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5-07-30 09:50:56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察局

  近日,福建省永春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1、县农业机械公司经理郑龙树、副经理郑红缨挪用公款问题。经查,2013年间,郑龙树和郑红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县农机公司公款2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私人公司“永春县惠农机械有限公司”,后又挪用6130元作为该公司注册所需的手续费。郑龙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郑龙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郑红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县农机站干部陈建山、潘才达、俞木花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2年间,陈建山、潘才达、俞木花利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分别收受他人送给的钱款22680元和26460元、14460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当前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必须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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