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报告
2019-01-25 17:48:47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委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实现永春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永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

    江渊

    我代表中共永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要求,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县委蔡萌芽书记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庄永智县长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县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始终注重政治建设,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担当。一是突出政治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及时跟进学习,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支部会议研究部署,下发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通知,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制定《关于贯彻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实施方案》《关于学习贯彻省纪委刘学新书记赴永春调研讲话精神立项分解抓落实的实施方案》,用新理念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促进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件2人。三是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着眼于压实“两个责任”,积极为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下发《“廉情会诊”实施意见》,推行“1+1+1”廉情会诊,县委蔡书记、县政府庄县长以上率下,多次开展“廉情会诊”,《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予以刊载报道。督办完成省、市责任制检查反馈6个个性问题和13个共性问题的整改及2件问责建议,协助县委组织2次全县性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活动,运用检查结果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2起2人、谈话提醒44人。

    (二)始终注重蹄疾步稳,监察体制改革质效凸显。一是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县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县纪委切实履好专责,精准把握改革目标任务。全县划转编制18个,完成两批人员转隶14人。成立永春县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干部14人。印发《向乡镇纪委派出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组建乡镇监察组,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二是完善相互协调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对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人员配备进行调整,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编印《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党纪审查工作手册》,推行留置案件集体分析研讨制度,促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三是提升纪法贯通治理效能。建立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纪法衔接机制,及时商请检察机关介入案件。充分运用调查措施,共依法留置3起4人、移送审查起诉5人,均在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前作出党纪处分,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大幅缩短。

    (三)始终注重日常监督,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动态分析“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作为常规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988份,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15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449人次,占比76.9%;第二种形态81人次,占比13.8%,第三种形态28人次,占比4.8%,第四种形态26人次,占比4.5%。对反映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20人次。围绕村级换届纪律监督,严格审核村两委候选人3561人,否决7人,确保平稳有序风清气正。二是推动监督在一线跟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制定下发《关于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 确保“五个一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情况的监督,以精准监督助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建立县纪委监委全开放来访接待场所,开展“四访”活动,着力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受理信访举报634件次,检控类初信初访件238件,经查属实、部分属实61件。全面推行乡镇纪委“五统一”规范化建设,下发《永春县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以“五个必”提升乡镇纪委入户访查工作水平。三是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围绕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主体责任检查、巡视巡察整改等发现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内问责12起19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开展领导干部问责10起15人,处分4人,组织处理11人。同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12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四是抓好“三不”机制建设。汇编《警示录》,用好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督促22个乡镇和50个县直单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时向9个单位发出《建议书》,督促抓好案后整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依托纪检监察网站、“桃源清风”微信平台,加大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刊播《白鹤君带你学廉》廉政公益广告、编印《桃源家声》、开展学习《宪法》《监察法》“六个一”活动等,营造“不想腐”的自觉。

    (四)始终注重正风肃贪,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印发《永春县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组建6个督查组开展常态督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组织自查自纠。深化“1+X”专项督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起19人,通报曝光各级典型案例49起。二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建及意识形态领域形式主义问题通报批评27件10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21人。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共办理问题线索324件,立案143件146人,查处乡科级干部9人,贪污贿赂案件15件,经济大案11件,移送检察机关5人,移送公安机关8人,实现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100%有自办案件。全面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持全员培训、全员承诺、全覆盖突击检查,通过改建标准谈话室和监控管理室,设立120医疗保障紧急通道,修订安全防范暂行规定、保密规定、谈话点规范管理等制度,探索片区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零事故”“双安全”。

    (五)始终注重人民立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一是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访查全覆盖活动、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活动,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3起,问责32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二是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紧盯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对突出问题线索的管理督查和交办督办,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0起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三是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移风易俗,推动“一镇一方案”抓实抓深,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推广“一约四会”促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做法,受到省纪委刘学新书记充分肯定。四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党员干部“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问题,与政法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8人,立案4件4人,留置1人。

    (六)始终注重整改提高,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一是狠抓省委巡视整改。抓住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牛鼻子”,下大力气监督执纪问责,以整改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对省委巡视反馈6大方面49项整改任务,督促牵头单位、责任人按时限完成整改,推动建章立制53项,办理巡视转办信访件124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1人。二是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主动融入省、市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对南安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对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螺城镇、洛江区检察院、德化县检察院、鲤城区委宣传部等开展交叉巡察,在省委巡视我县期间对达埔镇、文体新局、县文联进行联动巡察。制定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方案,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福建、省委巡视泉州以及市委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交叉巡察整改的督查督办工作。三是做好县委巡察工作。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办下发的21项制度和69项具体要求,共开展三轮六批巡察,巡察单位44个(乡镇7个),发现问题823个,移交问题线索51条,立案调查24件。采取“1托N”模式延伸村(社区)党组织巡察44个,同步对小水电、旅游国投、粮食系统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8个。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实巡察通报、线索处置和整改日常监督,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0多项。

    (七)始终注重自身建设,队伍能力素养不断强化。一是强化忠诚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活动,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考察交流等,举办“党的十九大、《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派员参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立场坚定、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大培训”,采取办班学、小组学、视频学、选派学等形式,累计抽调参与纪律审查、巡视巡察240多人次,组织或参与各类培训950多人次。三是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对照检查,确保入脑入心。完善机关内控管理,配强干部监督室力量。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检查制度,不定期、不打招呼对干部履职尽责、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分级开展廉政家访,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35份,家访纪检监察干部185人次,发出家庭廉洁倡议书203份。

    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够浓厚;“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变异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民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四个监督”全覆盖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方法措施与新形势还不相适应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永春县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以史为鉴,继往开来。我县40年来管党治党的艰辛实践,为有幸处在新时代的我们探索了许多有益方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立足新时代、贯彻新思想、展现新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从历史传承中把握规律、汲取力量。

    ——必须坚定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牢记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步伐,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握形势任务,保持战略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毫不动摇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并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必须深化标本兼治,毫不动摇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惩治上遏制腐败的蔓延,从制度上挤压腐败的空间,从根本上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形成既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又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反腐防腐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必须严抓长管厚爱,毫不动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标准,始终以铁的纪律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用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三、2019年主要任务

    今年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实现永春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拓展深化“大学习”活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贯通起来,饱含深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大学习”热潮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提升政治觉悟,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接受教育,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戒虚,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注重整改提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抓牢党的政治建设,自觉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聚焦政治监督定位。坚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聚焦“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与涉黑腐败、移风易俗、扶贫、民生等专项治理一体推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切实纠正片面“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引导和督促有关单位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

    进一步聚焦问题整治。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

    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针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严重影响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探索推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研判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安全监管、统一审理把关运作机制,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成果。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

    与时俱进贯彻改革新要求。结合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调整派驻机构设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规范乡镇监察组运行机制建设,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深化“五统一”规范化建设和进村入户“五个必”工作,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履职水平。

    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公诉机关、法律咨询、技术鉴定提前介入和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突出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做深做细做实监督首责

    提高日常监督效能。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常”“长”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深入推进“四访”活动,丰富和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决防止“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融入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约谈函询、实地督导、监督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拓展巡察监督内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从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拟提任或新提任干部中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深化、拓展、提升县级交叉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对接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市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方式、成果运用、队伍力量等方面的上下联动。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巡察机构扩编,配齐配强巡察办及巡察组力量。

    (七)一以贯之正风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为俗。

    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按照上级部署,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实现政商关系既“亲”又“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完善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防逃追逃责任。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永春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家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八)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专项治理成效取信于民

    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和移送问题线索的排查,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扰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

    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进一步探索创新、总结推广“厚养薄葬”好做法,实现党风政风民风向上向善。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九)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政治标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

    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大学习大培训,每年确保100%轮训一遍,增强干部纪法思维、辩证思维,不断提高干部精准监督本领、精准问责水平、精细核查能力等专业素养,不断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的指导把关、实务培训,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

    注重干部培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面向“四面八方”,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系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家访等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自觉践行“六带头、六严禁”和“十不准”行为规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和身边人员,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众志成城、久久为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实现永春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八个坚定不移”: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即,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

    “五抓五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1+X”专项督查:“1”指纪委监委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X”指督促各职能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职责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访”活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的具体要求,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

    “六带头 六严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①带头对党忠诚,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有令不行;②带头担当尽责,严禁失职失责、推诿扯皮、好人主义;③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交友过杂;④带头清正廉洁,严禁以案谋私、政商不分、违规借贷;⑤带头严实深细,严禁弄虚作假、马虎应付、口大气粗;⑥带头树好家风,严禁袒护庇护、失德失信、失教失管。

    “十不准”: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①不准发表、传播任何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社会公德的言论;②不准拉帮结派、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③不准阳奉阴违,对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④不准私自处置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和涉案款物;⑤不准私自打听案情,插手、干预案件处理,以案谋私;⑥不准采取不当审查调查措施,搞诱供逼供、变相体罚或篡改、伪造、隐瞒、销毁证据,违规办案;⑦不准泄露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秘密;⑧不准与监督联系、被巡察单位和有关个人及审查调查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非公务往来和宴请;⑨不准在工作时间、执行“留置”任务和其他公务活动期间饮酒;⑩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贪图享受、腐化堕落。

    “1+1+1”廉情会诊制度:县委一把手或县政府一把手、县纪委一把手定期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涉及信访问题较多的部门或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出现的廉情问题及时会诊。该做法于2017年5月15日、2018年11月30日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报道。

    乡镇纪委“五统一”规范化建设:市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即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考核待遇、统一硬件配备、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工作保障。

    乡镇纪委“五个必”工作法:市纪委监委部署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的要求,即,必访,必谈,必讲,必核,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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