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原县农业局(农科所、区划办、农机站)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勇担政治责任,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细抓早工作部署和推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全面工作,下设办公室,组成5个督查工作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推进。按照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坚决整改、举一反三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和整改进度情况表》,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措施、整改计划、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已先后召开了5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开展;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单位的整改。局党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于7月上旬开展了全面的整改情况督查,逐项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的同时,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注重建章立制,促进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集中整改期间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10项制度,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使巡察整改的过程真正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为我县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统筹谋划农业产业化站位不高,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方面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制定了《永春县“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等规划性文件,科学谋划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继续推进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获批建设省级现代水果产业园,组织申报创建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水果)产业园,通过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至7月底完成投资20.5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9.40%。二是加强品牌建设。组织“永春芦柑”参加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活动;2019年永春佛手区域公用品牌为16.41亿元,再创新高;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组织8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家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三是加强市场营销。继续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项目,抓好县级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选址和方案征集工作,正在委托进行设计。组织实施2019年泉州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物联网和农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创新升级农产品生产、配送农产品供应链。上半年新增专业合作社65家、家庭农场36家,开展第九轮市级农业产业化申报工作,积极推荐莉芳茶厂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指导茶叶同业公会完成换届,充分发挥茶叶、柑桔同业公会等作用,引导企业抱团发展。
(2)针对“对美丽乡村建成后后续管理工作思考不多,缺乏整体打包纳入全域旅游构架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美丽乡村办工作人员于6月26日-7月8日对部分县级示范村后续管护情况进行跟踪抽查,配合城市管理局开展环境卫生考评。二是深入到桃城镇花石、南星村、岵山镇茂霞村、仙夹镇龙水村等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点进行现场指导,指导他们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成为特色乡村,努力提升美丽乡村经营效益。三是已和县文体旅游局、全域旅游公司协调,将达埔镇汉口、新琼、楚安和东关镇东美、美升村等一批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精品村纳入全县乡村旅游六大片区中。四是区划办把理论学习与“奋力谱写永春绿色崛起新篇章”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起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休闲农业项目单位的检查指导,专人抓点跟踪,提前谋划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前期准备工作。在2018年组织参加创建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时提前谋划,苏合村、仙阳村两个参评点均顺利评上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今年2月25日、3月14日、6月17日、6月19日等多次下乡进企业,提前谋划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前期准备工作。
(3)针对“个别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紧迫感不强,在多次接受各级的督查指导时,产生厌烦和发牢骚的心态,用心用情帮扶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0日组织县扶贫办全体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强化监督执纪 保障精准扶贫》,学习习近平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讲话精神,同时对当前我县扶贫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重点部署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措施。二是6月10日进行集体谈话,激励每位扶贫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神,掌握好扶贫业务知识,各司其职,用心用情做好帮扶,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 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针对“部分党支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对推进党建工作思考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更加融合。农技中心党支部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支委会,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支委成员要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通过党建工作带动业务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更有效果;通过业务工作使党建工作有所依托、落到实处。二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2019年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集中逐项对应整改,制定“三会一课”计划,落实“一岗双责”。三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与农场党支部均制定2019年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多次开会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列入同等重要位置,同计划、同部署。
(5)针对“个别党支部以工作总结代替党建工作总结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2019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党建引领强保障 乡村振兴新启航》,全面加强党建各项工作,完成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申报,并按时序进度完成重点项目各项工作,将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为我县乡村振兴领航把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与党务工作者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撰写党建工作总结时要注意区分,并认真撰写2019年支部半年党建工作总结。三是召开党支部大会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清单并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
3. 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6)针对“各党支部普遍存在学习应付了事,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农村局党支部、农技中心党支部、农科所党支部6月3日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讲座。各党支部60周岁以下的党员都加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农业农村局党支部和农科所党支部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围绕“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开展主题专题讨论,激发党员干部牢记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三是农技中心党支部6月17日召开支部大会,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四是农机站党支部5月31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整改学习目标和要求。五是农场党支部6月3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讨论。六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集中逐项对应整改,充分利用“党员e家”“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七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6月9日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知识问答等,做到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学深悟透。
(7)针对“个别党支部没有按要求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也没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个别党员的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痕迹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机站党支部按制定的学习计划,6月13日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对网上抄袭心得体会的陈明芬、刘泉煌、叶爱珍、林贻春、郭志民、李循阳、颜一宏等7名党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重新学习及撰写心得体会,制定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二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于6月9日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并要求与平时的自学相结合;每位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三是要求农技中心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认真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县农场党支部对林宏达、苏全兴两名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重新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8)针对“农业局党组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28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2019年6月10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联络工作。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一项内容,要求各党支部开展自查,并反馈给局党组。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要求局领导干部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会上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报告。6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都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农业农村局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 6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贯彻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注重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农科所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员干部带头学习,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6月14日在支部大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平台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
(9)针对“农技中心、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等党支部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提高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6月5日农技中心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永春县农业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永农党组〔2016〕6号),自觉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理论宣传、舆论引导、网络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县农场党支部严格把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6月19日党支部书记余生智同志上主题党课后,并在会议上强调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6月11日召开支部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布置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四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6月9日、7月1日集中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永春县猛虎柑桔场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党建工作、“三会一课”等党建计划。
5. 关于个别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的问题
(10)针对“‘两学一做’专题讨论‘偷工减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划办于2019年6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撰写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的发言提纲。二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于6月3日、6月19日、7月1日集中组织学习和讨论,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县农场党支部6月13日开展“两学一做”第二个专题再学习与讨论。四是农机站制定学习计划,6月20日重新开展“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专题讨论,6月27日重新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专题讨论。
(11)针对“学习教育马虎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效果。今年来已组织开展8次党员活动日活动,7次支部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查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围绕“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开展主题专题讨论,激发党员干部牢记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二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杜绝发生雷同现象。周文瀚同志在2019年6月21日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对本人存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前后雷同的问题作出自我批评,会上局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也对周文瀚同志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今后要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严禁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备好党课教材,杜绝党课抄袭现象发生。6月9日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七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四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2019年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杨建南对党课《“两学一做”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讲稿通篇抄袭的问题作出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张生才同志表示今后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讲课题材,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 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12)针对“部分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记录缺失、缴交时间不及时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已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逐项完善记录,明确缴交时间。每个党员活动日全体党员主动向党组织缴交党费,不再出现缴交时间不及时的现象。
(13)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颜虹茜同志今后要主动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并确定支委叶鹏鹏同志为颜虹茜同志联系人,负责与其及时沟通,了解其状况,并向组织汇报。目前,该同志已考录厦门市某单位,党组织关系于2019年7月17日转出。二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2019年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票决表已由党务人员补盖公章。三是局党组要求各党支部举一反三,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杜绝出现此类问题的发生。
(14)针对“党员活动日或无记录(农机站党支部),或形式单一(猛虎柑桔场党支部),或记录简单(天马柑桔场党支部、猛虎柑桔场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机站党支部自2019年6月以来已按规范做好党员活动日记录。猛虎柑桔场、天马柑桔场党支部结合实际,今年来主要开展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参观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泉州市廉政书画展、女排精神·陈亚琼故事馆等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如实记录活动内容。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5)针对“各党支部普遍存在没有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党委委员没有挂钩联系党支部,也没有在会议记录上审阅签字。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辣味’不够,如农机站、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于6月3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八条措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建立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19年下半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并及时将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会议记录提交挂钩联系党委委员审阅签字。二是各党支部均制定2019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县直农业系统党委会已制定《关于建立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永农委〔2018〕30号),各党委委员分别出席各党支部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审阅签字。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在6月份均已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农机站、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等党支部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位党员积极对其他党员逐一提出批评意见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深入直白,不虚化问题,不当老好人,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16)针对“有的党支部会议记录补造痕迹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分别对原党务工作者林文强、潘建铮同志,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失误提出了批评,要求今后如实做好会议记录,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7)针对“有的党支部把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相互混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场党支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严肃党内生活。严格区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概念。二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支部大会,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区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三是猛虎柑桔场党支部于6月1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8)针对“有的党支部上党课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机站支部用PPT形式讲好《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党课,并规范做好党课记录。二是农技中心党支部认真反思,正确对待。要求主讲人端正态度,再三反思,认真撰写党课材料,不仅要结合当下主题精神,同时要紧贴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审核,严肃把关。三是天马柑桔场党支部于2019年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要求林文强同志转变工作态度,认真撰写党课课件,党务工作者如实做好会议记录,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四是县农场党支部书记于6月19日为党员干部授课,主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做好合格党员”。6月26日组织农场全体党员干部到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参观学习,7月1日组织参观“新思想建设新泉州”书法作品展。
8. 关于干部管理、党内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19)针对“农业局植保植检站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协检员聘用协议个人没有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陈茹花同志已主动提出辞去植保植检站副站长职务的申请,局党组会同意其请求,于6月21日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县人社局于7月30日下发《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茹花同志免职的通知》。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9年6月3日下午完成了补签手续,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聘用人员合同手续的审核工作,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20)针对“天马柑桔场党支部2013年、2016年票选该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票和2016年6月票选该支部出席农业系统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选票上均没有加盖公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天马柑桔场党支部2019年6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未加盖公章的选举选票已由党务人员补盖公章。局党组举一反三,要求其它党支部今后要按规范做好支部选举工作。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2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相关规定。二是局党组于2019年7月4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现象再次发生。
(22)针对“个别公务接待不规范,陪餐人数超标准,接待未附公务接待清单、公函或通知说明等接待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引以为戒。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公函或无通知说明等依据的接待。
(2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补贴于2019年5月31日悉数退回,转入作物良种场账户;已建立《永春县作物良种场单位内控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7月4日,局党组对郑泽伟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4)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作物良种场组织学习,树立节俭意识,严格遵守《永春县作物良种场单位内控制度》。二是金丰种子公司增强节约意识,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10.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5)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不同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两位不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雷同的领导干部在会上进行深刻地自我批评,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职责、结合个人具体的工作,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同时局党组今后将加强对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的事先审核把关,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
(26)针对“发文数量较多,发文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农业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农党组〔2018〕8号),办公室做好文件编发的统筹工作,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上半年发文120份,同比减少32%。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加强对发文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发文质量。
1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
(27)针对“没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班子成员没有与下属新提拔的站(所)长进行廉政谈话” 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永春县农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工作要求,于今年7月3日召开2019年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布置2019年度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颁发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达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会上,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李建华同志通报了我县近期发生的部分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局各分管领导已分别对2018年以来新提任的潘东建、林成玉、李春景、康建兴、林新强、吴文得等6位股站长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好主体责任履职记录本的记录。
(28)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情况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拨付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将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安排、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等重大资金拨付分别于5月30日、6月10日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已通知金丰种子公司严格按年初完成的杂优种子绩效目标表中设定的目标,在向广大农民销售种子的同时予以补贴,并按季度完成绩效目标自评表,要求其2019年申请拨付杂优种子补贴严格按“三重一大”规则执行,下达资金都需与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拨付文件。
(2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业执法大队于6月3日将廉政风险防控表交给分管领导审批,并补上领导审核意见。同时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自查,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抓好廉政风险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0)针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 2019年6月12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将职称评定、干部任免、项目资金拨款情况等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31)针对“一些内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监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的重要事项,及时编发《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对无需编发《党组会议纪要》的,将会议决定的有关内容抄告有关股站(单位)和相关人员。确保会议决定的事项及时落实到位。二是6月5日已经重新制定了农场内控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杜绝使用收款收据。
12. 关于纪检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在综合派驻前,纪检组承担主责主业以外的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定位纪检监察主业。2017年9月,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永委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撤销县农业局纪检组,同时成立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进行综合监督。二是按照“突出主业、履好主责”的要求,综合派驻纪检组及组长不再负责或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再牵头或参与其议事协调机构等,真正做到回归纪检监察职能本位。
(33)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组“哨兵”和“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大对涉农(含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跟踪监督及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支出、行政权力行使等“三重一大”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三是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贯彻到全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执纪在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问题及时谈话诫勉,严重违纪立案查处,重要情况、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等。
13.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34)针对“使用不含税收款收据(大额现金支付)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代电脑学校已补开正式税票入账。二是县作物良种场已建立完善《永春县作物良种场单位内控制度》,于6月11日,对3份收款收据补开税务发票,补入账册。三是天马柑桔场认真自查自纠,已由经办人员补开正式发票入账,要求坚决杜绝收款收据作为报销票据支付及大额现金支出。四是要求金丰种子公司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出现收款收据作为票据支付凭证及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现已补开正式发票入账,并对财务人员郑开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5)针对“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作物良种场于6月3日组织人员已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并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进行签字,补齐手续。二是要求天马柑桔场财务人员按照审批范围与权限,认真审核,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责。
(36)针对“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员已补齐运动服的物品领用单。二是农机站主动与德风村沟通,6月17日收回慰问款11200元。已补齐2017年1月、4月购买办公用茶领用清单。查找核对补充了2015年2月以后的补助款相关会议记录。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按财务制度严格把好关。三是金丰种子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制定《永春县金丰种子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的实施方案》,补齐茶叶领用清单入账。公司领导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14.关于项目资金滞留数额大的问题
(37)针对“县农业局至2018年9月底,尚有2016年省、市专项资金424.68万元,2017年省、市专项资金441.26万元,合计865.94万元至今未拨出或安排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19年7月底,财政收回国库347.02万元,我局拨出2016-2017年省市专项385.48万元,合计支出732.5万元,尚余2017年省市专项资金133.44万元,为省市切块下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已完成,无须再支付,项目结余资金待2019年12月31日两年期满,财政国库自动收回。
15. 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8)针对“部分资产未及时验收、结算,有的资产未移交、无验收结算已拆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县农业局柑桔繁育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和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已经根据查找出的财政竣工决算书做好资产财务处理。
(四)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6. 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39)针对“在执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关于用好巡察监督成果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的通知》(永委办〔2017〕63号)工作中,农业局党组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没有督促检查反馈的记录;农机站党支部没有组织学习、研究,没有分工、责任到人,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通知各党支部做好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开展自查并反馈给局党组。建立全程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派出5个督查小组,对照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进行督查和指导,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真正通过整改达到纠正工作偏差、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目标。二是农机站于5月31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关于用好巡察监督成果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的通知》(永委办〔2017〕63号)文件。结合此次巡察整改研究分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6月3日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件,目前正在办理中。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项目资金滞留的事项:
整改进展情况:县财政于2019年1月1日收回国库2016年项目结余347.02万元,截止2019年7月底,我局拨出2016-2017年省市专项385.48万元,合计支出732.5万元,尚余2017年省市专项资金133.44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预[2015]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我局尚余2017年省市专项资金133.44万元,为省市切块下达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无须再支付。以上项目结余要到2019年12月31日满两年,由县财政局收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县财政局期满后收回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今后我局将对照县委巡察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党组政治领导功能,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来指导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谋划站位,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在产业提质增效、抱团发展方面多下功夫,大胆创新。要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打好脱贫攻坚战,主动融入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大局,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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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