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举报平台
2018-04-04 11:46:37 来源:中共永春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一、受理范围:
(一)被举报人员范围:
1.永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全体干部。
2.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3.县直纪工委书记。
4.各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
(二)举报内容范围:
1.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2.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途径
举报地址:中共永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春县监察委员会(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举报信箱: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举报箱
举报电子邮箱:ycxjwgbjds@163.com
举报电话:0595-23878623
三、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时请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
2.所反映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范围的,请到永春县纪委监委举报网站(yccdi.gov.cn)反映。
3.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中共永春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