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7-05-02 09:31:59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前,福建省永春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县住建局副局长王金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购物卡问题。2016年春节前至2017年春节前,王金运利用担任永春县住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职务便利,收受工程承建商陈某鸿送给的购物卡及钱款,为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关照和便利,王金运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金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县住建局征收办负责人姚盛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姚盛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招标代理商郑某铭、工程承建商颜某明送给的购物卡3.5万元,为郑某铭获得招标代理业务、颜某明承建工程提供关照和便利,姚盛文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姚盛文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零容忍”态度、“钉钉子”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四风”问题,要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绝不姑息。(永春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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