联合会),
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fl882838@126.com。
永春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