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召开学习《准则》和《条例》动员会
2015-10-29 16:54:25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察局

    10月27日,永春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的学习贯彻工作。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从源头上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有重要的意义。召开此次学习动员大会就是为了让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行动起来,真学、深学,确保执行《准则》和《条例》不走样、不变味。

    会议要求,要抓好学习领会。县四套班子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要分头组织学习、带头学习。各级各部门要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好两个文件;要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手段,持续发布、发送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文,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解读,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让党规党纪在每个党员心里扎根、意识化,并化为自觉行动。

    会议强调,要抓好贯彻执行。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汇报的重要内容,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

版权所有 中共永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春县监察委员会 [闽ICP备1601649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595-23882166 联系邮箱:21031271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